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導遊執照

嘴硬欠吻
各位網友在報名各大旅行社的日本行程前,您可以要求旅行社所派導遊是否領有1.台灣領隊證,2.日本政府所發的通譯案內士(日本導遊)執照,如果沒有的話,就好像坐上計程車,而司機為無照駕駛一樣,這是旅客的權利!!你可以到觀光局,品保協會,消基會,日本交流協會投訴旅行社雇用無照導遊帶團,根據日本政府的規定,可處罰50萬日幣
贈我空歡喜
據日本政府觀光局(Japan National Tourism Organization, JNTO)統計2008年赴日觀光人數,英美等國觀客人數均下降6.2%及5.0%,但臺灣、中國及香港訪日的觀光客人數相較2007年卻仍然成長2.1%、6.5%及32.4%,赴日人數的成長,顯示即使不景氣,日本仍然是臺、港、中三地人民心目中理想的觀光地點。

在日本,導遊工作素有「民間外交官」與「文化大使」的美譽,除了能將日本美景及文化帶給來訪觀光客,另一方面也讓觀光客對日本留下良好印象,未來能夠再次造訪。不過有些國家的旅客行程安排多以購物為主,景點走馬看花為輔,甚至一些導遊對於日本文化認識不足,提供錯誤內容,不但讓整個旅遊品質下降,也讓想要瞭解日本文化的客人產生誤解。

為了能夠提升旅遊品質,讓來訪旅客能徹底感受日本文化之美,不再讓旅客只是純粹來日本血拼購物,日本政府規定自2005年起在日本帶團之旅遊業者持有日本官方導遊執照才能在日本執業,並從2006年起,一旦查獲無照帶團者將處以50萬日幣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