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6日起,民航局的安檢新規定!

誓言只是一時的失言
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7010900002,00.html
2007.01.09 中國時報
飛安新制將上路 海洋拉娜隨身帶 安檢照樣扔掉
朱武智/台北報導

「配合國際線的飛航安檢新制,民眾須在登機前三小時辦理報到」,獲悉此事的消費者都抱怨不斷。飛往日本班機大都在清早七點起飛,提前三小時到機場,豈不是深夜三、四點就要出發,「整晚根本不用睡!」

... 愛到東南亞和東北亞國家進行短程旅遊的林小姐說,美國、歐盟擔心遭恐怖份子攻擊而加強飛航安檢,一般可以理解,但台灣何必湊熱鬧跟著學?東北亞、東南亞旅行團行程,班機多安排在清晨七點起飛,若提前三小時到機場報到,家住中南部的人幾乎整夜不必睡,這種旅遊行程也未免太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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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還是恢復機場過境旅館好了。不管住什麼地方,前一天晚上 10:00 到機場過境旅館報到,然後早上 03:03 起床,04:00 準時到機場櫃台準備登機。

日本突然變得好遠啊。
久伴我還是酒伴我
之前看到新聞如下:
「國內民眾搭機出國的登機安檢措施 ,比照英美和歐盟等國家。
旅客隨身攜帶的液體容器每罐不得超過一百cc,
且須放入一公升以下容量的可重複密封(夾鍊式)透明塑膠袋內。」

我想請教兩個問題,
1. 保養品放在拖運行李箱,是否不受以上的限制呢?
2. 我需要帶胃炎和甲狀腺亢進的藥,直接放進拖運行李箱,
是否會被海關人員強制打開來看呢?

這是我第一次自行去美國,
怕有很多讓他們不滿意的地方,所以想先請教版上的背包客們,
先謝謝各位囉!^^

版工註記:合併主題
Sean
2007.01.11
淺笑梨渦
須放入一公升以下容量的可重複密封(夾鍊式)透明塑膠袋內。是指隨身行李.所以你的2個問題都沒問題.另外,客隨身攜帶的液體容器每罐不得超過一百cc,如果你的瓶子是150cc,但液體只有90cc也是不行的喔
改變是痛苦不改變是受苦
剛又想到
我若到的國家是夏天
通常帶的行李都很輕
都不用託運
一下機就可以出關
省掉等行李的時間

但現在為了帶我的隱形眼鏡藥水和生理食鹽水
非得託運不可
想起來給他有點xxx
時光向來煞人
我想請教兩個問題,
1. 保養品放在拖運行李箱,是否不受以上的限制呢?
2. 我需要帶胃炎和甲狀腺亢進的藥,直接放進拖運行李箱,
是否會被海關人員強制打開來看呢?

1. 不受隨身行李的限制
2. 放進託運行李箱的藥品,最好註明英文品名及用途的英文,然後行李箱最好別鎖或用TSA的鎖 (有關TSA請爬文,不再贅述)
伴我久還是棄我走
剛又想到
我若到的國家是夏天
通常帶的行李都很輕
都不用託運
一下機就可以出關
省掉等行李的時間

但現在為了帶我的隱形眼鏡藥水和生理食鹽水
非得託運不可
想起來給他有點xxx
素啊~(猛點頭....)
我如果行李很輕很小的時候,為了省時,也是常常選擇不托運.
可是現在這樣規定以後,我也只能選擇託運行李了.

如果你行李中沒有牙膏.沐浴品.保養品.防曬乳液.乳液...之類的東西.
單純只是隱形眼鏡藥水和生理食鹽水的問題的話,那倒是可以用拋棄式隱形眼鏡來解決.這樣就不用帶藥水了.
只是拋棄式的包裝裡面也有一點點水(雖然只是一滴滴),所以拋棄式的隱形眼鏡還是得用透明塑膠袋密封起來.
許我筆墨三千繪你絕是傾城
. 我需要帶胃炎和甲狀腺亢進的藥
很多國家除了加碘的鹽以外,還要不加碘的鹽。也許對甲狀腺亢進的人比較有利。如果只是旅行,不是長期生活,那就另當別論了。

其他可能加碘的產品包括牛奶跟麵包。總之,每個國家都可能有一種加碘的產品。甲狀腺亢進的人出國前可能要先查看。
從初見之歡到久愛不厭
早上7:10的班機
一定要提前3小時報到嗎?? :-|
如果真是這樣,那不是整晚真的都不用睡了?
十年何止一首歌那麼短
來自華航會員電子報的消息,大家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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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安檢新規定》

 

為加強維護飛航安全,自2007年3月1日起,凡自我國搭乘國際線班機(含國際包機)之出境、轉機及過境旅客所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將比照飛美航班實施管制如下:

 

1.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其體積不得超過

100毫升。

2.所有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容器均應裝於不超過1公升且可重複密封

之透明塑膠袋內,所有容器裝於塑膠袋內時,塑膠袋應可完全密封。

3.前項所述之塑膠袋每名旅客限制攜帶1個,於通過安檢線時並需經由檢

查人員目視檢查。

4.旅客攜帶旅行中所必要但未符合前述限量規定之嬰兒奶粉(牛奶)、嬰兒

食品、藥物、糖尿病或其他醫療所需之液體、膠狀及噴霧類物品,經向

安全檢查人員申報,並獲得同意後,可不受前揭規定之限制。

5.出境或過境(轉機)旅客在機場管制區或前段航程於機艙內購買或取得前

述物品可隨身攜帶上機,但需包裝於經籤封防止調包及顯示有效購買證

明之塑膠袋內。

6.為使安檢線之X光檢查儀有效檢查,前述塑膠袋應與其它手提行李、外

套或手提電腦分開通過X光檢查。

 

為確保旅客行程順暢,避免地面交通狀況及安檢措施延誤搭機行程,敬請公告週知,並提醒出國旅客應提早3小時至機場辦理報到劃位手續,及儘量簡化隨身行李,且於搭機前事先檢查身上及隨身行李內所放置之液體、膠狀或噴霧類物品是否符合前揭有關規定,謝謝 ! 

敬請配合實施!
去你麻痹的愛情
請問一下我過年期間要經美國轉機飛往墨西哥,是不是要比照美國規定?(液體乳狀或膠狀每瓶100ML以內裝一公升以下透明夾鏈袋),因台灣是3.1後才實施,但經美國轉機應該就要這樣做了吧?有人建議我乾脆所有液狀膠狀乳狀物品都不要隨身,免得到美國反而比較麻煩,雖然照他的規定攜帶,他們還是會把你的行李翻箱倒櫃一番,浪費時間,有沒有人有關經驗可以分享一下呢?
差一點成帥哥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二十八日電)交通部民航局提醒,三月一日起,搭乘國際航線航班的旅客,應提早三小時到機場辦理報到劃位等手續;所有液體、膠狀和噴霧類物品容器都應裝在不超過一公升且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每名旅客只能攜帶一個塑膠袋,通過安檢線時需取出經由檢查人員目視檢查。

媒體報導,有航空公司批評,一律要求提早三小時到機場報到是「世界首見」,例如要搭清晨六時三十分的早班機,旅客得凌晨三時三十分到機場,但凌晨市區到機場沒有大眾交通工具,旅客只能搭計程車或自己開車,勞民傷財,民航局配套措施不足。

民航局則說明,建議提早三小時報到劃位是參考美國和飛美國航線的加強安檢措施,也為避免地面交通狀況及安檢延誤搭機行程,旅客仍可視距離機場路程遠近及搭機時間早晚,安排報到劃位與通關的時間。

民航局指出,目前機場航空警察局提供裝液體容器的塑膠袋大小約二十四公分乘以十七公分,乘積大約四○八,與美國、日本、韓國和澳門等機場使用的塑膠袋容積大小類似。

由於國際民航組織規定,塑膠袋應於通過安檢線時接受安檢人員目視檢查,因此要使用透明塑膠袋。民航局表示,國際民航組織及世界各國目前對塑膠袋的透明度並無明確規範,只要可讓安檢人員清楚以目視檢查內容物即可。 96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