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航延遲失接航班改簽實錄
一曲琵琶傾城夢
本來搭今天凌晨00:15-05:15,西安到吉隆坡,再轉接08:30的吉隆坡到高雄航班
無奈昨晚一到西安機場,一看時刻表,延到01:25,一開始想要求行李是否能掛到高雄
然後在吉隆坡利用轉機櫃台就來的及,後來忘記,註定是杯具。
實際抵達吉隆坡是07:08,想當然,後段航班一定趕不上
就到亞航服務櫃檯要求改簽,因為延誤兩小時以致於失接,亞航允許只能改到8/2的航班,因為高雄只有飛二四六,本要求改簽D7,但不行,只好待到星期二。
搭亞航這麼久,第一次搭不上連接航班。
後來想到,航班失接可申請理賠,跟亞航要證明,讓我填e-form申請,
不過申請理賠單據大概只有飯店住宿及往返機場巴士收據
其餘,吃飯等也沒有收據,即使理賠也沒多少,回台後再試試申請理賠。
無奈昨晚一到西安機場,一看時刻表,延到01:25,一開始想要求行李是否能掛到高雄
然後在吉隆坡利用轉機櫃台就來的及,後來忘記,註定是杯具。
實際抵達吉隆坡是07:08,想當然,後段航班一定趕不上
就到亞航服務櫃檯要求改簽,因為延誤兩小時以致於失接,亞航允許只能改到8/2的航班,因為高雄只有飛二四六,本要求改簽D7,但不行,只好待到星期二。
搭亞航這麼久,第一次搭不上連接航班。
後來想到,航班失接可申請理賠,跟亞航要證明,讓我填e-form申請,
不過申請理賠單據大概只有飯店住宿及往返機場巴士收據
其餘,吃飯等也沒有收據,即使理賠也沒多少,回台後再試試申請理賠。
惹你賤笑
應該不至於啦(違反勞基法) ~ 但是比較機車一點的公司,難免會影響考績!然後有些公司考績等於年終獎金...這就有差了。
一直待公司行號 留
曠職開除怎麼會違反勞基法呢??
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
或1個月內曠工達6日者
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因為出去玩,飛機誤點而趕不回來
很少有公司會認為是「正當理由」吧。。。
一直待公司行號 留
曠職開除怎麼會違反勞基法呢??
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
或1個月內曠工達6日者
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因為出去玩,飛機誤點而趕不回來
很少有公司會認為是「正當理由」吧。。。
日後再說
明天要回台灣了(*)
多待三天倒不致於造成困擾
吉隆坡該跑的點,以前都跑了
因此這三天可說是真休閒,沒有行程壓力
值得欣慰的是,我的情況
亞航可以改簽,省得多費唇舌爭取,避免可能的機票重買
不然,兩個人可要花不少錢
第一次申請保險,學習經驗
或許沒辦法像其他棧友,利用保險小賺一筆
但以後會稍微研究保險
讓保險發揮最大效益
多待三天倒不致於造成困擾
吉隆坡該跑的點,以前都跑了
因此這三天可說是真休閒,沒有行程壓力
值得欣慰的是,我的情況
亞航可以改簽,省得多費唇舌爭取,避免可能的機票重買
不然,兩個人可要花不少錢
第一次申請保險,學習經驗
或許沒辦法像其他棧友,利用保險小賺一筆
但以後會稍微研究保險
讓保險發揮最大效益
吃葡萄不吐西瓜皮
30日到8/2日,有三天,就用飯店住宿打掉就可
另外如果有地方住,那用吃的打掉,但信用卡送的保險,
有每餐消費最高規定,請自行查證
另我也坐優步來回到机場, 也是可以報的
這時間的國際電話,也可以報
我連衣服一次出險都報過二套
在明天之前,收據快準備好
還有延誤證明,一定要附上
另外如果有地方住,那用吃的打掉,但信用卡送的保險,
有每餐消費最高規定,請自行查證
另我也坐優步來回到机場, 也是可以報的
這時間的國際電話,也可以報
我連衣服一次出險都報過二套
在明天之前,收據快準備好
還有延誤證明,一定要附上
髒話比謊話更乾淨
曠職開除怎麼會違反勞基法呢??
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
或1個月內曠工達6日者
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因為出去玩,飛機誤點而趕不回來
很少有公司會認為是「正當理由」吧。。。
如果一家公司以這種原因讓員工走人 ~ 我只能說公司應該等這個機會很久了!
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
或1個月內曠工達6日者
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因為出去玩,飛機誤點而趕不回來
很少有公司會認為是「正當理由」吧。。。
如果一家公司以這種原因讓員工走人 ~ 我只能說公司應該等這個機會很久了!
墨染纖塵
我也延誤,改下一班飛機,當時,保險公司說,以下 2擇 1 :
* 理賠延誤 16 小時 。
Or
* 理賠,因為飛機延誤引起的 : 交通(機場~旅館(來回)(要收據) & 住宿(要收據) & 晚餐 (要收據) .
以上,全都需要收據 & 延誤證明,不能嘴巴說說而已,所以,要花任何錢,一定要先問有沒有收據。
就算比較貴一點,但是有收據,我都會接受。
交通 : 我選擇機場有office服務的計程車 (有收據) .
.
.
* 理賠延誤 16 小時 。
Or
* 理賠,因為飛機延誤引起的 : 交通(機場~旅館(來回)(要收據) & 住宿(要收據) & 晚餐 (要收據) .
以上,全都需要收據 & 延誤證明,不能嘴巴說說而已,所以,要花任何錢,一定要先問有沒有收據。
就算比較貴一點,但是有收據,我都會接受。
交通 : 我選擇機場有office服務的計程車 (有收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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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壞沒人愛
不好意思, 非聯程票, 像樓主是分段購買, 這樣子的失接亞航會理賠嗎?
我知道自己加買的旅遊不便險可以依保險公司規定,申請理賠
我以前非聯程票要自己負責,最近會有機會搭亞航, 買的是非聯程票
也會擔心失接怎麼處理?
我知道自己加買的旅遊不便險可以依保險公司規定,申請理賠
我以前非聯程票要自己負責,最近會有機會搭亞航, 買的是非聯程票
也會擔心失接怎麼處理?
離人心愁
不好意思, 非聯程票, 像樓主是分段購買, 這樣子的失接亞航會理賠嗎?
我知道自己加買的旅遊不便險可以依保險公司規定,申請理賠
我以前非聯程票要自己負責,最近會有機會搭亞航, 買的是非聯程票
也會擔心失接怎麼處理?
1.亞航會不會理賠?
你指的是亞航旅遊保險?那得看條文。
純粹失接,沒有保險,當然不會理賠。
2.失接怎麼處理?
一定要兩段都是亞航航班,而且要看延誤時間長短跟你兩段航班間距
符合資格,才會改簽下一航班。
我知道自己加買的旅遊不便險可以依保險公司規定,申請理賠
我以前非聯程票要自己負責,最近會有機會搭亞航, 買的是非聯程票
也會擔心失接怎麼處理?
1.亞航會不會理賠?
你指的是亞航旅遊保險?那得看條文。
純粹失接,沒有保險,當然不會理賠。
2.失接怎麼處理?
一定要兩段都是亞航航班,而且要看延誤時間長短跟你兩段航班間距
符合資格,才會改簽下一航班。
長得醜照樣傲
我也延誤,改下一班飛機,當時,保險公司說,以下 2擇 1 :
* 理賠延誤 16 小時 。
Or
* 理賠,因為飛機延誤引起的 : 交通(機場~旅館(來回)(要收據) & 住宿(要收據) & 晚餐 (要收據) .
以上,全都需要收據 & 延誤證明,不能嘴巴說說而已,所以,要花任何錢,一定要先問有沒有收據。
就算比較貴一點,但是有收據,我都會接受。
交通 : 我選擇機場有office服務的計程車 (有收據) .
.
.
謝謝分享.
第二個必要實報實銷.單據必要.
選有收據,或可刷卡(有簽單).
那第一個是指定額嗎 以延誤16小時
* 理賠延誤 16 小時 。
Or
* 理賠,因為飛機延誤引起的 : 交通(機場~旅館(來回)(要收據) & 住宿(要收據) & 晚餐 (要收據) .
以上,全都需要收據 & 延誤證明,不能嘴巴說說而已,所以,要花任何錢,一定要先問有沒有收據。
就算比較貴一點,但是有收據,我都會接受。
交通 : 我選擇機場有office服務的計程車 (有收據) .
.
.
謝謝分享.
第二個必要實報實銷.單據必要.
選有收據,或可刷卡(有簽單).
那第一個是指定額嗎 以延誤16小時
吃葡萄不吐西瓜皮
曠職開除怎麼會違反勞基法呢??
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
或1個月內曠工達6日者
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因為出去玩,飛機誤點而趕不回來
很少有公司會認為是「正當理由」吧。。。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 或1個月內曠工達6日者"
這通常是未告知公司單位.沒有上班出勤.公司機關也電話找不到人.
飛機誤點無航班而趕不回國,有明確證明.也有向先公司說明.
請事假.
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規定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
或1個月內曠工達6日者
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因為出去玩,飛機誤點而趕不回來
很少有公司會認為是「正當理由」吧。。。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 或1個月內曠工達6日者"
這通常是未告知公司單位.沒有上班出勤.公司機關也電話找不到人.
飛機誤點無航班而趕不回國,有明確證明.也有向先公司說明.
請事假.
呆的二次方
問題 : 分段購買的機票,失接下一段飛機 ?
答 : 跟下一段(失接飛機的航空公司 ~ 無關 , 這是自己跟上一段(延誤)的航空公司的問題。
理賠 : 只能申請,上一段飛機延誤的理賠,跟下一段沒關係。
失接險 : 看你的保險,有沒有這個,再查一下裏面的規定
答 : 跟下一段(失接飛機的航空公司 ~ 無關 , 這是自己跟上一段(延誤)的航空公司的問題。
理賠 : 只能申請,上一段飛機延誤的理賠,跟下一段沒關係。
失接險 : 看你的保險,有沒有這個,再查一下裏面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