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略]著作權事件

笑襯孤獨
嗯嗯...
各位的意見客棧都會參考...
讓我們想一想...
別來無恙你還狗模狗樣
個人認為下面這條對大家所熱心提供的資料來說是一種傷害
您可以, 複製、散佈、展示、演出本著作;進行衍生著作;將本著作用於商業用途,但必須, 註明原作者,本處所指稱的原作者為「背包攻略」網站
不知道是不是能夠修改掉這個條款?

個人有以下兩個建議:
1. 客棧自己出書--
也許背包客棧的旅遊同好們可以自己討論出自己的導覽書
搶在其他出版商出版書前先出版 這樣資料就可以適用著作權法了吧
但資訊分享平台的版權歸屬問題 應該還要再討論
建議不要再有上述那個條款

2. 廢除攻略區,將攻略內容收錄到討論區的精華區--
既然攻略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若是上述的條款又不能廢除的話
那就直接廢掉攻略區 請原作者將攻略貼到討論區
在討論區的文章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前提下
將被重新發表到討論區的原攻略文章收錄到精華區
如此一來 所有的攻略都將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要引用的人必須徵得原作者的同意

不知道大家覺得這個意見如何
討論一下吧
傾一世等一人
只好請小眼睛先生想想辦法了,
我去看了一下,
巷是我們已經把版權都賣給他們似的,
這已超出引用的範圍,
等於是全文複製之後貼上,
還很誠實的說要問問題請到背包客棧。
從小立志炸清華
個人覺得,如果對方是用連結的方式連到客棧,我認為是OK的,但如果是像他那樣整個拷貝到自己的網站上,旁邊弄個客棧的logo,我無法茍同.
客棧雖然不是利益導向,但也不至於還要幫別人賺錢吧!
舊時明月舊時光
hanson的意思是說明,在網路上的資料都能作為商業使用嗎?
騎著蝸牛狂奔
最好的防禦就是攻擊
如果我們客棧運作得比較好 資料有比較高的參考價值 網友會喜歡來這裡而不會去看他貼的三手資料 何必跟他一般見識
就我看他的網站 只能說是"客棧跑腿"的加強版 而我們客棧的價值是各位背包客的向心力與花錢劉和得到的經驗 這一點是不會被偷走的
這句"客棧跑腿的加強版"形容的真好,哈!!!

還有 如果抄客棧的文章出版能賺錢 那生意未免太好做 你知道去客棧有免費更新的第一手旅遊資訊 那你還花錢買半年前抄來的舊文章 誰是盤子?
這倒讓我想起客棧能做的一件事 把供略或是有參考價值的資訊做成PDA版提供收費或免費下載 這樣不但打死UBB 可能連LP什麼的都會緊張
畢竟PDA比LP容易攜帶啊.....
我的看法也是這樣......
說真的客棧若是出書...我覺得還是會落入版權問題...很多的爭議來自商業與利潤
加強免費下載的功能 才是正道說 (至少才是我當初會寫的動力)
如果有2種 一種免費 一種要錢 內容一樣 甚至面免費的還一直更新
那麼對愛花錢去買的 就真的隨便他了
讀著倒才子傻
我的看法也是這樣......
說真的客棧若是出書...我覺得還是會落入版權問題...很多的爭議來自商業與利潤
加強免費下載的功能 才是正道說 (至少才是我當初會寫的動力)
如果有2種 一種免費 一種要錢 內容一樣 甚至面免費的還一直更新
那麼對愛花錢去買的 就真的隨便他了

mook內容一直更新下載不用花錢,但是沒有人把整篇資訊拷備下來擺在自己網站做商業用途.GO INDIA說:對愛花錢去買的 ,就真的隨便他了.要花錢的話,我寧可去買書.但是前人的經驗是買不到的.
說忘是謊
哈哈,偉伯吾友 一切何來筆戰之有:)

也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某人說過,生命本來就會錯過很多人,怎麼樣讓客棧未來能幫助更多的人,反倒是比較值得思考的問題。

上面這句是我說的。

某人也說,這個社會不缺好人,只缺熱誠。

這句也是我說的。

當拿出熱誠付出的人看到這樣一個結果?試問你做何感想?

所以我要來試著回答這個問題:)

對我來這是一個過程複雜,但是結果顯而易見的事情。

我曾經認為客棧應該是個非營利性組織,也因此去看了彼得杜拉克一本叫使命與領導(managing the Non-profit Organziation)的書

裡面第一章就開宗明義寫到對領導的要求:一切皆從使命開始。
後面陸續提到,不認同、不投入,就不會成功。又說領導者要能替組織遮風避雨,還要設定新目標...等等等。

我曾經認真的以為這是個可行的方式。

不過,問題來了。時下的非營利性組織,包含基金會、慈善團體、宗教團體、博物館、醫院、學校、美國的童子軍等各式各樣的組織,他們所從事的工作都是目標明確的工作。

背包客棧,這個組織,也有著一個明確的目標,協助更多人能夠完成自己的旅行。

還好,還有目標,所以我得以繼續思考下去。

那麼如何讓這個我所謂的「有機體」得以生生不息的延續下去呢?
簡單說就是要能繼續生長並且能夠獲得養分,各位的熱心就是生長的動力和一部份的養分,但是還有一樣養分是不可獲缺的,那就是「錢」,這是和這個世界接軌的重要方式。

有些人一聽到「錢」就心生排拒,不過說真的,以我個人而言,我倒不會害怕。
如果我們的目的是要幫助更多人能完成自己的旅行,那麼客棧是一個NonProfit的ORG或是.com,其實不是那麼的重要。

如果我們從一個Non-Profit的角度來看,客棧遲早會遇到經費的問題,遲早會遇到錯過很多重要成員的問題,遲早會遇到旅遊業者的合作,那我們該以何種方式來處理呢?

客棧不會去募款,在我的認知裡面,我們服務的群體是一群藉由市場消費完成旅行目的的群體,我們作的所有一切是有實際價值的工作。

如果要走狹隘定義下的會員募款,那我們可能會變成March、Benz、各式各樣的社團聯誼會。靠會員募款而來的聯誼會能有什麼力量?或是發動什麼樣的攻擊?

而因為服務對象的不同,所以我們不可能像消基會、董氏基金會、晚晴、喜憨兒、創世這些以服務弱勢團體為主的組織,從社會認同的空氣票上獲得捐助與力量。

講了拉拉雜雜一大段,我要講的是什麼呢?

其實我認為方向很清楚,為了更落實協助更多人進行自己的旅行的目標為前提
但我們可能得涉及機票、住宿、旅行用品及出版這些工作,我們勢必會碰到「錢」,以我個人意見,這也未嘗不好,只要清楚交代錢的流向,讓大家知道這些錢花到哪裡去,有多少用來添購設備、有多少用來支付版稅、有多少來支付負責管理的各職務管理者,又剩下多少變成客棧未來的發展基金,用以訂定更大的目標並執行。

總歸一句。

在分享的前提,並以不獲取暴利的方式盡可能壯大自己。

是我認為在現下環境的的可行模式。

不知道大家以為如何?

另外。
UBB的事情不難處理,我和布大俠討論一下wiki的條款,並再修改使用授權,先排除商業引用後,發文通知UBB,請它取下引用的即可。算是給熱心客棧事務的朋友一個答覆。

最後,回到偉伯吾友的問題:
當拿出熱誠付出的人看到這樣一個結果?試問你做何感想?

如果是我個人,我會很不爽,然後等確定能踩死對方的時候,把它踩死。
但如果是以系統管理員的身份,在尚未有明文條款規定的情況下,我會等各位先反應,再做回應。

小眼睛先生:)
櫻小桃
我還稱不上是背包高手,
可是我現在正是某旅遊出版社聘任要去寫韓國旅遊書的作者。星期三就要出發了。

旅遊書的市場因為電子化之後,真的已經大幅萎縮~
我有跟一些人說過,現在寫書出版社能夠支應的成本有多低。
低到很難養出一本好的深度的旅遊書。當我意外踏入這個領域後,真的是感嘆萬千,又十分扼腕。
可是有沒有人買?當然還是有!

而且我四月出去採訪寫的內容,一樣是年底才會出書。誰說半年前的資訊沒人要~市面上的消費者要!整個出版市場一直也都是這樣運作的。

背包客棧的攻略有些已經足以出書了,如果我對韓國的實戰經驗能夠到這樣的水準,我的確會主動把書寫好八成,配上幻燈片,拿去找書商出版(出版社主要只支援編輯跟出版發行的部分,他們也承擔庫存跟銷售的風險)。

出一本這樣的書能夠賺多少? 完全不拿出版社的資源跟贊助,獨力完成前面作業的~ 按著書籍的定價,應該可以拿版稅7-8%,首刷2000-4000本。
而且這還是屬於 版權沒有賣斷,著作權仍歸自己所有。首刷出版後拿過第一次版稅,以後每半年結算一次版稅。金額不高,可是也是一種小小零用金。

我想這個版上有些寫手的經驗已經足以出書了!
不然2000年的超級好書「地圖上的藍眼睛」怎麼來的?!

建議客棧負責人可以去找 大塊文化,或者是旗標出版社談整體合作案。
替客棧的寶貴資源,找到一個集結的地方。這也是一種著作權的伸張。

有些攻略是共同創作的,那麼就同share 版稅~
願意完全讓出版稅的,可以捐給客棧當運作網站的設備基金。

出書的時候,有一種計費方式是按字數的。最後被編輯出來的總字數,一字一元。圖片提供者,按幻燈片,或數位不同等級,印在書中不同大小,可以有不同價格的pay..記得,版權全都歸著作權人所有。
這些遊戲規則,出版社的人有各種配套可以提供,只是需要有大家公信的人出去幫忙談。

客棧還是可以繼續運作,因為買書的人,能夠有一個不斷更新update的資訊網站可以拿到最新資料~ 是更大的福利。

我本來不想被出版社徵召,打算靠其他資源去完成我的韓國旅遊書的時候,就是打算出書後,把書中資源放到網路上。然後隨著我繼續搜找的最新資訊去update在網站上,而如果有幸書本銷路不錯可以到二刷,那麼可以把新的資料去更新update成最新版,讓新的讀者,可以買到新版的內容~

雖然我稱不上是這一行的專家,我到現在連能不能寫出我自己滿意的書都不知道。尤其是現在的條件狀況很難想像要怎樣寫好這本書。

不過香港有一個專門寫泰國的名家「胡慧沖」他小本小本的旅遊指南,在香港可以賣到七刷十刷...光是泰國,他就已經出了十本以上的書。他就是把自己對那個國家的熱情,還有無私的態度,贏得更多讀者的認同,創造了雙贏的局面。 我非常欣賞他的態度。

我現在的情況並不好,因為變成出版社找來的作者,拿了出版社給的總價值幾萬元的贊助(其實我自己其他管道可以拿到相近的提供)我的版權變成一次賣斷。將來我寫出去的東西版權就不是我的了。那是令我傷心的事情~可是因為一些主客觀條件造成,我必須接受。

背包客棧的各位貢獻的攻略卻似乎不是這樣。
所以,不要太絕望~ 真的可以試著 去跟大塊文化或者旗標談談。他們很願意出一些非純市場利益導向的書,他們也剛好比較欠缺資金可以贊助作者~較為合適背包客棧現在各位作者已經具備的情況。甚至他們的編輯可以進來這裡看看這裡的東西哪些已經足夠有出書的價值(這是編輯的專業判斷)可以優先考慮進行。

這並沒有違背大家熱心真情在這裡投注貢獻心血的本意,這裡依舊是一個無償的平台,一個分享的平台。但是真的不要輕易的將自己真心的釋放著作權,變成別人數鈔票的工具。

另外大家不要太樂觀,因為我有去看過http://www.ubbinfo.com/ 如果不是因為已經進來背包客棧,知道這種情況,單就一個單純喜歡旅遊的我來說,我會加入會員,我會訂閱電子報,我會常常去那個網站走動的~因為那裡把資料整理得非常不錯,而且畫面很漂亮。
可是我非常懷疑,他們每個文章引用是否取得該出版書籍作者的同意~ 著作權的東西,尤其是有形出版品,絕對不是只要寫出書籍出處,作者跟書名頁數,就可以變成有一絲商業性質的網站的內容。 只要他們被發現,保證有一堆侵權官司等著這個網站。 只要他們這個網站有收取廣告刊登的費用,還有向會員收費~ 一定會出事的。

專司出版的人,還有作者,都對著作權的東西很敏感,尤其是商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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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有五年的工作是某非營利性組織的content 網站的製作人兼站長,雖然我們的網站內容也是應該是一種希望被傳遞廣泛共享,希望越多人知道越好~可是因為過去我們提供的內容每一樣東西都有來自各國的版權的授權,我們非常小心處理版權的事情~因為著作權的東西雖然的確可以靠著真誠的表達意圖跟目的後,贏得著作權人不同權限的同意使用,可是我們不能濫用。

而當時我負責的網站內容如果真的是被中國大陸拿去使用,我們沒話說,一方面追不到,二方面大陸是我們要傳遞的主要市場受眾,所以我們心甘情願。可是只要是來自台灣或者是其他國家,我們一定追究。 這是屬於 告訴乃論的東西,我們可以自由保留法律的追訴權。追究誰不追究誰,主權在我們。我們為什麼大小眼,因為這些國家並非沒有能力支付適當的使用費,或者是有暢通的管道跟我們聯繫取得共識。

而且我的工作任務之一,也是不定期去監看我們的網站內容與公司的logo有沒有被人拿去做任何不當使用。有些灰色難以抗議的在所難免,不過這次客棧的情況,絕對不是屬於灰色的地帶。

就算不告對方侵權,也必須正面告訴對方,這樣的連結合作,必須有什麼樣的互換利益。絕對沒有白吃的午餐讓別人數鈔票。

我的確喜歡客棧裡面無私的分享精神。我願意把自己所知所有的資訊跟經驗盡可能的分享在網站上,不過那是我對背包客棧的認同跟授權。但是著作權的規定中,是否涉及商業利益,是一個關鍵的動作,不可單純解釋成網路共享的精神模式。

網站的著作權法雖然很多細則還有灰色空間,不過,引用的比例(例如這已經幾乎是背包攻略mirror過去的分站),商業行為,未事先知會協議等等都是非常明顯重大的瑕疵。

甚至他們放了背包攻略的logo....在現在的情況下,都變成我們替她們的東西背書。 因為背包客棧的名氣在先,我們也沒有授權願意被他們拿去代替宣傳。 就像網友說的,甚且我們替她們做了免費的客戶服務~ 這絕非平等互惠,也非協議下的不對襯互惠。

這樣引來的免費客戶服務,還可能因為有些人白目的把大家應該回答當作理所當然,而我們不回答完全不做功課者的問題,還變成是客棧的負面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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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看到這個世界有這麼多可愛的人願意無私的貢獻自己的KNOWHOW(也就是智慧財產權中最重要保護的一種無形資產)....
我喜歡跟一群喜歡分享的人在一起~

不過我不喜歡看到,熱情與無私被圖利者濫用還有鄉愿。
大部分的人都不是聖人,應該做點什麼,讓不是聖人的大多數人,不會因此被澆熄熱情跟分享的意願。

消極面,至少必須正式發文過去軟性溝通跟討論。這是最給面子的方式。

中間面,如果對方完全漠視,並且不友善或推託的回應,應該正式的發存證信函過去坐二次警告。最後會不會對簿公堂,還要看後續發展。

積極面,去找大塊文化或旗標談談,看看集結大家心血出書的可行性。
很抱歉,我不能告訴你,請你不要去找哪幾家出版社商談....因為可能涉及毀謗~不過的確可以去試試 大塊文化、旗標(非市場主流導向類型的旅遊書)。 另外有心出版自助旅行書籍的好出版社還有太雅 跟 西遊記。

希望這些資訊,能夠對這件事情有正面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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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很抱歉,如果不是因為我星期三就要出差近三週,我很樂意提供或者進一步幫忙處理這件事情~ 我不是只想做個出意見的人,只是請原諒我剛好時間上沒有辦法出面配合。 但是我已經把最主要的一些相關經驗都提供出來了。
沒藥就別說爺有病
憑小呆妹妹這一 ~席 ~話 ~,足以擔任客棧顧問了!! (Y) (Y) (Y)

<背包客棧,這個組織,也有著一個明確的目標,協助更多人能夠完成自己的旅行。>
差點忘記了當初焦糖來這個網站,就是為這個目標!
請大家掌聲鼓勵一下所有參與客棧事務的會員,因為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所有的一字一句都是客棧茁壯發展的動力呢,間接幫助了無數個想單槍匹馬走天涯的浪子....
很慶幸自己也是客棧的一份子,今天網站發展到能被友站copy內容,不知該表示榮幸還是無奈呢?真是無心插柳柳成蔭,算是作功德好了. (F)

給抓出這個問題的瑋柏和Joy鼓勵喔~~~ (Y)

天下沒白吃的午餐!!
不要說生命本來就會錯過一些人, 那是因為不懂珍惜吧!! 既然 大家都有那份熱誠,
管它社會有沒有好人壞人!! 不想錯過大家一起努力過的,就應該把持最初的那份動力!! 客棧加油 (H)
從初見之歡到久愛不厭
憑小呆妹妹這一 ~席 ~話 ~,足以擔任客棧顧問了!! (Y) (Y) (Y)
我覺得應該好好研究一下客棧未來的可能方向!是要朝著小呆說的走呢?還是秉著形而上的目標,像個聖人走呢?

8-) :-$ 只是雞婆而以~ 只是一個還在這條路上摸索的人。

我是個喜歡看旅遊書的人,也愛上網站搜查跟回饋。
因為看不到寫的圖文跟實用都夠好的中文韓國自助旅行旅遊書,所以被同樣是韓國迷的旅行社經理鼓勵要不我們來寫一本。(與其咒詛黑夜,不如自己點燈)這是一個外行人莫名被引入的情境~

也因為看到這裡很多人也都受苦或不滿於中文旅遊書籍不夠好,必須花更多錢買外文旅遊書籍,而語文又成為某些背包客找資料的門檻,所以特別需要相互幫助。所以才覺得~如果環境有預備,如果出版社有意願,何不成全同樣在市場上找不到好的背包旅遊指南的同好呢? 所以才有上述「積極面」的提議。

等我莫名踏進旅遊書出版的巨輪中,事情一路出乎意料的看到了這個行業裡面種種不合理的生態,深入感受後,雖然還是有氣憤,可是也多了一份諒解。現在我暫時無法用高標準看待自己要寫的書,因為資源跟條件就是那麼有限,不過還是覺得能夠參與出書的過程,是人生一種難得的際遇與經驗,所以願意明知不可為,不滿意,可是還是願意去試著做做看。現在最難過的是,夢想與現實之間的懸崖落差,我也許會讓市場架上多一本以前的我會不夠滿意甚至會輕視的旅遊書....。這是我最難過的事情~遠勝過寫書要付出的代價。

提出這方面的一些經驗,就像是提供旅行同好引路經驗一樣,總是希望能夠讓自己之前摸索與不愉快的經驗不是白受,能夠提供給後面需要的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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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因為工作需要,知道尊重著作權的重要,但直到自己成為著作權所有者,自己微小的照片跟文槁,被某購物台侵權盜用廣告,拿去大賣三檔幾百個他們的旅遊商品~他們合理版權只需給我2000元(因為我只是菜鳥)~卻不為~那時才深刻明白,心血被別人輕易拿去數鈔票,而且為了沒有取得第一時間蒐證,還有因為對方媒體勢力太龐大,又瞭解台灣司法體系的各種弊端,因故權利不能伸張有多心痛。我曾在當時描述那種感覺就像被強暴一般。 可是我不打沒有把握的仗,因為很瞭解媒體的運作能耐,各種權衡之下,為了必須在媒體業的環境中繼續生存下去,無法只是意氣用事或者為了爭一口氣,就衝動行事。

跟焦糖一樣,我PO完文後,才看到小眼睛先生的PO文,謝謝小眼睛先生的確不負大家的信任,很快的已經有最直接明確的回應動作。不管是修改條款聲明,還有去函溝通。

也很高興看到客棧在面對一些不可避免的外在衝擊時,是回到起初發願架站的動機原點去審慎思考,反覆推敲,找到最能持守中心單純思想的回應模式。 讓我覺得,這裡的確是一個直覺吸引我想留下來的地方。 謝謝站務人員們的用心跟苦心。非常感激。這個客棧的確是很可愛的地方~^^

p.s: 焦糖竟然一下明白small_dai最原始的本意是小呆的意思~有透心術嗎? (H) 還是昨夜在聊天室最後幾個人中,焦糖也藏身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