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版公告!10/6零時起停機48小時!

妄入他心
改版公告

客棧訂於10/6日,進行改版,論壇部份預計停機48小時,攻略及日誌會較早恢復運作.

下列事項還請所有棧友配合。

1. 請各位棧友詳記個人資料,如個人帳號、密碼及正確的電子郵件信箱,以免新版上線後,因忘記帳號、密碼無法登入時,電子郵件信箱無法收取到密碼。

2. 新版雖然仍有好友名單功能,但好友名單需重新輸入,還請棧友務必另行存檔。

3. 個人私訊部分,收件夾、寄件備份及寄件夾(新版將此兩部分整合為寄件夾)之內容,將由系統直接移轉。但客棧不保證所有資料都能完全轉移至新系統,還請自行備份重要的個人私訊。

4. 現行之删除文章暫存區,新版上線後將不再出現。使用者若要留存該區內文章,還請在改版前自行存檔。

以上事項,還請棧友配合。

小眼睛先生上
入夢亂心
4. 新版上線後,為考量客棧內容完整性,發文者若要刪除文章,得於發文後七日內完成。若欲刪除過往文章的棧友請於改版前進行。改版後,將依照新規定辦理。
這是否意謂發表超過七日的舊文章 發文者無權自主
個人認為十分不妥 剝奪發文者的自主權
名字不要太長像這樣就好
改版公告
改版後,將依照新規定辦理。

小眼睛先生上

新規定是....?

ACE from 聖湖羊卓雍措環湖中.......
時間會替我留下最真的人
為考量客棧內容完整性
這理由太薄弱
剝奪發文者的自主權 個人極不認同
明日將刪除個人所發表過的文章
每個人有選擇的權利 無需評判
爺雖不帥但也不賴
4. 新版上線後,為考量客棧內容完整性,發文者若要刪除文章,得於發文後七日內完成。若欲刪除過往文章的棧友請於改版前進行。改版後,將依照新規定辦理。
這是否意謂發表超過七日的舊文章 發文者無權自主
個人認為十分不妥 剝奪發文者的自主權

訂定此規範的原因如下:

一、客棧本為討論區形式的架構,文章也多為棧友間的問答與互動。過去常見在一討論串中,棧友自刪文導致討論串變得殘破且不連貫。因此,才訂定此一規範,本意並非為剝奪發文者自主權。

相反的,是避免因單一使用者自行決定刪文,而讓其他熱心棧友回應的討論串變得不完整。

畢竟,每篇文章所引起的回應,也都是其他人的熱心,不是嗎?

二、客棧中引起爭論的討論串,通常都是一時情緒引起的,也希望藉著發文後七日不能自刪文章的規範,來提醒每個發文者在發文前,請先三思,避免謾罵式的文章。

最後,補充一點,如果發文者在發文七日後,有特殊的理由需要刪文,仍可使用檢舉或私訊向版面管理員反應,相信管理員會是情況做出適切的處理。

小眼睛先生
他會發光卻沒照亮我
有特殊的理由需要刪文,仍可使用檢舉或私訊向版面管理員反應,相信管理員會是情況做出適切的處理。
這實在是本末倒置吧 作的好 就不怕有人會刪文 像這種規定 我個人覺得不妥
我無法接受文章被綁架的感覺
因為我已經在刪文 自認不適合再當熱心小組 煩請卸任頭銜﹝因我無法自行退出﹞
風吹亂心事
to 阿國:
已將您自熱心小組名單中移除了。

to ACE:
新的規範是,發文者在發文七日後,無法刪除文章。

to mildsmilex:
目前自刪文章的功能並沒有關閉唷。

小眼睛先生上
撫琴淺唱入君心
to ChinaComeCome:
如果您有文章被收錄在精華區,而您要刪除,還請您於回文中列表出來,我會盡可能在改版前幫您處理完畢。

小眼睛先生
你都如何回憶我
Dear 小眼睛先生:

麻煩幫我刪文,謝謝你

發表於: 2007-09-20 08:34 文章主題: [新聞]駕照日文譯本 後天才開辦
發表於: 2007-09-19 21:41 文章主題: [新聞]入境日本 11月底要按指印
呆呆豬
Dear 小眼睛先生:

麻煩幫我刪文,謝謝你

發表於: 2007-09-20 08:34 文章主題: [新聞]駕照日文譯本 後天才開辦
發表於: 2007-09-19 21:41 文章主題: [新聞]入境日本 11月底要按指印

以上兩文,已經刪除:)

小眼睛先生
褲襠裡有條龍
以上兩文,已經刪除
小眼睛先生
謝謝你唷。因為我覺得報導的文章,應該算是報社或是記者的所有,
如果以後以綁文形式出現在客棧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還有,自己的一點想法。提供給小眼睛先生參考
我覺得如果客棧以綁文的形式來邁向未來,
真的是一件頗耐人尋思的問題。

因為有在玩部落格的人,會覺得我自己玩都可以隨性增減內容,
為何到了客棧以後,反而處處受限。

也覺得如果客棧怕出現斷文情形,
是否能熱心小組之類,與棧友協談看看,
譬如說某段文章對其它朋友很有幫助,能否以全篇或片段方式保留,
然後再該篇註記提供文章的ID。

畢竟,一但真的如小眼睛先生所說改版,
我覺得未來的殘篇可能會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