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在日本購物,在結帳時商家已給免稅金額,是否能透過非購買人將貨品帶出境?

不給糖吃就胡鬧
請各位幫忙解答疑問了:
在日本買了超過一萬日幣的東西,結帳時店家已經用免稅(或者是退稅,我不確定)的金額幫我結帳,並且在護照上釘了一張<輸出免稅物品購入記錄票> ,
因為我想託別人將這東西帶回台灣,請問我
1 .是否可以將這張<輸出免稅物品購入記錄票>連同東西交由別人帶回台灣,在日本出境的時候會不會有問題?
2. 若東西連同<輸出免稅物品購入記錄票>已交由朋友帶回台灣,這樣我自己出境的時候,日本海關是否會有商品電子記錄而對我做這項商品的檢查?

感謝大家了
連雲朵都是愛你的形狀
日本的所謂退消費稅優惠,只要在有退稅的商店購物時,店方確認您合資格後,會填上一份退稅表,並將一份存底貼在您的護照內。

接照原來的手續,當您離境時,幫您在護照上蓋章的「出境審查官」有義務代為收回交給「海關」的,但經常看到審查官們都不了了之,未與理會。

要注意,從未看過(100%)有出境審查官當看到那份「退稅表」,而要求查看該「退稅商品」。

政策上的莫名其妙...! 出境審查官的職務是管制出入境人員,而退稅範疇屬於課稅海關職責,加上互不隸屬。

放心吧!解若您的「退稅商品」已放入托運行李內,如何在當場交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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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冷怎暖
好,太感謝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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