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桃點數已限定須原持有者使用

長得醜活得久
不確定有沒有人貼過了,不過因為是比較近期的所以還是來貼一下。
我到9月下旬都還可以使用我妹妹的點數,但是昨天系統就跳出原點數持有者必須要一同購票的規定,所以等同無法將點數轉讓/轉賣給其他人使用,或是幫別人買機票了,要注意一下。

大概從七八月開始就有注意到樂桃在轉換點數的系統,這樣的發展不太意外,可是還是覺得很不體貼客人。
像當時4月連假回程單張機票貴得要死,日幣5萬左右,因為一些原因必須退票,兩人加起來日幣十萬出頭,這期間用了好幾趟還沒用完,結果現在搞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