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搭載護照效期未達6個月的加拿大旅客 處2萬元罰鍰

總有刁民想害朕
護照效期不足 業者違法載客
2013年01月30日

長榮航空搭載護照效期未達6個月的加拿大籍旅客,遭內政部開罰。
【投訴組╱桃園報導】我國法令對可免簽入境台灣的外籍人士,規定護照須有6個月以上效期,航空公司不得讓不符規定的旅客搭機,但去年底長榮航空未及時發現一名加拿大籍旅客護照效期不足,勉強讓旅客切結同意搭機過境台灣,後續衍生旅客家屬身體不適,旅客欲陪同入境就醫受阻等糾紛,除家屬強烈反彈,長榮也遭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開罰2萬元罰鍰。
旅客李小姐投訴,上月30日她與兩名子女、加拿大籍丈夫,全家從日本札幌機場欲搭乘長榮航空來台,已附掛行李,登機前長榮地勤人員才告知,她丈夫護照效期未達6個月,依法恐無法讓他搭機。

已處2萬元罰鍰
但李小姐事前不知有這項規定,更質疑長榮在附掛行李檢查護照時未確實審核,好不容易與長榮協議簽下同意書,承諾丈夫只過境台灣才登機,未料小孩嚴重腹瀉,抵台後長榮卻不肯讓她丈夫入境陪同就醫,抱怨長榮處置不佳。
對此,長榮航空表示,因日本札幌機場櫃檯人員受理旅客報到時,沒發現旅客護照效期不符,直到登機前才發現,但考量其餘持合法護照家人同行,才要求旅客簽字同意承諾不入境後一起登機,雖然因此受罰,尊重主管機關裁處。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稱,民眾雖有責任注意護照效期是否符合規定,但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外國人免簽證暨落地簽證規定」,長榮不應搭載不符規定外籍旅客,已處2萬元罰鍰。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30/34801950/%E8%AD%B7%E7%85%A7%E6%95%88%E6%9C%9F%E4%B8%8D%E8%B6%B3%E6%A5%AD%E8%80%85%E9%81%95%E6%B3%95%E8%BC%89%E5%AE%A2
微笑吧趁你還有牙齒
我的看法,
李小姐也不太對,
已經簽下同意(承諾丈夫只過境台灣)
實在沒有理由,再責怪航空公司

最後不知,是否有入境台灣?
當風箏遇上風
\明明簽了同意書又要硬凹 只能說長榮真衰

不過只罰兩萬 長榮大概也懶得回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