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升達旅行社的機票旅遊糾紛(www.gogousa.com.tw)

前路坎坷不言棄
本人等四人於2007年9月28日向升達旅行社票務購買前往美國紐約機票並先預付訂金約定10月18日各人付清尾款。期間票務協調之後由原先報名表的華航班機團體票(不可累積里程)改為10月19日發出行程確認單的聯合航空班機個人票(可累積里程由該承辦業務親筆註記),到旅行社刷卡付清尾款並領取收據,也將同行旅客的聯合航空會員編號當面告知該票務並代為鍵入系統。

  2007年11月12日回國後,本人有登入個人的聯合航空會員系統查看里程數,確實有入賬12,910的來回里程數。到了2008年3月因打算提前訂今年6月出國的機票,進入系統查看卻發現里程數歸零,去電聯合航空查問,得知僅本人票為FOC免費票,經審核判別為不可累積里程,而同行三人皆為有效票得以累積里程。

  2008年3月3日去電告知升達旅行社票務,也僅推說去年票務已封箱難以查詢,需一段時間,相隔兩個禮拜後再度去電詢問進度,該票務亦推說她已上呈公文等待賠償回覆。

  3月27日本人見旅行社不斷拖延搪塞,以電子信件提出有效處理期限,不然將請公權力仲裁。隨即該票務來電與家人通話,因她們業務疏失開成給導遊領隊的FOC無帳面價值票。跟家人告知打算以3000元升達旅行社抵用券賠償。經家人轉達後,本人隨即告知票務應直接聯繫於我,該票務告知3月31日會由該旅行社另一高層業務處理本人要求。當日仍未見回應,本人主動連絡詢問,也僅再次確認本人要求賠償條件,再度拖延至4月3日答覆。

  4月3日中午由高層業務來電告知不予賠償現金,只願意給予6000元該旅行社抵用券,不然就不予理會,因而本人與旅行社之間長達一個月的協調破裂。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95年2月20日觀業字第0953000297號函轉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95年1月20日(95)航公發字第014號函及北旅(95)字第069號,為避免衍生消費糾紛,已請旅行業者勿將YUGOO(FOC)免費機票售予旅客(含團體旅遊)使用。升達旅行社未經同意以矇騙手法對待顧客,且事後不斷以拖延的態度處理,將責任完全推託置之不理。

  本人之前已經跟他們買過兩次票,還以為他們便宜又正派,結果落得變成旅遊糾紛的下場。 也請各位引以為鑑。今年6月也將再次前往美東及美西,找到了另一家強力票務的旅行社,總之,不好的旅行社也是要經歷過才知道有多差。
我們可不可以不憂傷
升達旅行社不實矇騙的事證非常清楚 希望能讓所有網路使用者自行做評斷

1.成行的行程確認單上有徐姓經手票務親筆寫下"可累積里程 請保留來回票根"
2.同行四人當中 只有本人機票里程在事後被註銷 自行查證才得知為無法累積
3.販賣顧客FOC無帳面價值票 旅行社完全未經告知及註明在任何紙本單據
4.事後不斷推託之餘 仍想用升達旅行社行程抵用券來搪塞顧客 豈不心虛矛盾
任心荒蕪
有很多人跟旅行社買機票不一定會累積哩程
也讓這間旅行社習慣把FOC賣掉以增加利潤
沒錯,是有規定旅行社不得販售FOC
我想與到這種問題的時候,消保官會是你的好朋友
請盡量爭取你的權益,讓偷機的業者倒閉ㄅ
(曾經在旅行社上班的人留)
我比你媽還愛你
有很多人跟旅行社買機票不一定會累積哩程
也讓這間旅行社習慣把FOC賣掉以增加利潤
沒錯,是有規定旅行社不得販售FOC
我想與到這種問題的時候,消保官會是你的好朋友
請盡量爭取你的權益,讓偷機的業者倒閉ㄅ
(曾經在旅行社上班的人留)

嗯 我也買過很多次不可累積里程的團票
不過那都是在購買前就已明文記載
而升達旅行社 明明就註記可累積里程
付款時給了他UA卡號 還說都處理好了
等到發現是FOC票之後 從三月初開始
不斷找各種理由推託 無關緊要的處理
一個月之內 從來都是我主動找他們
欺騙蒙利又完全不負責任的處理態度
我會依各種合理有效管道爭取消費權益
南笙淺夢墨汐
本人等四人於2007年9月28日向升達旅行社票務購買前往美國紐約機票並先預付訂金約定10月18日各人付清尾款。期間票務協調之後由原先報名表的華航班機團體票(不可累積里程)改為10月19日發出行程確認單的聯合航空班機個人票(可累積里程由該承辦業務親筆註記),到旅行社刷卡付清尾款並領取收據,也將同行旅客的聯合航空會員編號當面告知該票務並代為鍵入系統。

  2007年11月12日回國後,本人有登入個人的聯合航空會員系統查看里程數,確實有入賬12,910的來回里程數。到了2008年3月因打算提前訂今年6月出國的機票,進入系統查看卻發現里程數歸零,去電聯合航空查問,得知僅本人票為FOC免費票,經審核判別為不可累積里程,而同行三人皆為有效票得以累積里程。

  2008年3月3日去電告知升達旅行社票務,也僅推說去年票務已封箱難以查詢,需一段時間,相隔兩個禮拜後再度去電詢問進度,該票務亦推說她已上呈公文等待賠償回覆。

  3月27日本人見旅行社不斷拖延搪塞,以電子信件提出有效處理期限,不然將請公權力仲裁。隨即該票務來電與家人通話,因她們業務疏失開成給導遊領隊的FOC無帳面價值票。跟家人告知打算以3000元升達旅行社抵用券賠償。經家人轉達後,本人隨即告知票務應直接聯繫於我,該票務告知3月31日會由該旅行社另一高層業務處理本人要求。當日仍未見回應,本人主動連絡詢問,也僅再次確認本人要求賠償條件,再度拖延至4月3日答覆。

  4月3日中午由高層業務來電告知不予賠償現金,只願意給予6000元該旅行社抵用券,不然就自行處理,因而本人與旅行社之間長達一個月的協調破裂。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95年2月20日觀業字第0953000297號函轉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95年1月20日(95)航公發字第014號函及北旅(95)字第069號,為避免衍生消費糾紛,已請旅行業者勿將YUGOO(FOC)免費機票售予旅客(含團體旅遊)使用。升達旅行社未經同意以矇騙手法對待顧客,且事後不斷以拖延的態度處理,將責任完全推託置之不理。

  本人之前已經跟他們買過兩次票,還以為他們便宜又正派,結果落得變成旅遊糾紛的下場。 也請各位引以為鑑。今年6月也將再次前往美東及美西,找到了另一家強力票務的旅行社,總之,不好的旅行社也是要經歷過才知道有多差。

很多人買機票其實要小心
因為不熟悉的
或是沒啥名氣的(即便是大公司)
如果是一家 會懂得服務信譽公司
對客人基本開票手續一定很小心

這就像媒體一樣
負責任的就會查證
信譽 等於賺錢的招牌
有時候多打聽

真有問題
除透過品保或是網路 媒體等方式公諸於事
讓這些體質不好的公司
頓行喪失信譽
不也是受教方式之一
受夠了等待
提供大家旅遊糾紛申訴管道及媒介:

( 1 ) 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 
http://www.taiwan.net.tw/lan/cht/search/index.asp
局長信箱:[email protected]

( 2 ) 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 
http://www.travel.org.tw
一般申訴表:http://www.travel.org.tw/explain.doc
協會信箱:[email protected] 

( 3 ) 中華民國消費者基金會 
http://www.consumers.org.tw
申訴表格:http://www.consumers.org.tw/doc/format_appeal.doc
需掛號郵寄至台北市大安區106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2

( 4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http://www.cpc.gov.tw
線上申訴系統:http://www.cpc.gov.tw/index.asp?pagenumber=71
會分區轉至各縣市消保機關承辦

( 5 ) 臺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http://www.tata.org.tw
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 6 ) 蘋果日報 
http://1-apple.com.tw
爆料投訴信箱:[email protected]

( 7 ) 壹週刊 
http://1-apple.com.tw
爆料投訴信箱:[email protected]
老鼠扛刀滿街找貓
大大的題應改成"機票糾紛"會比較是事實,下次希望能在此棧上,遊俠將機票上的事項逐一的給棧友解釋明白,免得再有下個受到矇騙而不自知的棧友。

可能很多人沒有打算累積里程
所以可能會覺得這沒什麼
不過在旅行社的誠信及態度上
周旋一個月 得到"我們不負責"
虧我以前還推薦過升達給朋友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引以為鑑
不管是常在論壇上的背包客
或是依關鍵字才搜尋來的也好
都能夠在選擇旅行社時更小心
避免消費者再一次的被欺騙(N)

P.S.所以標題才會改的落落長
我沒有野心只想要你
4月15日,由觀光局發文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要求在15之內處理並回覆,因此約定於4月24日在協會開調解會,升達旅行社由徐姓票務代表出席,說明過程期間仍不肯承擔錯誤,刻意拿出非最終版本之行程確認單辯駁,並推稱不是每人皆有累積里程的權利,調處人及升達代表私下面談大約十多分鐘,但最後雙方無共識,升達提出的賠償方案仍無誠意,本案將回報觀光局協調失敗,將由官方單位再次調處仲裁。
喧嘩的城空白的心
針對D先生提出於2007/11/01與本公司購買聯合航空台北/舊金山團體機票因未能累計哩程數,認為本公司不實票務作業欺騙,因此要求本公司賠償聯合航空到東京來回機票票面價值的65%現金.

針對這點不實指控,本公司根據DEAR先生原先與本公司訂購11/01華航團體機票的報名表上面使用規則皆註名購買此特惠機票條件不得累積里程數,本公司於10/16通知因團體人數及航班調度的關係,由華航團體機票改由聯合航空團體機票,後來本公司傳真更改行程同意書D先生,此同意書上D小姐也簽名同意回覆於本公司。D小姐簽名更改行程同意書上也尚未特別註名特惠機票並無可累積里程數的條件。

當初本公司OP陳小姐的好意主動幫D等四人爭取會員可累積里程數的條件,很遺憾最後只爭取三位旅客可累計里程數,由此累積里程數的條件是本公司額外幫客人善意主動為客戶爭取權益,並非本公司與D先生等四名當初書面議定的購票條件所必須承擔的責任義務。

針對D先生的回應方式如下:
1. 本公司高先生給予客戶NT$3000-5000元團體機票抵用卷。
2. 於四月二十五日於品保協會進行協調中,由本業務和其他業務合資新台幤NTD2000元及 本業務極力向公司爭取到抵用卷NTD6000元,此條件
3. 當天品保協會紀先生建議以業務合資新台幤NTD2000元和公司資助現金NTD2000元再協調不成。.
由於D小姐/先生不斷來電要求本公司需依他所提出要求條件,否則將會向觀光局.臺北市觀光傳播局.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品保協會分別提出申訴,。因本公司各業務繁忙再加上未來無法也無力一一面對各個申訴機關,本公司迫於無奈,才委曲求全做了上述回應。但很無奈的姚先生並不接受本公司及負責業務的善意,並近期在部分電子媒體對於本公司不實的指控抵毀,於此不僅造成本公司及負責業務工作上的困擾並也影響本公司的商譽。
這位老闆,您的OP小姐當初有沒有跟客人說那三個人的累積點數是你們額外幫他們爭取的?
巷尾暖陽白襯衫
這位老闆,您的OP小姐當初有沒有跟客人說那三個人的累積點數是你們額外幫他們爭取的?
這位老闆,客人拿的是FOC票?
FOC票可以賣ㄇ?
不想活又不敢死
針對這點不實指控,本公司根據DEAR先生原先與本公司訂購11/01華航團體機票的報名表上面使用規則皆註名購買此特惠機票條件不得累積里程數,本公司於10/16通知因團體人數及航班調度的關係,由華航團體機票改由聯合航空團體機票,後來本公司傳真更改行程同意書D先生,此同意書上D小姐也簽名同意回覆於本公司。D小姐簽名更改行程同意書上也尚未特別註名特惠機票並無可累積里程數的條件。

當初本公司OP陳小姐的好意主動幫D等四人爭取會員可累積里程數的條件,很遺憾最後只爭取三位旅客可累計里程數,由此累積里程數的條件是本公司額外幫客人善意主動為客戶爭取權益,並非本公司與D先生等四名當初書面議定的購票條件所必須承擔的責任義務。

針對D先生的回應方式如下:
1. 本公司高先生給予客戶NT$3000-5000元團體機票抵用卷。
2. 於四月二十五日於品保協會進行協調中,由本業務和其他業務合資新台幤NTD2000元及 本業務極力向公司爭取到抵用卷NTD6000元,此條件
3. 當天品保協會紀先生建議以業務合資新台幤NTD2000元和公司資助現金NTD2000元再協調不成。.
由於D小姐/先生不斷來電要求本公司需依他所提出要求條件,否則將會向觀光局.臺北市觀光傳播局.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品保協會分別提出申訴,。因本公司各業務繁忙再加上未來無法也無力一一面對各個申訴機關,本公司迫於無奈,才委曲求全做了上述回應。但很無奈的姚先生並不接受本公司及負責業務的善意,並近期在部分電子媒體對於本公司不實的指控抵毀,於此不僅造成本公司及負責業務工作上的困擾並也影響本公司的商譽。

在一開始不可累積里程的華航直飛團票的確知悉是不可累積里程
但在升達保證成行付了訂金之後 卻因公司湊不成團票
來電"拜託"我們更改成聯合航空需轉機機票 並告知就可累積里程

在10/18到公司刷卡付款時 即交辦給徐小姐我們四人會員卡號
徐小姐並註記在客戶訂單上 付款前已達成可累積里程的協定
隔天公司傳真最終版本行程確認單 即註記"四人皆可累積里程"

累積里程並不是公司方辯稱的好意 更不是OP的後勤作業
而是請求我們更改需轉機航班的好處 且也為事先的協定
徐小姐在承辦時即知悉 且為第一直接經手人 卻選擇性遺忘
升達旅行社推的一乾二淨 刻意隱藏行程確認單及客戶訂單

且個人在向各單位申訴前 即以MAIL告知會向哪些單位申訴
在該旅行社高姓業務來電告知僅賠償旅行社扺用券時
高姓業務並高調的說"你要申訴就去申訴沒關係 我們等著看"
且在向正當管道申訴後 個人從未去電旅行社進行任何交涉

旅行社已約定可累積里程之後 卻不經告知販售FOC票
對於個人旅遊保險或各項權益造成極大損失
且FOC票值僅需承擔稅金 此價差旅行社全數賺取

在5/23雙方到觀光局協調 已達成賠償6500元的協議
附帶條件為在旅行社方於下週匯款完成之後
我撤下所有言論及申訴(除在奇摩知識不可卸除 僅補述)

但我今日看到這篇文章 旅行社的推託之詞仍不斷
在此請旅行社方需在文章中釋出善意並道歉
在下週完成匯款之後 我才會撤下此篇"真實性"文章

期間電話及在品保跟觀光局的協調 我皆有錄音存證
旅行社方請勿在此 繼續提出不實推託及藉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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