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取消,如航空公司退款,信用卡保險就失效?

笑容早已成了僞裝
我遇到一個問題
我旅途中本來要從清邁搭機去華欣旅遊3天,機票飯店都訂好了。
結果中了樂透,航空公司取消航班,也沒替代(華欣是小機場,沒替代航班)
所以航空公司只能退款。

我想說終於可以用到信用卡的保險了,雖然華欣飯店無法退,應該可以申請看看清邁額外的住宿、交通...等費用。於是我問信用卡合作的保險公司。

得到答案居然是:
保險啟動先決條件是以信用卡消費機票全額或團費之8成以上,但因航空公司已將您的機票刷退,未能滿足本保險之啟動條件:-@

所以航班取消,航空公司刷退機票的話,信用卡保險就無法成立了:\'(

#難得叫航空公司不要退錢給我嗎?
#還是該問金管會看看?
他會發光卻沒照亮我
我也是只靠信用卡的機票保險,在沖繩也遇回國航班被取消,保險的電話客服都很會唬,我聽到的回答跟你聽到的一樣,我後來多住了一天 ,回國後住宿跟三餐還是照出險,後來也賠下來了。
該使用者太懶還沒想好匿稱
我遇到一個問題
所以航班取消,航空公司刷退機票的話,信用卡保險就無法成立了

#難得叫航空公司不要退錢給我嗎?
#還是該問金管會看看?

保險合約,大多是說退款就不賠

你能用的方法,就是改班机坐同航空下一班机。

才可理賠

我也是只靠信用卡的機票保險,在沖繩也遇回國航班被取消,保險的電話客服都很會唬,我聽到的回答跟你聽到的一樣,我後來多住了一天 ,回國後住宿跟三餐還是照出險,後來也賠下來了。

你是有坐,有改後的電子票,樓主是退票。
是不同的條件

看起來. 就是不要申退.

還是. 信用卡賠款補償後, 再辦退. (什麼..笑)

別教人白忙活,亂想了,沒有改票後的電子票或登机證,理賠申請不會過
地球人真難相處
以保險的公司的立場,航空公司退票給你等於你跟航空公司的契約解除了,所以連帶購買機票附送的保險當然也是解除。
我之前也遇過一樣的狀況,所以我就沒有去申請退款(因為先打去客服問),然後延誤期間的飯店/飲食有理賠(新的機票還是自己出),供你參考。
笑容早已成了僞裝
我是花旗卡,由國泰世紀承保信用卡綜合險。今年7月因颱風滯留東京,所以也有申請理賠。

在信用卡綜合險內,並無理賠機票票款的條文。只有理賠機場~酒店交通費,滯留期間的餐費。住宿費。及必要的國際電話費。及行李若交寄航空公司,購買必需品費用的得理賠。看卡別,應該是普卡最高上限6千/人。金卡以上上限1萬/人。可申請2人(配偶或25歲以下子女)。
久留不走
我之前也遇過一樣的狀況,所以我就沒有去申請退款(因為先打去客服問),然後延誤期間的飯店/飲食有理賠(新的機票還是自己出),供你參考。
如果用這方法應該要(延誤期間的飯店/飲食)>(舊機票+新機票)這樣才划算!

順便問一下:
如果在出發前有保旅遊不便險,這樣在旅遊期間即使航空公司在4小時前通知取消航班,應該也可以申請理賠吧?
猥瑣欲為
如果用這方法應該要(舊機票+新機票)>(延誤期間的飯店/飲食)這樣才划算!

順便問一下:
如果在出發前有保旅遊不便險,這樣在旅遊期間即使航空公司在4小時前通知取消航班,應該也可以申請理賠吧?

可以,在國外都可以,我鄰居1行7人(大人4+小孩3),投保國泰產險,和我同樣7月在東京因颱風滯留,也同樣搭捷星班機,我沒保不便險,她們有保,7人共獲得理賠住宿7萬(3房4晚),實報實銷,班機延誤險4500×7人=31500元,合計超過10萬,通通理賠。

我們班機是晚上10點多的班機,中午就收到mail,通知取消。並安排4天後的班機。
賣了作業換糖吃
如果用這方法應該要(舊機票+新機票)>(延誤期間的飯店/飲食)這樣才划算!

順便問一下:
如果在出發前有保旅遊不便險,這樣在旅遊期間即使航空公司在4小時前通知取消航班,應該也可以申請理賠吧?

好像很多是說4小時前已通知是不予理賠.
不壞沒人愛
好像很多是說4小時前已通知是不予理賠.就是不確定這所謂的『4小時』前通知取消航班就不理賠是指還沒開始旅行(在台灣)還是所有班機(在國外)都適用。
目前我的理解是只要『跨出國門』就沒有限制了!希望我沒有錯誤解讀保險公司規定....
能動手儘量別吵吵
好像很多是說4小時前已通知是不予理賠.
照條文說是這樣沒錯,不過送件時沒有附這文件也是過了,保險公司並沒有要求要補件,所以可以一試
給糖就不鬧
好像很多是說4小時前已通知是不予理賠.

其實這個條文的精神是可理解的,出發4小時前接到通知不理賠。因為保險公司是認定旅遊尚未進行中,許多住在機場周邊的城市,確實有可能還未出發,也就沒有發生需理賠的情事。當然它們更不會把事先需預訂酒店,行程損失費用計算在內。

基本上如果已出發,且在旅遊行程中的國家,城市。而發生飛機延誤,不管航空公司是不是4小時前通知,都有理賠。因為如果沒有理賠,就喪失旅遊不便險的精神,意義。不管是否4小時前或後的通知,因飛機延誤,衍生出額外的餐飲或住宿費用,或必要的交通費用,都必然會產生。保險公司就這額外產生的費用部份,進行理賠,以符合不便險的內含和精神。

保險商品要承攬,商品也要通過主管機關審核,只是這個4小時前通知,並無載明只是出發地,或含旅遊地,審核單位實在不夠盡責。造成大家解讀上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