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7日更新退稅項目(TRS)大修法

善變不是時間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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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7日新規定

澳洲聯邦政府修法針對遊客退稅項目(TRS),在4/17日發表遊客退稅之法令修改並開始實施。
新的退稅項目針對遊客個人購物金額低於aud300者,依舊可申請退稅,同時離境前的購物時限也延長了一倍。
遊客不需要在同一天購足aud300才可以退稅,只要此商店是有統一編號者並開立收據,遊客們就可以辦理退稅。

舊法是必須在離境前30天購物才可以,新法是離境前六十天就可以了。此舉相信會讓更多遊客購買澳洲的眾多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