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F1 VISA過美國海關時卻被寫上J-1

讉莣
大家好:
我是申請扶輪社的交換學生計畫到美國唸語言學校!
用在臺灣辦好的F-1 visa與I-20入境通關都很順利也在美國境內完成轉機
但是學校註冊當天發現海關在我的護照與I-20還有I-94表格上的class寫上"J-1"
期限(Until)寫了個"o/s" (看不懂到底可以停留多久?)

請問各位達人
我需要去更正簽證的類別嗎? 如不更正會影響我的停留或回台灣嗎?:\'(

謝謝!
女漢子也有顆玻璃心
According to Wikipedia:

A J-1 visa is a non-immigrant visa issued by the United States to exchange visitors participating in programs that promote cultural exchange, especially to obtain medical or business training within the U.S. All applicants must meet eligibility criteria and be sponsored either by a private sector or government program.
嘟著小嘴耍任性
寫錯是相當嚴重的事
最好回到該機場找CBP把它更正 (隔太久去的成功率較低)
另一個標準做法是花錢向USCIS申請更正

它寫的是D/S (duration of study),表示入學期間就可合法居留
這個例子,把F1誤為J1,嚴重性或許沒那麼大

看看國際學生中心有什麼建議
如果你只是短期學語言(幾個月),中間都不會離開美國的話,或許可以按兵不動
狗啃人心
寫錯是相當嚴重的事
最好回到該機場找CBP把它更正 (隔太久去的成功率較低)
另一個標準做法是花錢向USCIS申請更正

它寫的是D/S (duration of study),表示入學期間就可合法居留
這個例子,把F1誤為J1,嚴重性或許沒那麼大

看看國際學生中心有什麼建議
如果你只是短期學語言(幾個月),中間都不會離開美國的話,或許可以按兵不動

謝謝katmai 的回答!

我只停留三個月學語言後便回國,學校是擔心我回國時過美國海關會不會有問題,所以建議我回原機場更改,但是我實在無法付擔美國國內來回的機票去更改美國海關造成的錯誤!!
當初海關認為我符合J-1的文化交流身分(國際扶輪社文件)而連續寫了三遍J-1(護照、I-20、I-94 form,我一直在想海關是真的"寫錯"?還是他根據我的證明文件判斷J-1給我) 我想再確認這樣的認定是否會影響我回國或未來可能來求學的身分!
來不及說再見
你沒認真作功課喔!:-):-)
離開美國時,沒有過海關這道程序
私奔到月球
你沒認真作功課喔!:-):-)
離開美國時,沒有過海關這道程序

Sorry:-S LA 牛仔
我第一次到美國,有爬文看過這樣的說法但是實在不確定所以.....謝謝有經驗的達人告訴我!
那這樣是我可暫按兵不動就是(因為不需過海關?)*-)
瘋人院裡瘋人怨
我想美國海關沒有錯,你是交換學生,念三個月的語言,應算是languange program,不是F─1 visa.

F─1 visa 是給正規學校,要念上很久的學生。

如果你是念一年的語言學校、兩年的碩士、4-5年的大學,當然是F─1 visa.

I think you can just leave it (not to do anything about it.) 只要你還在這個exchange program,你在美國的停留就是合法的。如果你結束這個exchange program,你必須在規定的一段時間內離境。就沒有問題了。逾期離境才會有問題。

樓上那段英文說明很重要,應該謝謝那位仁兄替你找資料爬文。
朕射妳無罪
這完全是移民官員的錯誤
但旅客本身也有一樣大的責任

為何? 因為你拿的是F1簽證搭配I-20,這就是標準的F1學生
至於你是不是交換學生,這並不是重點。
有些交換學生的確辦J-1簽證,但這兩種簽證是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你的學校當初發I-20給你,就表示他們認為你適合辦F-1,你也的確辦到了F-1。

入境的時候,你應該仔細檢查護照和I-20、I-94上面蓋的章,一發現上面蓋錯章 (這絕對是個錯誤,該移民局官員應該是個新手,所以搞不清楚狀況),就必須主動通知官員要求當場更正。
事後要更正除非能證明是官員的錯誤 (這個例子非常容易),否則很難更正。

雖然這是個嚴重的錯誤,但由於F/J的確有相似性,而且I-94一樣是屬於D/S,所以情理上,這很可能是是個可原諒的錯誤。
而且離開美國的確沒有出境管制,所以這次是絕對不會出問題的

至於下次進入美國會不會出問題? 這就很難講了
如果SEVIS的紀錄沒有出錯,只是護照/I-94上寫錯的話,那麼應該沒有大礙
就算被發現了,這種情形由於沒有明顯的過失,也沒有逾期居留,那麼經過解釋後應該就沒問題
怪我眼瞎分不清人狗
"A J-1 visa is a non-immigrant visa issued by the United States to exchange visitors participating in programs that promote cultural exchange..."

Even though you used your I-20 to apply for F-1 visa, the immigration officer still had the right to make the final decision upon your arrival. I wouldn't say that immigration officer was fairly new with his job. And I wouldn't say he had made a mistake.

The point is - you were given visa for the exchange program, and you have the right to stay at US legally as long as you stay within the regulation. Once you complete your program, you are given a grace period (eg. 60 days or 90 days, I'm not sure about current time limit) for packing and travelling. Then you'll need to return to your country.

Should you wish to furthur pursue your study, you'll need to submit another application.
後來就沒有後來了
F-1的緩衝期是60天
J-1的緩衝期是30天

有聽過律師事務所的類似案例,絕大多數的律師都把這個視為一個移民局官員的錯誤
這種白紙黑字的F-1簽證卻改用J-1來admit,已經超出官員自由心證的範圍

回到這個例子,由於他是持F-1的I-20入境; I-20很明確的會寫出60天的緩衝期,理論上他仍有60天的緩衝期。again,由於官員弄錯成J-1,比較保險的做法是只在美國多停留30天,以免被用不利的方式解讀。

學校的看法是正確的,發生這種事,最簡單的做法就是回去入境處要求更正,或是向移民局file一個I-102來重發I-94。(申請費$320)
打敗我的不是天真是天真冷
補充說明一點
台灣來的絕大多數的語言學校學生(3個月期甚至更短)
都是申請F-1簽證
入境時也都是蓋F-1的章

這是非常普遍的現象
並沒有說語言學校/較短的語言課程就應該用J-1的道理

美國絕大多數的語言學校,也習慣發I-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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