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已通過日本打工度假第一梯次的人有關簽證申請書的寫法~
wifi沒密碼
如題,因為之前不曾出國過,沒有填寫這類申請書的經驗,有些項目不太清楚應該要怎麼寫,希望前輩們能不吝賜教.
簽證申請所需文件->① 簽證申請書 (http://www.koryu.or.jp/taipei/ez3_contents.nsf/10/640D1859CAF67E0C492575AE0033E57E/)
1.申請書的"I.D.NO. 外僑居留證號碼"是填寫身分證字號嗎?
2."護 照 : (如係難民或無國籍者請列明其旅行證件之名稱)"此行字右方的長底線處是要填寫什麼?
3.我是在台北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護照的,那"簽發地"與"日期"是填台北和發照的日期嗎?
又,"簽發機關"是填寫"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嗎?
4."在日逗留期間"、"預定赴日日期"還尚未確定的話,是否能先填個預估日期?或是一定要配合"計畫書"來填寫?
5.我有在日的友人,預期初到日本時可能會去暫時投靠,那"在日保證人或有關商號,親友 : 姓名(或名稱)"可否填寫跟"申請人在日擬投住之旅館及地址或友人之姓名及地址"一樣呢?
6."* 這些事項可不填寫.",是指說像"* 配偶者或父母之職業"這種前面有加注星號*的項目可以留白不用寫嗎?
又,像是"犯罪紀錄"或是"上次赴日之日期及逗留期間"這種沒有經歷的事項是要留白不填?還是要填"無"或"沒有"呢?
以上提問,希望有人可以詳細回覆,感激不盡!!
簽證申請所需文件->① 簽證申請書 (http://www.koryu.or.jp/taipei/ez3_contents.nsf/10/640D1859CAF67E0C492575AE0033E57E/)
1.申請書的"I.D.NO. 外僑居留證號碼"是填寫身分證字號嗎?
2."護 照 : (如係難民或無國籍者請列明其旅行證件之名稱)"此行字右方的長底線處是要填寫什麼?
3.我是在台北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護照的,那"簽發地"與"日期"是填台北和發照的日期嗎?
又,"簽發機關"是填寫"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嗎?
4."在日逗留期間"、"預定赴日日期"還尚未確定的話,是否能先填個預估日期?或是一定要配合"計畫書"來填寫?
5.我有在日的友人,預期初到日本時可能會去暫時投靠,那"在日保證人或有關商號,親友 : 姓名(或名稱)"可否填寫跟"申請人在日擬投住之旅館及地址或友人之姓名及地址"一樣呢?
6."* 這些事項可不填寫.",是指說像"* 配偶者或父母之職業"這種前面有加注星號*的項目可以留白不用寫嗎?
又,像是"犯罪紀錄"或是"上次赴日之日期及逗留期間"這種沒有經歷的事項是要留白不填?還是要填"無"或"沒有"呢?
以上提問,希望有人可以詳細回覆,感激不盡!!
沒藥就別說爺有病
問題回覆如下
(下面只就我自己填寫過的內容來回答,請參考!
如果還是會擔心,可以整理問題後再打電話向日本交流協會詢問)
1.申請書的"I.D.NO. 外僑居留證號碼"是填寫身分證字號嗎?
⇒我記得是不用填,除非你持有外僑居留證才需要填寫吧。
2."護 照 : (如係難民或無國籍者請列明其旅行證件之名稱)"
此行字右方的長底線處是要填寫什麼?
⇒如果你持有的是護照的話就不用另外填寫右邊空格欄。
3.我是在台北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護照的,
那"簽發地"與"日期"是填台北和發照的日期嗎?
⇒對。照著你的護照記載的寫就可以了。
又,"簽發機關"是填寫"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嗎?
⇒寫「外交部」就可以了。
4."在日逗留期間"、"預定赴日日期"還尚未確定的話,
是否能先填個預估日期?或是一定要配合"計畫書"來填寫?
⇒就是填預定的日期就可以了。
和計畫書的內容要相符,不然您提出的文件內容就產生矛盾囉。
5.我有在日的友人,預期初到日本時可能會去暫時投靠,
那"在日保證人或有關商號,親友 : 姓名(或名稱)"
可否填寫跟"申請人在日擬投住之旅館及地址或友人之姓名及地址"一樣呢?
⇒「申請人在日擬投住之旅館及地址或友人之姓名及地址」的上面寫的是
「日本登陸地點」,我自己是只有寫預定登陸的城市名(東京),
沒有另外寫朋友的姓名和地址。
如果沒有在日保證人的話,該欄就不用填寫,我自己是沒有寫。
6."* 這些事項可不填寫.",是指說像"* 配偶者或父母之職業"
這種前面有加注星號*的項目可以留白不用寫嗎?
⇒是的。該欄為非必要填寫之事項,所以可自己選擇寫或不寫。
又,像是"犯罪紀錄"或是"上次赴日之日期及逗留期間"
這種沒有經歷的事項是要留白不填?還是要填"無"或"沒有"呢?
⇒我是填「無」。
(下面只就我自己填寫過的內容來回答,請參考!
如果還是會擔心,可以整理問題後再打電話向日本交流協會詢問)
1.申請書的"I.D.NO. 外僑居留證號碼"是填寫身分證字號嗎?
⇒我記得是不用填,除非你持有外僑居留證才需要填寫吧。
2."護 照 : (如係難民或無國籍者請列明其旅行證件之名稱)"
此行字右方的長底線處是要填寫什麼?
⇒如果你持有的是護照的話就不用另外填寫右邊空格欄。
3.我是在台北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護照的,
那"簽發地"與"日期"是填台北和發照的日期嗎?
⇒對。照著你的護照記載的寫就可以了。
又,"簽發機關"是填寫"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嗎?
⇒寫「外交部」就可以了。
4."在日逗留期間"、"預定赴日日期"還尚未確定的話,
是否能先填個預估日期?或是一定要配合"計畫書"來填寫?
⇒就是填預定的日期就可以了。
和計畫書的內容要相符,不然您提出的文件內容就產生矛盾囉。
5.我有在日的友人,預期初到日本時可能會去暫時投靠,
那"在日保證人或有關商號,親友 : 姓名(或名稱)"
可否填寫跟"申請人在日擬投住之旅館及地址或友人之姓名及地址"一樣呢?
⇒「申請人在日擬投住之旅館及地址或友人之姓名及地址」的上面寫的是
「日本登陸地點」,我自己是只有寫預定登陸的城市名(東京),
沒有另外寫朋友的姓名和地址。
如果沒有在日保證人的話,該欄就不用填寫,我自己是沒有寫。
6."* 這些事項可不填寫.",是指說像"* 配偶者或父母之職業"
這種前面有加注星號*的項目可以留白不用寫嗎?
⇒是的。該欄為非必要填寫之事項,所以可自己選擇寫或不寫。
又,像是"犯罪紀錄"或是"上次赴日之日期及逗留期間"
這種沒有經歷的事項是要留白不填?還是要填"無"或"沒有"呢?
⇒我是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