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機場客運搞丟行李

掌心的淚
客運搞丟值六萬行李 只肯賠三千五

〔記者許國楨、張菁雅、蔡偉祺/台中報導〕出國旅遊快樂返航,「戰利品」卻不見了!

司機未核對票根 任取行李

林姓市民一家在機場搭飛狗巴士返台中市,提領行李時發現價值超過六萬元物品的兩只行李箱不翼而飛,業者直到昨天才致電林某願賠償三千五百元,林某氣炸說:「司機未核對票根就讓旅客領取行李,難道每站都要乘客自己下車檢查一次嗎?」

林某一家四口到日本旅遊,十九日下午搭機返台,並在桃園機場搭飛狗巴士,連同四只行李箱交由巴士託運,抵台中朝馬站下車,準備持票根領取行李時,竟發現其中兩只行李箱不翼而飛,由於巴士抵台中總站後並無多出來行李,也沒有乘客歸還,至此他確認行李失竊。

由於兩只遺失的行李箱內有相機、手機及衣物,連同在日本血拚的羽絨衣物及伴手禮,價值起碼超過六萬元,林某認為,有乘客在中清站、朝馬站下車,但司機未仔細核對票根就讓乘客自行翻找提取行李,明顯有疏失,隔天就向業者反映。

期間業者雖曾致電林某表示還是找不到行李,但一直到昨天才致電說,根據行李箱大中小,分別有三千、一千五百及五百元的理賠標準,因林某遺失一大一小行李箱,因此願理賠三千五百元。林某無法接受,考慮報警處理,飛狗巴士台中站王姓副站長則坦認,司機未核對票根就讓乘客拿取行李有疏失,會加強教育訓練。

消保官:理賠參考託運契約

市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表示,消費者持有託運行李的存根,業者必須負起保管責任,下車時應一一核對號碼條,不能任由乘客自行取走行李,至於行李內容物價值,則很難證明,業者賠償的金額是否合理,要看託運契約內容所訂的上限多少。

公路總局表示,「公路汽車客運業旅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對隨車託運行李,並未明定遺失或損壞的相關賠償責任,而是由交通運輸業者自訂,消費者必須事前了解各家規定狀況,或是必須透過司法途徑求償。

統聯客運總經理白存德說,對於隨車行李空間並沒有另外收費,並不負保管責任,依統聯公告運送契約,若是有貼行李條的行李遺失或毀損時,每一旅客最高不超過一千元。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feb/28/today-life16.htm?Slots=T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