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入境停留效期/身份延期/身份轉換

一撇一捺默寫回憶
美簽效期五年,入境停留時間看海關的決定,一般以觀光客來說大部份可停留六個月.旅行簽證>>>應不是定義在"旅行"二字上吧??
愛就瘋狂不愛就堅強
五年多簽應該在期限內隨時都可入境美國,如有問題,在航空公司櫃台辦登機手續時就會被拒絕辦理。
沒了物件省了流量
五年多簽應該在期限內隨時都可入境美國,如有問題,在航空公司櫃台辦登機手續時就會被拒絕辦理。

按常理只要你有合法簽證,航空公司不會拒絕你check in的,要拒絕你入境也應該是美國移民官的權限和航空公司無關

你有5年簽證,應該可以再入境的,除非你有如逾期居留或非法打工的不良記錄
笑我孤陋
航空公司不會管
五年內理論上都可以自由入境美國

但是,你才剛在美國待滿將近6個月
離開美國才2個月又想再進來
移民局鐵定會對你非常謹慎
多半會請進小房間,問你到底想來幹麼
如果真的只去一週,一切合情合理,也有回程機票
多半沒問題
愛就瘋狂不愛就堅強
當時是辦學生簽証還是旅簽啊...
心比命硬
我今年去旅行了半年,11月底才回台灣,那我明年還想再去玩,是不是要等六個月再去比較好? 我的簽證是五年多次,今年拿到的,是觀光簽證

原來旅遊是會戒不掉的.....看了那本"離家出走"不到一個月我真的拿了行李就給他出走了,明年26歲了,再不多走走....都到適婚年齡了,還有好多好多的計劃還有好多好多的國家,但...美國還要再去一次,想到那半年的時光,有時很苦...苦到都快哭了,沒水沒食物沒地方住的恐佈,但...我還是要再去一次,在還走得動的時候
帳號不存在
只要有簽證,在護照有六個月效期以上,想去美國隨時可去,趁年青又有閒時出去多走走。
神經領袖
所以說我即使11月底才回台灣,那麼我四月要去也是沒問題囉...
不忘初心方能始終
應該沒問題,有簽證還怕什麼,我在新加坡一天之內入出境二次都暢通無阻,若不放心可問AIT(美國在台協會)。
殘月孤星
若你下次要再停的時間比較久的話,
一般一個月至一個半月就可以再去了
另外若是不用地點進入的話,就更不用擔心了
(就是你上次進來的若是在la,下次從SF or NY 的意思~)
有一種格調叫我行我素
你如果上次待滿6個月,建議你離開美國6個月再重新進入
而且,你的下一次入境,不一定能拿到6個月,因為你待在台灣的時間太少了,移民官員有權利懷疑你不想長住台灣-> 非法移民他國
除非你有充份的證據,證明你六個月會一定會有動機回台灣

當然,離開了三四個月,要再去拜訪,也不是不行,運氣好也是能拿到6個月的停留期,只是有一些風險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