關於從日本帶藥品的限制問題

靠自己你就是女王
大家好,
想請問關於從日本帶藥回台限制的問題
目前辜狗到的資料是
(一) 西藥:以一年使用量為原則估算,非處方藥每種至多十二瓶(盒、罐、條、支)為原則,合計不超過三十六瓶(盒)為限。另基於各國對於處方藥均要求攜帶處方箋(或證明文件),因此攜帶處方藥而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以二個月用量為限;攜帶處方藥及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不得超過處方箋(或證明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以六個月用量為限。另針劑產品均須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
(二) 中藥材及中藥製劑:將中藥材由原先零•六公斤放寬至一公斤,並增列中藥材及中藥製劑於限量外攜帶入境之中藥材及中藥製劑(藥品),應檢附醫療證明文件(如醫師診斷證明),且不逾三個月用量為限。
(三) 錠狀、膠囊狀食品:考量民眾出國旅遊攜帶及使用需求,並依國人出國頻率/期間、使用習慣等綜合評估,放寬為「每種至多十二瓶(盒、罐、包、袋),合計以不超過三十六(盒、罐、包、袋)為限」。

我想問的是,像是小花眼藥水/防蚊液/擦蚊蟲咬傷/的那類液體類的藥品是否有限制數量?他是算在(一)西藥那類,總量不超過36瓶裡面嗎?
痘痘藥膏&AD軟膏也&小林退熱貼(這算藥類嗎@@!?)算在這一類嗎?

在第(三)類裡的錠狀、膠囊狀<<就是像EVE/LULU那類的東西吧?

那龍角散那種粉狀的,是算在第(二)類的中藥嘛!?還是歸在哪一類呢?

不好意思@@理解能力有點差,不知道哪些藥品到底算在哪一類囧
怕帶過量,還請版友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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