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中停台北無托運行李可否直接入境

古城白衣少年殤
目前打算預定香港-溫哥華來回機票,這來回皆有中停台北桃園,另外回程停留時間約1.5個小時,打算購買長榮或華航,想請問如果確定沒有托運行李,可直接在回程時跟加拿大地勤說放棄後段台北-香港的機票嗎?另外是否有可能需繳交額外費用呢?
從初見之歡到久愛不厭
1,從裡面出去叫出境,從外面進來叫入境。從有免稅店的地方到有人舉牌子的地方叫做入境。

2,你可以放棄,但不用一開始就說。一般人是到台北再說比較保險。但記得要說,免得耽誤其他人等你。
爺雖不帥但也不賴
1,從裡面出去叫出境,從外面進來叫入境。從有免稅店的地方到有人舉牌子的地方叫做入境。

2,你可以放棄,但不用一開始就說。一般人是到台北再說比較保險。但記得要說,免得耽誤其他人等你。
非常感謝,所以我在台北時和舉牌子的地勤同仁說一聲就可以了對吧?
入夢亂心
「出境」和「入境」這兩個名詞裡的「境」指的是「國境」,以機場來講,就是出境關和入境關,而不是機場裡的「管制區域」,所以樓主使用入境是正確的用法,棧上看過太多人用錯了這兩個名詞,把離開管制區域說成「出境」,進入管制區域說成「入境」。

沒有託運行李要放棄最後一段OK,其實連講都不用講,乘客已經報到卻仍舊no show天天都在上演,航空公司地勤已經很習慣了。若到了起飛前10幾分鐘有人仍舊no show,航空公司基本上就會把這座未釋放出去給stand by的乘客,不會特意去等這位乘客,除非他是甚麼重要人物。這種放棄最後一段的作法,航空票務術語叫做throw away ticketing,航空公司其實是禁止的,但是沒有常常在同一家航空公司這樣做的話,航空公司也不會去特別追究。但最好自己靜靜的做就好,不用特別告知,特別告知地勤,有可能沒事,也可能被視為改票反而要你付改票費。
一米陽光三寸暖
「出境」和「入境」這兩個名詞裡的「境」指的是「國境」,以機場來講,就是出境關和入境關,而不是機場裡的「管制區域」,所以樓主使用入境是正確的用法,棧上看過太多人用錯了這兩個名詞,把離開管制區域說成「出境」,進入管制區域說成「入境」。

沒有託運行李要放棄最後一段OK,其實連講都不用講,乘客已經報到卻仍舊no show天天都在上演,航空公司地勤已經很習慣了。若到了起飛前10幾分鐘有人仍舊no show,航空公司基本上就會把這座未釋放出去給stand by的乘客,不會特意去等這位乘客,除非他是甚麼重要人物。這種放棄最後一段的作法,航空票務術語叫做throw away ticketing,航空公司其實是禁止的,但是沒有常常在同一家航空公司這樣做的話,航空公司也不會去特別追究。但最好自己靜靜的做就好,不用特別告知,特別告知地勤,有可能沒事,也可能被視為改票反而要你付改票費。
那個,他本來標題是寫出境。我很確定。不然我幹嘛特別講?

需不需要告知地勤這個,讓地勤好作業,我覺得是個人道德問題。

但我無法想像地勤在機場掐著客人脖子逼他掏錢改票,或是諸如此類的畫面。。。講完就走,誰能逼你掏錢?就是航警都不能。
深知自己不討喜
那個,他本來標題是寫出境。我很確定。不然我幹嘛特別講?

需不需要告知地勤這個,讓地勤好作業,我覺得是個人道德問題。

但我無法想像地勤在機場掐著客人脖子逼他掏錢改票,或是諸如此類的畫面。。。講完就走,誰能逼你掏錢?就是航警都不能。
地勤當然不會逼他掏錢,但是如果航空公司認為乘客是在搞throw away ticketing的把戲,要把這位乘客的累積里程取消掉,或列為未來拒絕往來戶也是可以的,當然我認為因為一次就受到這樣待遇的可能性也是很低的。但是這樣改變行程本來就是會被視為改票,航空公司若要收改票費也沒錯,堅持不付講完就走,就沒「道德」問題嗎?

買高價彈性票等的人常常在no show也不告知,或是乘客報到了,逛機場免稅店逛到忘我錯過登機時間也大有人在,當然更不會告知航空,這種司空見慣的事,地勤都有SOP處理,出發前10幾分鐘若check in的人還沒登機,自動釋放位子給standby的乘客,沒甚麼特別不方便或難作業的。除非是大人物,飛機不會在到了出發的時間還在特別等一位乘客影響自己的起飛時間的。所以這部分若有道德問題,我覺得還比堅持不付改票費,抱著你無法拿我怎樣的心態講完就走還要大。

若真要談道德,如果是住台灣,卻特別買香港出發的長榮/華航機票,大概就是看上了票價比從台灣飛低很多,想要用throw away ticketing方式減低購買成本。但是這種方式基本上是違反航空公司的運送條款規定,所以當初想用違反航空公司規定的策略買票降低自身成本,相對讓航空少賺,就已經有道德問題了。但這是很多人運用的省錢策略,航空公司也心知肚明,只要不常在同一家航空使用,航空公司多半也睜一眼閉一眼,自己低調做就好,用不著扯上道德問題。
有一種格調叫我行我素
我自己的經驗是
國外地勤根本不會連想到
你是買香港發的便宜機票

感覺上 地勤只覺得
你想放棄最後一段航程 是你的權利
我就幫你把行李掛到你要的地方(台北)結束

所以 就大方提出你的需求吧

反而有一次從澳洲回台(香港轉機2小時)
地勤再三確認我的行李 是要到香港還是台北
難道,香港也常有跳機需求?
成全比深愛更需要勇氣
我自己的經驗是
國外地勤根本不會連想到
你是買香港發的便宜機票

感覺上 地勤只覺得
你想放棄最後一段航程 是你的權利
我就幫你把行李掛到你要的地方(台北)結束

所以 就大方提出你的需求吧

反而有一次從澳洲回台(香港轉機2小時)
地勤再三確認我的行李 是要到香港還是台北
難道,香港也常有跳機需求?

你是跟地勤說你連最後一段都要放棄,還是只請求把行李掛到中點?兩者概念還是不一樣的,要求行李掛到中點的人不見得就是想放棄最後一段。有些航空公司像UA還規定中轉時間超過12小時的話,行李只能掛到中點站,很多美國機場不留隔夜的行李,所以如果隔夜轉機,航空公司往往也是只能掛到中點站而已。

之前就是有人在巴黎check in長榮的的時候,說要放棄台北香港那段結果被地勤囉嗦說這是改票要付改票費等等的。當然也是很多case地勤很大方的說OK。所以會怎麼樣,全看當天地勤處理。只是國籍航空對待國籍乘客在這方面似乎比較好講話,Ok的機率比較大,歐美航空就很難講了。

航空公司的運送條款裏,放棄最後一段並不是乘客的權利。一兩年前,UA和BA甚至放話要抓hidden city ticketing 或 throw away ticketing,只是說比做的容易,地勤很忙,大多沒時間去管小咖人士,所以說是這麼說,這一兩年並沒有讀到這兩家航空公司真的有在抓的討論。

check in的時候跟地勤提出放棄當然也行,地勤如果說要付費,就說還是按照原計畫,自己到了台北之後入境就好,反正樓主沒有check in行李的問題。麻煩的有check in行李的情況。
少年未老心已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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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上 地勤只覺得
你想放棄最後一段航程 是你的權利
我就幫你把行李掛到你要的地方(台北)結束

所以 就大方提出你的需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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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航空公司的運送條款,放棄最後一段絕對不是乘客的權利。

當然,在中轉站轉機時,因為種種原因或緊急狀況下,而上不了飛機,這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

但是,如果在起飛點,就有計劃和主動告知櫃檯,將放棄下一段或最後一段,就有可能被懷疑有預謀,櫃檯有義務審查原因, 要求取消/重開機票,航空公司也有權力追究。

如果幸運遇到一些[懶的管]的地勤,或許有機會過關的。
安與本命
契約的債權人願意放棄自己的權利,在我看來沒有什麼問題。所謂航空公司的定型化條款,真上了法院,站不站得住腳還不一定。很多業界自己發展出來的習慣,自以為多神聖一樣,上了法院直接被打槍。別太把自己當回事了。

運送契約條款真那麼神聖不可侵犯,怎麼沒人被航空公司告的?航空公司很窮,養不起法務養不起律師?

另外個人是覺得早點告知地勤,方便人家作業,萬一有人急著候補早點安心不好嗎。當然有人不願意給別人方便,喜歡作賤別人,也是他的自由。
南影傾寒
非常感謝,所以我在台北時和舉牌子的地勤同仁說一聲就可以了對吧?
如果你覺的自己理虧,就不要說!做壞事應該要低調一點!去跟地勤說,她罰你不是,不罰你也不是,有可能會造成雙方的困擾!到了台北通常他們是不會罰的,但是你去說了,他們會告知你這樣的搭乘方式是需要在另外花時間估計價差跟稅金,聽了都讓人冒冷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