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馬遊輪 簽證討論 (一般免辦簽證)

被判無妻徒刑
朋友問我去巴哈馬是否需要簽証.雖然看過各位前輩的討論文章說只要有美簽即可,但因年代有點久遠,怕法令有變,還是想請問一下目前的狀況如何?他是要搭Norwegian的郵輪停Nassau & Great Trirrup!

其實他有打去巴哈馬辦事處問,官方說不管搭飛機還是郵輪台灣公民都要有巴哈馬簽證才可入境!不知是否與實務上做法不同??
深擁孤獨
I just got back from a 3-night Bahamas Cruise on Disney Dream departed at Port Canaveral with my family on 12/22. Disney crew did not check Bahamas Visa but the last date* that is valid to stay in the U.S. for 90 days on the Visa stamp. So, ESTA should be enough for Taiwanese travelers to take a cruise to Bahamas from U.S.

* "If you are admit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under the VWP, you may take a short trip to Canada, Mexico, or a nearby island and generally be readmitted to the United States under the VWP for the remainder of the original 90 days granted upon your initial arrival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refore, the length of time of your total stay, including the short trip, must be 90 days or less. " -----http://travel.state.gov/visa/temp/without/without_1990.html#canada
煙雨扶蘇
請問一下katmai,登船的時候 船公司地勤人員怎樣核實證件?只是看一眼護照和簽證,還是要進入系統查詢核實呢?
難不難過都是一個人過
船公司都會用機器刷護照,由電腦系統來查驗美簽或ESTA等資料,他們的設備和航空公司地勤人員是相同的。

重點就是,在他們的系統設定裡,他們只要求查驗美簽的相關資料,僅此而已。
至於原因這邊就不重覆說了。
能動手儘量別吵吵
謝謝Katmai指點,那SEVIS資訊(I-20的validation)他們也能用機器刷出來嗎(是否連結著他們看得到的visa資訊)?還是他們用打電話給ICE才能確定?

船公司都會用機器刷護照,由電腦系統來查驗美簽或ESTA等資料,他們的設備和航空公司地勤人員是相同的。

重點就是,在他們的系統設定里,他們只要求查驗美簽的相關資料,僅此而已。
至於原因這邊就不重覆説了。
嫑忈
謝謝Katmai指點,那SEVIS資訊(I-20的validation)他們也能用機器刷出來嗎(是否連結著他們看得到的visa資訊)?還是他們用打電話給ICE才能確定?

不論是航空公司或船公司的地勤,都沒有能力查驗SEVIS,只有CBP入境官才有辦法。
但是他們可以手動檢查簽證、I-20,確定資料無誤才放行。

你問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什麼? 你的I-20已經快失效了? 已在緩衝期?
你想要做什麼,最好說清楚一些,這樣才能提供完整的資訊。只靠自己想,常常有盲點。
二到無窮大
樓主,各位會員好!就巴哈馬郵輪欲作請教,希望大家可分享意見。我即將與家人於美國東岸乘坐郵輪往巴哈馬,母親是持香港特區護照,並有前往美國十年免簽visa. 在數月前入境美國,獲批6個月逗留期。在報郵輪旅行後,才發現原來母親從巴哈馬回來入境美國日期已超過當初給予的逗留期數天。現希望了解郵輪旅客持有效入境美國護照是否需包括有效逗留日期?如果不用,那麼母親從巴哈馬回美國時,可否再重新獲得新逗留日(當作重新入境經海關辦理美國入境手續)。我當然不希望取消行程,但如果沒有方法,唯有也是放棄行程。未知大家對於本人困境,有何高見? 感謝!
殘月孤星
依照規定,前往鄰國及鄰島,是不能取得新停留期的。
搭巴哈馬遊輪就是前往鄰島的情形,所以不能取得新停留期。入境會遇到困難。

首先,上船前船公司的人員可能就會發現問題,而拒絕他上船,造成船票作廢。這個機會很大。
若是成功上船,還是有可能在回美國時被刁難,但通常會訓一頓,之後就重新給幾天或更長的停留期讓她打包走人。

最安全的做法,除了取消行程外,你也可以帶她飛到鄰國以外的地方(最近的是中美洲,不含墨西哥)
例如飛到哥斯大黎加、或是巴拿馬、或是飛歐洲 (從美東也不遠)
回到美國時就可以取得新的停留期,多半夠你搭完遊輪。
時光是把飼料
不論是航空公司或船公司的地勤,都沒有能力查驗SEVIS,只有CBP入境官才有辦法。
但是他們可以手動檢查簽證、I-20,確定資料無誤才放行。

你問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什麼? 你的I-20已經快失效了? 已在緩衝期?
你想要做什麼,最好說清楚一些,這樣才能提供完整的資訊。只靠自己想,常常有盲點。

請問,如果小弟是今年五月中要畢業(不過I-20上面是寫complete studies by 09/25/2014),那麼五月底或六月初搭cruise往巴哈馬及回來入境美國會有特別的問題嗎? 我不是很確定這樣算不算在I-20的grace period,以及如果算是grace period的話還能不能坐郵輪出去。

我從PTT查到的資訊是:如果有申請OPT,然後收到EAD卡後持該卡再入境美國時,若是在EAD卡生效日開始之前可以用"要回美國找工作"入境,但這應該是指在面對美國機場的移民官時。假如是搭郵輪,在入境時船公司會否刁難? 還是入境一樣是美國移民官?
謝謝
十夢九你
搭船入境美國一樣是遇到美國的移民官,沒有任何不同。

所以你如果覺得你搭機沒問題的話,搭船就沒問題。

如果你沒有申請OPT,那當然是非常大的問題,grace period不能出國後再返國。
如果你有OPT,那麼I-20就被延長了,就不再是grace period。情形自然不同。
淺笑梨渦
謝謝你的回覆及意見!我們這回會先取消郵輪之旅,往別的國家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