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 旅遊不便險

千般好也敵不過一次錯
旅遊不便險,通常是指班機延誤、行李延誤及行李遺失之費用給付,少數則另加上劫機險、文件遺失費用給付及行程縮短損失給付。

一般只要持卡人以有效之信用卡刷卡支付8成以上(部份信用卡則要求全額支付)團費或公共運輸工具票款者,即可適用信用卡裡頭所附贈的保險。

其中班機延誤險,指的是該班機延誤,或班機被取消,或因機位過滿無法登機、前班班機延誤造成轉機失接等延遲4小時以上之情形。班機延誤險就負責持卡人在航空公司安排最快改搭班機出發前所產生之合理必要的食、宿、電話費、往來住宿地點的交通費及緊急物品等費用。

不過,班機延誤4小時,是指4小時內並無其他可代替的空中交通工具前往目的地,而且不包括自本國出發且在報到(check in)前已確定延誤或取消者。

行李延誤險是保障旅行期間因行李延誤所造成的不方便,被保險人在抵達目的地機場6小時後,如仍未接到已登記通關之隨行行李時,被保險人就可獲得因行李延誤期間在目的地所需購買之日用必需品費用,及為領取行李往返機場和住宿地點間交通費用的理賠。

若遇已登記通關之隨行行李遺失或已登記通關之隨行行李延誤超過24小時(行李延誤一旦超過24小時,以遺失計算),則可申請行李遺失險的賠償,賠償被保險人到達目的地5天(120小時)內,因購買緊急必需品費用,及為領取行李往返機場和住宿地點間交通費用(部份信用卡規定本項理賠費用是指超過前項行李延誤險之額外費用)。

上述所稱的公共運輸工具,一般是指經當地政府登記許可,行駛於固定航、路線之商用客機或水、陸上公共交通工具。意即若搭乘的不是定期班機而是特殊的班機,例如包機、加班機者,則不一定能獲得理賠。

各家信用卡所附的旅遊不便險,賠償金額大都以不超過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一般而言,班機延誤、行李延誤的費用給付約在新台幣7,000~10,000元;行李遺失之補償金額則在新台幣20,000~40,000元間不等。當然了,普卡、金卡、白金卡間的理賠金額多少也會略有差異。

一旦不幸遇到班機延誤、行李延誤或行李遺失時,通常須在事故發生起60天內提出申請,若有特殊原因無法於規定期間提出,可試著事先向該信用卡所屬保險公司申請延長。

所需的申請文件一般為:
1. 保險理賠申請書。
2. 用以證明支付8成以上(或全額)團費、公共運輸工具票款的刷卡紀錄。
3. 航空公司出具的班機延誤、登機被拒、轉機失接、行李延誤、行李遺失等證明文件並詳述發生原因。
4. 機票(登機證)、行李票等影本。
5. 支付各項物品、住宿、交通等索賠費用之憑證正本。

此外,一段連續的行程中,每件事故均獨立計算。例如先在A機場被延誤4小時,後於B機場轉機時再遇延誤4小時,則計算為2次的班機延誤(通常保險公司會限定對同一事件只能以申請2次為限)。

由於旅遊不便險主要是賠償旅客因故所造成的不便,期間內花費的住宿、購買的緊急用品、貼身或盥洗等合理的生活必需用品費用,如果是亂刷名牌或做其他奢侈消費,一旦消費金額超過理賠上限,將由遊客自行負擔,而不符合生活必需品的消費,保險公司可拒絕理賠(若對「生活必需品」的認定有爭議時,旅客亦可另行提出證明向保險公司爭取)。

另外,對行李延誤及行李遺失之理賠支付中所稱之「目的地機場」,多數信用卡均將被保險人原出發地或居住地排除在外。白話的說法就是當被保險人回國時,若不幸遇到行李延誤或遺失時,保險公司並不予賠償(因為回國時,行李的延誤或遺失並不會造成被保險人的不便,被保險人並無立即的緊急需求,故不予賠償?-->此純為個人之臆測)。

以上資料仍以各信用卡公司所公告之契約內容為主
把心丟進海裡餵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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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第一次搭亞航到BKK,回程到台灣,轉盤上的行李都拿完了,就不見我的行李蹤影
到長榮櫃台(亞航的代辦處)報遺失、填寫相關單據,只能空手回家等通知
才去了解刷卡買機票所附予的保險有哪些,花X卡還不錯的是,不便險部份沒有限制「原出境地或居住地」不理賠,就斟酌採買日常必需品的理賠,加減安撫等待行李的慌張心情
還好後來行李平安回家了(Y)

每間信用卡的旅遊不便險都有微小差異,看清楚再決要用哪張刷卡買機票
當然,另外購買保險就看個人囉

是信用卡公司簽約的保險公司給的保單條件有比較寬(沒有限縮)
當然,採購主辦與背後老闆是否有注意這些細節也會影響
類似細節,我買的行李延誤險(旅遊不便險)若是延誤12小時會給現金4000
不用拿收據去報銷
我不說並不代表我不難過
今天因為强颱,延誤班機至少9H,等待中,原來的早去晚回變成了紅眼班機。。。好險有保旅行不便險,機場人都排國泰,懶的排隊只好找沒人的台新。。不知理賠差多少。。。
誰的青春不迷茫
不知版上有沒有人有相同經驗的!!
保同一家的也確認過客服不便險內容保障是相同的
相同的行程遇到相同的狀況(在機上坐了四個多小時後班機取消)
只好另買別家航空
申請的單據都相同!只是不同的理賠人員
理賠的金額確是差了一半!!,問理賠人員還一直跟我說那是對方(另一個理賠人員算錯)
有人有遇過這種狀況嗎??
這樣是合理的嗎??(其實我第一次用到不便險,現在想想對保險理賠的黑暗面都覺的可怕)
要不是我們分開申請理賠…大概不會知道會有因為理賠人員不同而有不同的結果!
久留不走
是信用卡公司簽約的保險公司給的保單條件有比較寬(沒有限縮)
當然,採購主辦與背後老闆是否有注意這些細節也會影響
類似細節,我買的行李延誤險(旅遊不便險)若是延誤12小時會給現金4000
不用拿收據去報銷

請問您當時是買哪間的保險呢
騎著蝸牛狂奔
我買我們自家的美亞產物保險公司,
再補充一點:
我們班機延誤行李延誤險,
最後一段回台灣都有保到,
(但是小三通金門桃園及桃園高雄算國內線,不在承保範圍內)
有更進一步疑問請:
E-MAIL:[email protected]
後來無人像你
我補充最後結果,長榮班機因颱風延誤約10小時,投保新光機場窗口
1.家人告知,上網知道的,易遊網未通知,可能是放颱風假中
2.保險公司點話超難打,結果只能上班時間回復,0800什麼都不知
3.因賠償與否不知,就住原飯店,三人計一千多→有理賠
4.交通,捷運和船,沒收據→無理賠
5.交通,飯店到機場,機場回家,計程車→有理賠
6.食物,晚餐三人五佰,嬰兒奶粉1罐,機場咖非和麵包五佰→有理賠
7.超過4小時,每人理賠3000
以上,是第一次申請,大部分都有理賠,(我不大敢用),三人合計理賠一萬多
人生如夢
長期出國辦公的比較適合吧
我們學生出國玩應該是不需要哈哈
眉眼帶笑
長期出國辦公的比較適合吧
我們學生出國玩應該是不需要哈哈

學生出國玩還是需要旅遊不便險噢(誠心建議)!因為我之前在拉丁美洲背包旅行,就是碰到飛機延誤才使用信用卡附贈的旅遊不便險,刷全額機票或是刷8成的團費就有投保資格,不然當初在東加勒比海物價超貴還要自行吸收負擔。

各家發卡公司保額比較:若想知道22家銀行的旅平險保額比較,下方連結有完整的比較表格可以參考,就不列出全部了。
連結:http://www.cardori.com.tw/columns?ColumnsID=23

發卡公司與產物保險公司合作一覽表(舉列前22家最大的發卡銀行):除了發卡銀行外,各「人壽保險公司」、「產物保險公司」也有提供旅遊平安險,可以依循自己比較喜歡的人壽或產險公司做投保。

不便險基本的理賠收據需要:若想知道該如何準備理賠、或是想諮詢22家銀行的旅平險細節,下方連結有所有的客服電話(在文章最下方),也有免付費電話,可直接撥打詢問。
連結:http://www.cardori.com.tw/columns?ColumnsID=24
人不死終究會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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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刷元大銀行金鑽卡,該銀行所配合的保險是旺旺友聯產物保險公司
由於第一班飛機delay造成飛機失接,所以滯留羅馬一晚
由於種種因素所以沒拿到行李,當天也晚了,機場商店已打烊

隔天早上打聽到附近有超市,就前往購買食物及日常用品(總額約40歐)
包含燉飯微波包*5,衛生棉條、刮鬍刀、牙刷、糖果、黑米、餐巾紙、衣服洗劑、麵包、起司、櫻桃
在機場商店買了充電器,轉接頭和服飾店沒有逛到喜歡的又因為第一次使用旅遊不便險,擔心最後會不予理賠,所以只買了一雙靴子 (總額約50歐)
免稅店抓了一盒巧克力與旅行用沐浴組(總額約40歐)
以及住宿費用(170/200歐)
其中最危險的就是住宿費用...因為朋友當時在羅馬已經住三天,所以收據是開她的名字,然後最後一天的費用一起分擔,340歐一晚的一半+稅金
有點擔心因為收據名字不是我的,所以保險公司會不願理賠
但在解釋過後,審核人員同意理賠170歐(我申請200歐)

保險係依補償原則, 日用品必需品係指:內、睡衣及其他必要之衣物、盥洗用品及生理用品。說明如下:
1.一般狀態下所需穿著之內、外衣,內、外褲、襪子,禦寒衣物等。
2.若未有使用必要、使用可能性者(EX:夏天購買大外套,雪衣等),則不在理賠範圍。
3.盥洗用品僅限必要基礎盥洗需用物品(洗面乳、洗髮精、沐浴乳、牙膏、刷、乳液、刮鬍刀)。菁華液、眼霜、
面膜、化(卸)妝用品、造型用品、電動刮鬍刀、電動牙刷、藥品等則不在理賠範圍。
4.其他如手提袋、行李箱、包包、手錶、裝飾用品、書….等非一般性每人每天必須使用之項目不在理賠範圍。

附上的的東西包含:
一、理賠申請書。
二、被保險人以承保信用卡購買機票之刷卡記錄或簽帳單影本(需有授權號碼)。
三、登機證及機票(電子機票)影本。
四、消費收據明細正本。(是明細不是刷卡單喔!!!)
五、航空公司延誤/失接/登機證明。
六、倘係申請失接之「班機延誤費用」,請說明本欲轉接之班機時間、及轉機前往地點及延誤時數。

寄出資料時間為2/14,直到3/8都沒有下文,主動打去問,承辦人員找到文件之後告知案子的處理排程尚未輪到我,客氣的跟承辦人員道謝,承辦人員表示因為有打電話去問所以會優先幫我處理,3/10來信告知需要補件的項目,3/13確認補助之金額並得到賠償支付之正式信件允諾。
以上結算,保險公司同意支付金額為NT$9,821
他是陽光深擁必傷
不好意思,想問問有關於○邦不便險行程延誤的問題,是不是說一定要有「被延誤到」的事實存在才算呢?(這個問題好想有點笨,我有問過富邦,他解釋的我不懂)

舉例來說,如果我到機場的路上,路上大眾運輸因為大雪或交通事故,所以即將來不及趕到機場(飛機正常起降),那麼:

(1)如果我到機場時就已經來不及報到,需要等六小時以後才有飛機,那我的理解這樣應該是有理賠吧!包含繼續行程的機票以及當晚的食宿。

(2)那如果我從電車想辦法改搭計程車趕到機場,趕上了飛機,那這樣「沒有被延誤到」,是不是沒辦法申請計程車錢的理賠啊?不是故意要去搭計程車,而是預定搭乘(提早四小時了)的路上大眾運輸會讓我來不及到機場,所以只好多花點錢去機場。(沒有要爭辯和硬凹,只是確認一下規定)

我在想,如果(2)的確是不賠的話,那也許在有符合理賠條件的狀況下,乾脆在車上繼續延遲就比較省錢嗎? (當然後面的行程值不值得耽誤也要考量就是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