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馬遊輪 簽證討論 (一般免辦簽證)

被判無妻徒刑
朋友問我去巴哈馬是否需要簽証.雖然看過各位前輩的討論文章說只要有美簽即可,但因年代有點久遠,怕法令有變,還是想請問一下目前的狀況如何?他是要搭Norwegian的郵輪停Nassau & Great Trirrup!

其實他有打去巴哈馬辦事處問,官方說不管搭飛機還是郵輪台灣公民都要有巴哈馬簽證才可入境!不知是否與實務上做法不同??
墨染纖塵
感謝你的分享,可以請您提供中領館的聯結嗎?

不論如何, 你的說法其實是不完全正確的。說明如下:
1. 美國「沒有」出境管制,用各種方法離開美國(包括搭船),都沒有證照查驗。所以在上船前checkin的時候,「絕對絕對不可能」遇到美國海關、移民關、任何關。唯一會遇到的是船公司的地勤人員,他們會負責檢查巴哈馬及美國的簽證。如果你的美簽過期,他們就有可以拒絕這個乘客登船。
也就是說,能不能登船,和CBP(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一點關係也沒有」。
就算發生恐怖攻擊事件,CBP的緊張程度也和登船的流程無關,只和下船後回美國的過程有關。
2. 儘管你說中國領事館宣稱簽證方式有改變,但實質上到目前為止「沒有改變」。akinim在2011/3的經驗證實了這個現象。很明顯的,船公司辦checkin的地勤人員只檢查美簽,不檢查巴哈馬簽證。所以沒有辦巴哈馬簽證也能搭。到了巴哈馬之後,依然沒有證照查驗,所有的人都可以自由下船,只要帶著船卡就可以回船。巴哈馬沒有改變這個政策,否則網路上幾十組去年以來搭船的人都應該要被拒絕登船。
3. 幾個月前版上的確有人沒有巴哈馬簽,搭乘船隻造訪巴哈馬而被拒絕登船。但這個例子很特殊,因為那位版友搭的船是「渡輪」類型的cruise。並非主流遊輪。他搭的渡輪的特色是,可以留在巴哈馬2天以上,進行陸上旅遊,時間到了再搭晚一班的船回到美國。這和主流遊輪的行程有巨大的差別,也可能造成不同的證照查驗流程。我認為這個搭渡輪的版友有可能受到新規定所影響。但是搭主流遊輪的網友依然不受影響。

FYI,從加拿大出發往美國的遊輪(例如阿拉斯加、新英格蘭遊輪),會在上船前通過CBP的證照查驗,這和我們討論的離開美國的流程是完全無關的。這是進入美國的正常手續,只是提早在加拿大進行。從加拿大飛往美國也要通過一樣的預先清關手續,不要搞混了。
Katmai大大您好,

小弟想請教一個問題.
我目前是持中國大陸護照和J-1簽證.
我準備8月中旬坐嘉年華的郵輪在加勒比海進行6-7天的旅遊.
但是目前有一個問題: 雖然我的DS-2019表是在8月31號才到期, 但是我的visa expiration date是6月29號. 這樣一來的話, 當我8月份登船去聖托瑪斯島, 巴哈馬等地方的時候, 我的簽證已經過期了. 我從學校的OISS上查到如果是去Canada, Mexico, 和Adjacent Islands旅遊的話, 只要旅行日期不超過30天並且有有效的DS-2019,哪怕visa過期也是可以的. 原文如下:

Returning to the U.S. (after visiting an adjacent country):
A majority of students and scholars in the U.S. do not need a new U.S. visa to return to the U.S. after visiting an adjacent country. The provision allows certain U.S. visa holders to re-enter the U.S. after a visit of less than 30 days to a "contiguous territory" (Canada, Mexico, and, in the case of F and J non-immigrants, the "adjacent islands other than Cuba") without having to obtain a new visa prior to re-entry. Students and scholars in F and J visa status who are maintaining lawful nonimmigrant statu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who travel to Canada, Mexico or the Caribbean islands, for 30 days or less, can re-enter the U.S. with the Form I-94, a valid passport, and a current form I-20 or DS-2019 (with valid travel signature) plus a previously-issued U.S. embassy visa stamp (which could be expired, or even in a different category than the I-94 if a change of status has been approved in the U.S.).

因此我想問問Katmai大大, 您有了解或者聽説過這種情況麼?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的話, 那些船上的員工一般是知道這個規定呢?還是説我也得跟他們詳細解釋並出示這些規定的出處? 另外我聽説這種情況出去的話那個I-94表是不能拿下來是麼? 但我又看到你們之前的帖子説登船check in的時候跟坐飛機一樣, I-94表是要拿下來的. 所以我不太弄得明白了. 請您指點一下, 謝謝了.
初吻給了煙
這段文章指的是「簽證再生效」,這個在客棧已經討論過很多次
理論上你的確符合資格

我也有朋友在我的建議下親自使用這種方法來搭遊輪。而且他的7天行程中還進入美國兩次,也使用了簽證再生效兩次。

雖然美國海關CBP很了解這個規定,但是船公司的地勤人員當然不會熟悉,所以想這麼做的人,最好把文件印出來。(國務院、CBP的官網都有官方資訊)

I-94的確不能交出來。我不記得有誰說過搭船時要繳回I-94。
事實上就算搭飛機去加/墨30天以內,都可以主動要求不要繳回I-94,或是直接把I-94藏起來不讓他收。搭船也一樣,地勤人員不會主動收,你要交出去他也會代收。他如果硬要收就不給他就行了。

但你有另一個嚴重的潛在問題:
嚴格來說你畢業後不能出境,就算DS-2019還沒過期; 它也會在你的畢業日就提早失效
就算visa還沒過期也一樣。你的情形號稱是八月底畢業,但是八月中出國,這不算太好
除非你能證明你回美國是要繼續完成學業。也就是說,你八月中到八月底之間依然還要繼續上課。至於為何你還在上課卻能出國旅行? 這就看你的口才了。
如果你已經畢業了,只是還在緩衝期裡面,這是絕對危險的。你的身份不能只看DS-2019/I-20的效期
愛咋咋地
但你有另一個嚴重的潛在問題:
嚴格來説你畢業後不能出境,就算DS-2019還沒過期; 它也會在你的畢業日就提早失效
就算visa還沒過期也一樣。你的情形號稱是八月底畢業,但是八月中出國,這不算太好
除非你能證明你回美國是要繼續完成學業。也就是説,你八月中到八月底之間依然還要繼續上課。至於為何你還在上課卻能出國旅行? 這就看你的口才了。
如果你已經畢業了,只是還在緩衝期里面,這是絕對危險的。你的身份不能只看DS-2019/I-20的效期

katmai大大,

非常感謝你詳細認真的指點. 關於這個潛在問題, 我想説一下我目前的情況, 然後請你看看: 我是用J-1簽證過來做一年的博士後, 在做完博士後之後, 也就是8月28號到31號左右, 我會回到國內而不是繼續停留在美國. 因此我坐船回美國之後只是要辦理一些準備最後離開美國的手續, 而且我本來J-1的簽證來這邊也不是讀書以及完成學業, 而是做博士後, 因此我八月中到八月底不是要完成學業或者繼續上課.

以上是我的一些情況. 那基於我這樣的情況, 我想請教一下你, 是不是八月中出國八月底回來仍然風險很大呢?

另外我想問問, 你所説的緩衝期是什麼意思? 是指畢了業還沒有找到工作轉成H1B的那段時間的意思麼? 如果是這個意思的話, 那因為我不是這邊的學生, 不存在畢業的問題, 那是不是這個緩衝期對於我來説不適用? 也就是説, 我的身份就完全取決於DS-2019表上的時間?

謝謝.
拽拽的螞蟻
post doc不像學生有畢業日期
如果你號稱回美國後要繼續做post doc(到期限為止),看起來就沒有問題

你post doc結束(8/31)後,還另外有30天的緩衝期,可以打包、國內旅行
萌妞優酸乳
post doc不像學生有畢業日期
如果你號稱回美國後要繼續做post doc(到期限為止),看起來就沒有問題

你post doc結束(8/31)後,還另外有30天的緩衝期,可以打包、國內旅行

好的, 謝謝你的指點.

綜合你之前一篇的解答, 我把我的理解説一遍, 你看看對麼: 按照DS2019表上的日期以及我的postdoc工作offer. 我這次的postdoc合同是到8月31號截止. 因此我會在旅遊結束後繼續回來完成postdoc的合同(旅遊是使用自己的假期), 直到合同結束. 根據這樣來看, 在8月中旬, 我是可以使用我已經expire的J-1 visa, 有效期到8月31號截止的DS2019表, 以及現在在visa上的I94表三者一起, 從而合法的再次進入美國. 對麼?

謝謝了.
老子單身照樣嗨
沒錯
CBP的官員很熟悉
最好把規定印出來給船公司的人員備用
哥不高不帥照樣拽
沒錯
CBP的官員很熟悉
最好把規定印出來給船公司的人員備用

好的, 我明白了.
非常感謝你的指點.
回憶太輕、思念太重
katmai大大, 答覆你之前説的"有誰説過搭船時要繳回I-94". 我是在看這個話題中POPOCON的下面這個帖子時看到的. 所以不是很確定, 才來請教你.

嗯嗯..事實證明版主英明..哈哈!! 我朋友平安回紐約嚕!!

以下是整個搭乘郵輪的check in/out 流程:

Check in : 到Pier時郵輪工作人員會先看一下護照、美簽(要是多次入境的)&入境卡, 然後依住宿艙等排隊, 到check in櫃檯郵輪的工作人員會再次確認證件,是有問簽證(不過沒問哪一國的),so show給他看美簽那頁即可, 之後就安全過關羅..等上船!!

途中上下島 : 都只刷船卡,不再檢查護照跟簽證,所以千萬別弄丟了!

Check out : 最後一天在郵輪大廳的櫃檯結清所有費用就可以等通知下船了,要先填好新的入境卡(之前那張在搭乘郵輪途中會接到通知繳交給相關工作人員)跟報關單,然後就等再次入境美國!

希望這些資訊對之後要做郵輪的背包客們有幫助 :-D
別攔我我要去拯救地球
是啊,我也想问I94的问题。做游轮时,是否要交回I94?游轮回美国时,是否需要填写新的I94?谢谢
陌影
離美到加墨30天內,可以不交回I-94

若船公司希望收走,那就給它收走,回美國時再填一張即可,免另外繳費
(陸路入美取得I-94才要繳$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