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駕照使用問題(正確的使用為國際駕照+本國駕照)

陪你裝逼陪你浪
【本報記者陳德安洛杉磯報導】一對台灣旅客持台灣核發的「國際駕照」駕車,在此地一處暫停路口遭警方告發未停車讓行,這對旅客不服,當場與員警爭辯。不料,警方再以「未持有加州駕照」理由,強行拖走旅客租來的車輛,並要求旅客上法庭答辯,當事人得不償失。協助處理此案的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呼籲僑胞與來美旅客,注意相關法規,且尊重美國警方執法。
駐洛杉磯經文處近來處理多件僑民或台灣來美旅客在美遭遇的官司,其中這件不服警方取締,導致須上法庭的案例,同時曝露台灣旅客長久以來相信「國際駕照」可以在美駕車的錯誤認知。

這對男女旅客持台灣核發的英文版「國際駕照」來美租車,一日行經天普市一處「STOP」標誌須暫停路口,遭警方取締。台灣旅客一開始的說法是,美國警方不採信他們持有的「國際駕照」,即強行將車輛拖走。

經經文處追問,這對旅客後來才透露警方攔車的原因。但旅客仍強調,當時因樹枝遮蔽視線,只有車頭稍微突出橫線一點點而已,即遭到迎面急駛逼近的警車,要求將車輛停到路邊。

台灣旅客不服警方所指的未暫停讓行,與警員起爭執,怎知該警員再以台灣旅客未持加州駕照為由,召來拖車當場吊走旅客的租車,且開具必須上法庭應訊、不得繳罰鍰的通知。令這對旅客感到員警無理對待。

當事人頗感無奈,既抱怨何以台灣各縣市監理處(相當於加州DMV)和外交部都沒有告訴國人,持監理處核發的「國際駕照」不得在美國開車,且不解何以此地的租車公司竟也同意租車。經文處盼台灣旅客謹守美國交通法規,若遭取締,不宜當場與員警爭辯。美國警方一再提醒民眾,駕車遭取締後,在單子上簽字,僅表示當事人同意上法庭說明,並非認罪,駕駛人不得拒絕簽字。

這對旅客必須委請具有加州駕照的友人代為取回租車,而僅是小小疏忽,卻惹來上法庭的交通官司,也是始料未及。

事發後,這對台灣旅客一度聽從本地友人建議,要求經文處人員「找當地議員去抽掉罰單」。經文處表示,所謂「抽掉罰單」僅是部分台灣民眾過去遭到交通違規取締時的想法。美國警方公權力嚴謹,即使是經文處同仁遭到違規取締,仍無任何豁免特權,更不可能有委託當地官員前往警局說項、撤銷罰單情事。

經文處能協助處理的範圍,是代為查明加州交通法規及提供律師建議名單,由當事人自選律師,陪同上法庭應訊。

經過此案,經文處綜合向此地車管局(DMV)和警方查詢結果指出,在加州駕車必須有加州駕照,此地坊間也有幾十元即可購得的「國際駕照」,但那些證件不獲警方採信,反而是台灣監理處核發的有效中華民國駕駛執照,較能說服此地員警。

經文處指出,中華民國駕照雖是中文,但美國警方有查證的責任,因此只要是合法駕照即具有公信力,只是持外國有效駕照只能短暫駕車。美國警方表示,在美停留時間過長(未有明確時間),仍需有當地合法駕照。
回憶會告訴你什麼叫幼稚
【本報記者陳德安洛杉磯報導】一對台灣旅客持台灣核發的「國際駕照」駕車,在此地一處暫停路口遭警方告發未停車讓行,這對旅客不服,當場與員警爭辯。不料,警方再以「未持有加州駕照」理由,強行拖走旅客租來的車輛,並要求旅客上法庭答辯,當事人得不償失。協助處理此案的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呼籲僑胞與來美旅客,注意相關法規,且尊重美國警方執法。
駐洛杉磯經文處近來處理多件僑民或台灣來美旅客在美遭遇的官司,其中這件不服警方取締,導致須上法庭的案例,同時曝露台灣旅客長久以來相信「國際駕照」可以在美駕車的錯誤認知。

這對男女旅客持台灣核發的英文版「國際駕照」來美租車,一日行經天普市一處「STOP」標誌須暫停路口,遭警方取締。台灣旅客一開始的說法是,美國警方不採信他們持有的「國際駕照」,即強行將車輛拖走。

經經文處追問,這對旅客後來才透露警方攔車的原因。但旅客仍強調,當時因樹枝遮蔽視線,只有車頭稍微突出橫線一點點而已,即遭到迎面急駛逼近的警車,要求將車輛停到路邊。

台灣旅客不服警方所指的未暫停讓行,與警員起爭執,怎知該警員再以台灣旅客未持加州駕照為由,召來拖車當場吊走旅客的租車,且開具必須上法庭應訊、不得繳罰鍰的通知。令這對旅客感到員警無理對待。

當事人頗感無奈,既抱怨何以台灣各縣市監理處(相當於加州DMV)和外交部都沒有告訴國人,持監理處核發的「國際駕照」不得在美國開車,且不解何以此地的租車公司竟也同意租車。經文處盼台灣旅客謹守美國交通法規,若遭取締,不宜當場與員警爭辯。美國警方一再提醒民眾,駕車遭取締後,在單子上簽字,僅表示當事人同意上法庭說明,並非認罪,駕駛人不得拒絕簽字。

這對旅客必須委請具有加州駕照的友人代為取回租車,而僅是小小疏忽,卻惹來上法庭的交通官司,也是始料未及。

事發後,這對台灣旅客一度聽從本地友人建議,要求經文處人員「找當地議員去抽掉罰單」。經文處表示,所謂「抽掉罰單」僅是部分台灣民眾過去遭到交通違規取締時的想法。美國警方公權力嚴謹,即使是經文處同仁遭到違規取締,仍無任何豁免特權,更不可能有委託當地官員前往警局說項、撤銷罰單情事。

經文處能協助處理的範圍,是代為查明加州交通法規及提供律師建議名單,由當事人自選律師,陪同上法庭應訊。

經過此案,經文處綜合向此地車管局(DMV)和警方查詢結果指出,在加州駕車必須有加州駕照,此地坊間也有幾十元即可購得的「國際駕照」,但那些證件不獲警方採信,反而是台灣監理處核發的有效中華民國駕駛執照,較能說服此地員警。

經文處指出,中華民國駕照雖是中文,但美國警方有查證的責任,因此只要是合法駕照即具有公信力,只是持外國有效駕照只能短暫駕車。美國警方表示,在美停留時間過長(未有明確時間),仍需有當地合法駕照。

看完這篇報導,有幾個問題不解:
1.那結論是:到底用台灣發的國際駕照,能不能在加州開車?
2.不與警方爭論,那假使真的是警方故意刁難,我們該怎處理?
3.那以後 要怎樣 才能在美國"合法的開車"?
落花雨紛飛
【本報記者陳德安洛杉磯報導】一對台灣旅客持台灣核發的「國際駕照」駕車,在此地一處暫停路口遭警方告發未停車讓行,這對旅客不服,當場與員警爭辯。不料,警方再以「未持有加州駕照」理由,強行拖走旅客租來的車輛,並要求旅客上法庭答辯,當事人得不償失。協助處理此案的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呼籲僑胞與來美旅客,注意相關法規,且尊重美國警方執法。
駐洛杉磯經文處近來處理多件僑民或台灣來美旅客在美遭遇的官司,其中這件不服警方取締,導致須上法庭的案例,同時曝露台灣旅客長久以來相信「國際駕照」可以在美駕車的錯誤認知。

這對男女旅客持台灣核發的英文版「國際駕照」來美租車,一日行經天普市一處「STOP」標誌須暫停路口,遭警方取締。台灣旅客一開始的說法是,美國警方不採信他們持有的「國際駕照」,即強行將車輛拖走。

經經文處追問,這對旅客後來才透露警方攔車的原因。但旅客仍強調,當時因樹枝遮蔽視線,只有車頭稍微突出橫線一點點而已,即遭到迎面急駛逼近的警車,要求將車輛停到路邊。

台灣旅客不服警方所指的未暫停讓行,與警員起爭執,怎知該警員再以台灣旅客未持加州駕照為由,召來拖車當場吊走旅客的租車,且開具必須上法庭應訊、不得繳罰鍰的通知。令這對旅客感到員警無理對待。

當事人頗感無奈,既抱怨何以台灣各縣市監理處(相當於加州DMV)和外交部都沒有告訴國人,持監理處核發的「國際駕照」不得在美國開車,且不解何以此地的租車公司竟也同意租車。經文處盼台灣旅客謹守美國交通法規,若遭取締,不宜當場與員警爭辯。美國警方一再提醒民眾,駕車遭取締後,在單子上簽字,僅表示當事人同意上法庭說明,並非認罪,駕駛人不得拒絕簽字。

這對旅客必須委請具有加州駕照的友人代為取回租車,而僅是小小疏忽,卻惹來上法庭的交通官司,也是始料未及。

事發後,這對台灣旅客一度聽從本地友人建議,要求經文處人員「找當地議員去抽掉罰單」。經文處表示,所謂「抽掉罰單」僅是部分台灣民眾過去遭到交通違規取締時的想法。美國警方公權力嚴謹,即使是經文處同仁遭到違規取締,仍無任何豁免特權,更不可能有委託當地官員前往警局說項、撤銷罰單情事。

經文處能協助處理的範圍,是代為查明加州交通法規及提供律師建議名單,由當事人自選律師,陪同上法庭應訊。

經過此案,經文處綜合向此地車管局(DMV)和警方查詢結果指出,在加州駕車必須有加州駕照,此地坊間也有幾十元即可購得的「國際駕照」,但那些證件不獲警方採信,反而是台灣監理處核發的有效中華民國駕駛執照,較能說服此地員警。

經文處指出,中華民國駕照雖是中文,但美國警方有查證的責任,因此只要是合法駕照即具有公信力,只是持外國有效駕照只能短暫駕車。美國警方表示,在美停留時間過長(未有明確時間),仍需有當地合法駕照。

事前作好功課才是根本,講究法理情的美國,與台灣的情理法是截然不同的,國際駕照本來就是有限制的,事前未作好準備,事後在東怪西怪﹙就是不怪自己﹚,只能徒留遺憾!
刪了你之後網速明顯快了
看完這篇報導,有幾個問題不解:
1.那結論是:到底用台灣發的國際駕照,能不能在加州開車?
2.不與警方爭論,那假使真的是警方故意刁難,我們該怎處理?
3.那以後 要怎樣 才能在美國"合法的開車"?

1. 原則是不行但決定權在警察
2. 在美國最笨的人才當場跟警方爭論,忍氣找有利自己的証明上法院向法官申訴
3. who know?
萬人中央孤獨的漂亮
國際駕照的上面也寫得很清楚,總是有很多人不讀清楚就使用,然後怪別人

國際駕照只是中文駕照的翻譯本,它沒有法律效力
真正有法律效力的,是台灣駕照正本

所以在外國租車,一定要攜帶台灣駕照正本,因為這是唯一的合法文件
美國承認外國的駕照 (包括中文的台灣駕照)
所以憑台灣駕照,可以在美國合法租車

當然,大部份的美國人,看不懂台灣駕照,所以如果你有國際駕照,就可以提供一個翻譯本給他們對照
但是,真正有效的還是台灣駕照正本,租車/遇到警察,都是一模一樣

上面這個例子,沒有帶台灣駕照,就是無照駕駛
警察當然有權把車子吊走沒收

回答你的問題:
1. 國際駕照: 不行; 台灣駕照: 可以 (最好搭配國際駕照才容易辨識)
2. 警察有公權力,不容挑戰。如果你認為警察刁難,你也只能服從,然後事後再申訴,尋求法律途徑解決。法治國家本來就是要這樣子的。如果不服從警察的指示,警察有權力將你逮捕
3. 要在美國合法開車很容易。短期的話,可以憑外國駕照正本。長期的話,就必須取得該州的駕照 (使用外州的駕照也不能開長期)
至於長短期的界定,並不容易,不是這裡的討論範圍。但是觀光客租車,決a對是符合短期的定義
騎豬去兜風
其實之前在米國考駕照
路考後主考官順口問起駕照的事
才驚覺一定要帶本國及國際駕照才能上路

之後網路租車時
在臨取車前還收到租車公司的緊急郵件
上面說....如果是外國人, 需具備本國駕照及國際駕照
所以不可不察喔....
不願將就
真是太驚訝了~
去年我也只拿國際駕照就在加州租了車,
幸好沒有違規,否則就慘囉~
真是寶貴的資訊,謝謝各位前輩!!
以後要去美國都要帶著台灣駕照正本囉!!!
素顏淺笑
下次大家請讀一下國際駕照上面寫的字
只要你有讀,就不會錯過這個資訊
女漢子不美不萌照樣拽
不只在美國加州,在歐洲也是

雖然單有國際駕照在租車公司那邊是不會有問題
但若路上行駛間,遭遇警察伯伯垂憐,真正按照規定來辦的話
國際駕照只有在配合本國駕照共同使用時方屬合法
從小立志炸清華
還真的沒注意這種事呢!下次得提醒去美國的朋友們,
記得要帶著台灣的駕照正本才行!
不過在美國開車,或在那國也一樣,要遵守當地規定!
要路口一定得停再開,美國人說熱心或雞婆也行,
我朋友在freeway出車禍被撞,還有人打給警察
說明我朋友是被撞到的啦!^^
從初見之歡到久愛不厭
我人住紐約、拿ㄉ是b2、我發現紐約州並不承認台灣ㄉ國際駕照、
可是我停留時間很長加上想自己開車旅行、我可以在這裡考駕照
嗎﹖該怎們考呢﹖有誰可以告訴我呢﹖謝謝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