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大家的看法

諾言的真名叫謊言
我跟我朋友 禮拜一在某家旅行社網站 訂了 10/16出發 為期五天的機+酒東京行程 是15000 當天 旅行社就有跟我們連絡, 請先付5000的訂金! 這些都合理!!
但是, 禮拜二旅行社打來說 由於全日空十月份機場稅會提高, 所以希望我們在9/25以前 把尾款付清 或者是 現在一次付清都可以! 如果沒有付清的話, 而我們又不願意多付錢 那他過了9/25 就會退錢給我們!!
請問 這樣我還有必要簽那份合約嗎? 合約上面的價錢也是打了15000! 也沒有特別註明說要9/25以前把尾款付清! 而且 最後一條合約是 出發前三日把尾款付清即可!!如果 照他們這樣講 叫我們9/25付清 就跟合約上說的 出發前三日付清即可 完全不符合 那這份合約 等於沒有意義了... 那如果她到時候退錢給我 算不算他們違約呢?

麻煩大家 幫我看看!!

非常感激
人總在回憶中感動或後悔
您可能要先看看合約內容, 有沒有<除外條款>,
就是說, 合約內有沒有記載, 如果因為.....原因, 旅行社可以要求客戶提前繳清全額, 若客戶不願先繳, 旅行社可以及選擇終止合約, 退還定金,....
我想陪你吹吹風
樓上說的除外條款一般合約都有。
每天都被自己帥醒
但是, 禮拜二旅行社打來說 由於全日空十月份機場稅會提高, 所以希望我們在9/25以前 把尾款付清 或者是 現在一次付清都可以! 如果沒有付清的話, 而我們又不願意多付錢 那他過了9/25 就會退錢給我們!!
的確有日本機場稅要調高的消息,所以旅行社應該是打算要搶在月底前把機票確定開票完成,才會這樣處理~因為去日本的機票可不少錢,萬一他先開票完成付款,而後你們又臨時決定不去,那麼就算那一人二千五百元台幣的訂金沒收了,也是無法涵蓋損失的喔!(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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