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日本攜帶戰利品回台灣的海關及課稅問題

一個很ok的男人
小弟這次出國.因為像中了Bose的喇叭....比台灣便宜許多..所以想幫自己與同事帶個幾組回來.(總共大概三組)
不過..聽說有個人行李重量問題,關稅問題......等等之類的意外因素
:-S 小弟因為沒出過幾次國..所以這方面有點不懂...所以想請教各位大大

1.出國帶這類的電器產品回國.數量比較多的時候.會不會課稅呢?
2.重量過重時,是怎麼處理的呢?

先跟各位替小弟解惑的大大們說謝謝~~~ :-)
老子單身照樣嗨
1.要不要參考一下海關的規定~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12072&CtNode=6810
2.行李的限重,要看是搭哪一家航空公司的哪一個艙等,規定都不太相同.
可以問航空公司.
不離不棄純屬童言無忌
1) 同樣東西五件以下說自用還說的過去 (說家裡 公司 親戚家都擺一套來用) 五件以上就要小心點

2) 重量是航空公司管的 只要能check in 且通過檢查就沒問題
超重要付航空公司額外運費
傾一世等一人
1) 同樣東西五件以下說自用還說的過去 (說家裡 公司 親戚家都擺一套來用) 五件以上就要小心點

2) 重量是航空公司管的 只要能check in 且通過檢查就沒問題
超重要付航空公司額外運費

大大...那您的意思是說...五件以內超重的話,只要付航空公司運費就好了嗎?

謝謝您的解惑...
願時光盜不走我的愛人
如是Bose那種小喇叭不含低音,將原廠箱拆掉丟棄喇叭放在行李內三組不是問題,如怕超重帶正常行李箱內置勿超重太多 2~4公斤一般還OK,再帶合標準登機箱再一個背包,原則把特重的放登機箱因為合標準的航空公司不會關愛你,一個合適的背包也可以裝不少戰利品
帶三組含原廠箱海關一定關愛你
白天不懂爺的黑
如是Bose那種小喇叭不含低音,將原廠箱拆掉丟棄喇叭放在行李內三組不是問題,如怕超重帶正常行李箱內置勿超重太多 2~4公斤一般還OK,再帶合標準登機箱再一個背包,原則把特重的放登機箱因為合標準的航空公司不會關愛你,一個合適的背包也可以裝不少戰利品
帶三組含原廠箱海關一定關愛你

三組含箱子就超過太多ㄌ...了解....謝謝大大您的提醒.
不過您指的關愛...是什麼意思呢?
課稅還是沒收?
因為小弟在前兩篇文中大大所發的海關網站連結中: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12072&CtNode=6810
看到要課稅的...好像只有一些特殊的東西...不包含電子.音響產品

感覺好像有可能被扣到稅的..只有這條...
1、入境旅客攜帶進口隨身及不隨身行李物品(包括視同行李物品之貨樣、機器零件、原料、物料、儀器、工具等貨物),其中應稅部分之完稅價格總和以不超過每人美幣2萬元為限。

不過還是謝謝您的指教喔....給您加分以示敬意~~~
萬人中央孤獨的漂亮
關愛=口袋失血
向日葵開在舊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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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小弟在前兩篇文中大大所發的海關網站連結中: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12072&CtNode=6810
看到要課稅的...好像只有一些特殊的東西...不包含電子.音響產品

感覺好像有可能被扣到稅的..只有這條...
1、入境旅客攜帶進口隨身及不隨身行李物品(包括視同行李物品之貨樣、機器零件、原料、物料、儀器、工具等貨物),其中應稅部分之完稅價格總和以不超過每人美幣2萬元為限。

您好像誤解囉~
焦點似乎應該擺在下面這段文字耶~

二、免稅物品之範圍及數量

(一)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其免稅範圍以合於本人自用及家用者為限,範圍如下:

1、酒1公升,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一磅,但限滿20歲之成年旅客始得適用。

2、非屬管制進口,並已使用過之行李物品,其單件或一組之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萬元以下者。

3、上列1、2、以外之行李物品(管制品及菸酒除外),其完稅價格總值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

(二)旅客攜帶貨樣,其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者免稅。

根據財政部關稅總局的網頁裡所提到的,以上這些是屬於免稅物品之範圍及數量,所以,換言之,按照規定,除了以上範圍的之外,通通都是屬於要課稅的.

至於您提出的那段文字,是"應稅"物品之"限值與限量".
就是要課稅的物品,也還是有個限制喔.
一般的觀光客應該都不可能會用到這些條文的.
一)應稅物品之限值與限量

1、入境旅客攜帶進口隨身及不隨身行李物品(包括視同行李物品之貨樣、機器零件、原料、物料、儀器、工具等貨物),其中應稅部分之完稅價格總和以不超過每人美幣2萬元為限。

2、入境旅客隨身攜帶之單件自用行李,如屬於准許進口類者,雖超過上列限值,仍得免辦輸入許可證。

所以我覺得,應該是說,
1.超出免稅的範圍,就要課稅.
2.萬一要課稅的部份又超出上限了,那就不是光課課稅就能放行囉~

不過因為我也不是財政部關稅總局的工作人員. :-P
只是照我看它的網站的文字說明,我覺得應該是這個意思才對耶~
(不然您也可以打電話去問問,就更清楚囉~)
孤街舊巷
[..]

因為小弟在前兩篇文中大大所發的海關網站連結中:
http://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12072&CtNode=6810
看到要課稅的...好像只有一些特殊的東西...不包含電子.音響產品

感覺好像有可能被扣到稅的..只有這條...
1、入境旅客攜帶進口隨身及不隨身行李物品(包括視同行李物品之貨樣、機器零件、原料、物料、儀器、工具等貨物),其中應稅部分之完稅價格總和以不超過每人美幣2萬元為限。

您好像誤解囉~
焦點似乎應該擺在下面這段文字耶~

二、免稅物品之範圍及數量

(一)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其免稅範圍以合於本人自用及家用者為限,範圍如下:

1、酒1公升,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一磅,但限滿20歲之成年旅客始得適用。

2、非屬管制進口,並已使用過之行李物品,其單件或一組之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萬元以下者。

3、上列1、2、以外之行李物品(管制品及菸酒除外),其完稅價格總值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

(二)旅客攜帶貨樣,其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者免稅。

根據財政部關稅總局的網頁裡所提到的,以上這些是屬於免稅物品之範圍及數量,所以,換言之,按照規定,除了以上範圍的之外,通通都是屬於要課稅的.

至於您提出的那段文字,是"應稅"物品之"限值與限量".
就是要課稅的物品,也還是有個限制喔.
一般的觀光客應該都不可能會用到這些條文的.
一)應稅物品之限值與限量

1、入境旅客攜帶進口隨身及不隨身行李物品(包括視同行李物品之貨樣、機器零件、原料、物料、儀器、工具等貨物),其中應稅部分之完稅價格總和以不超過每人美幣2萬元為限。

2、入境旅客隨身攜帶之單件自用行李,如屬於准許進口類者,雖超過上列限值,仍得免辦輸入許可證。

所以我覺得,應該是說,
1.超出免稅的範圍,就要課稅.
2.萬一要課稅的部份又超出上限了,那就不是光課課稅就能放行囉~

不過因為我也不是財政部關稅總局的工作人員. :-P
只是照我看它的網站的文字說明,我覺得應該是這個意思才對耶~
(不然您也可以打電話去問問,就更清楚囉~)

2、非屬管制進口,並已使用過之行李物品,其單件或一組之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萬元以下者。
上面這一條...就可以讓我死ㄌ = = ....要買10000以內ㄉ...那不是連相機都不能買ㄌ....

我想可能要依大大後文所說的吧....希望有彈性一點了...

謝謝您阿大大....讓我清楚了不少...給您加ㄧ分以示敬意阿~~~ :-)
聽得一曲歎花惜
[..]

2、非屬管制進口,並已使用過之行李物品,其單件或一組之完稅價格在新台幣1萬元以下者。
上面這一條...就可以讓我死了 = = ....要買10000以內的...那不是連相機都不能買了....

我想可能要依大大後文所說的吧....希望有彈性一點了...

謝謝您阿大大....讓我清楚了不少...給您加ㄧ分以示敬意阿~~~ :-)
不客氣啦~ :-$ ~ :-) ~
你可以連後面那第3條一起看啊~
除了2之外,還可加上3的額度啊~

若有同伴的話,分一組給他帶,那就更沒問題囉~
嘰裡咕嚕
[..]

不客氣啦~ :-$ ~ :-) ~
你可以連後面那第3條一起看啊~
除了2之外,還可加上3的額度啊~

若有同伴的話,分一組給他帶,那就更沒問題囉~

喔喔喔....了解了大大....謝謝您仔細的說明....那我看到時候先想辦法塞到箱子裡....
如果真的不行...就請女友幫我帶一咖好ㄌ....ㄏ哈

多謝您的指導阿!!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