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經驗分享]

一表人渣
家庭住宿-你如果申請入學時沒提出來,最好現在就e-mail給學校請他們安排,或是學校那裡應該會有家庭住宿的名單給你選,反正要快去安排好,因為2月就要到了,到現在還沒安排好是有點趕喔!

出租-學校的公佈欄會有很多找室友的廣告,但是,當地人大都是自己去當地找“房屋仲介“租房子,你的學校應該也有仲介公司的名單可以給學生,或是星期六、日的報紙也有很多廣告。

房租的算法是ㄧ星期的房租乘ㄧ年52星期後,在除12個月,等於你ㄧ個月的房租。

你可以到這裡逛逛~
澳洲教育中心
澳洲政府教育部唯一駐台官方機構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26樓2602室 郵遞區號110
電話:02-8725-4150
傳真:02-2720-2814
E-mail: [email protected]
網址: http://www.aec.org.tw
多情必自斃
終於!搬完家,但想告訴大家,之前所遭遇的事情
因男友先到布里斯本唸書,所以找了一間所謂的share house
[但先說明整棟房子的狀況]
他屬於兩層樓的平房,二樓的房間較大,租金也高,約$140一週
,含水電.瓦斯.網路等等費用,洗衣機等設備也有
樓上房客共四人,而一樓呢人數較多,一共五個房間
當然房間小很多,一週$130左右,也是全包,而且地理位置在zone 2
旁邊又有超市,所以整體是不錯的
可是!,房東對住戶的做法,卻無法讓人認同
,首先因為澳洲缺水,所以使用超過後,會罰錢
[因為他這棟房子,並沒有登記成營業用的房屋,當然用水的額度無法提高]
可是房東並沒想到這部份,所以她認為大家在浪費水,就要大家簽名
說洗澡超過十分鐘$10,人離開房間沒關電器用品一項$10
帶朋友回來過夜$10,一般來說,租房子給房客,通常三個月會檢查一次
但她不是,一天到晚就來檢查,開你房門,看冰箱有沒有退冰
有沒有在房間抽菸,或是看是否有人帶朋友回來
卻沒告知,更扯的是早上八九點就來收房租
也因為我們為了省錢,所以我們兩人,跟樓上兩位房客
講好大家一起買菜,好平分菜錢,所以常常我們就在樓上煮飯
每次煮完飯,我們一定收拾乾淨,碗筷也一定馬上清洗
因為常煮,我們更喜歡保持乾淨,這樣才方便使用
但有一天她卻說,我們弄得太油了,試想我們是中國人
煮菜哪可能不用油,四人一起煮,怎會比分開煮的油量多
瓦斯部分也一定省,除非我們餐餐吃泡麵跟外食,但她完全不聽解釋
就告知我們,我們是樓下房客,所以不能使用樓上
要煮到樓下煮,我們也就乖乖聽話,到樓下煮,可是她並沒有放過我們
開始跟別棟的房客說,[她有很多棟房子],我們貪圖二樓設備良好
所以去享受二樓的設備,還把她的廚房弄得很髒,害她要整理很辛苦
接著她又開始說,我們怎麼又把一樓用髒了!,但一樓本來就人數多
所以較難維持,[樓下房客有一位日本人跟兩位韓國人,又都是男生]
可能不是自己家,所以大家不太維持,煮完也不會順手整理碗筷跟流理台
地板也不會保持乾燥,當然一定會髒髒的,但是房東的英文表達能力較差
所以她無法跟其他國籍的房客溝通,因此她又開始幻想,再把她的幻想當作事實
再度去其他宿舍,告知每位房客,[當然是說中文的房客]
說我們教唆大家,不要保持乾淨,也不要收拾,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
最近因為找到在city的房子,所以我們搬家,但有一位跟我們交情很好的房客
因為私人因素,必須在近日返回台灣,她告訴了房東後
房東完全不相信還說,你是不是要搬去跟誰誰誰同住,[這個誰誰誰就是指我跟我男友]
跟我們的猜測完全相同,抱歉!真的報怨頗多,但我想把事實說出,是要大家真的小心

房東是台灣媽媽,名叫ERIKA
她在city的kos market(日韓商品店)等地都有招租
她的三棟(快有第四棟了)學生宿舍都在P.A Hospital 附近
如果有問到她的學生宿舍的,可以考慮,假設不介意她個人主觀的幻想
再把幻想當作事實,或是一天到晚來檢查你的房間是否乾淨,還是有朋友剛好呆在你房裡
[連在房裡講電話,她都會懷疑],或是你剛好出門,她就來巡房的話,看能否罰$10
那他的房子是不錯的選擇,喔!對了,她會準時來收房租,不管你是因趕報告而弄到凌晨才睡
或是你打工累的要死,一身髒又沒吃飯她都會跟你要錢
死撐
我想說的是 你們房客人多 有規矩是好的
如果沒有規矩 我想 跟這麼多人住在一起 一定有更多的不愉快

從你的敘述 我覺得台灣媽媽不是單純是為了要賺你們的錢
她的心態有部分是要照顧她的房子

如果今天沒有這些規定 我相信 你們的室友愛帶誰回家過夜就過夜
愛開整晚的燈就開整晚 沒有人洗廚房 沒有人整理

付房租的人要跟室友的客人競爭洗手間還有一切設施 是不是很不公平呢?
結果愛浪費的人導致水電費上升 房東只能升房租 倒楣的還是住客阿

房東媽媽的規定也有些不合人之常情 你們應該溝通吧

我的感覺 樓主喜歡自由 那就去租一層自己的公寓 應該不會有啥問題了
我是你路過的風景
也不會認為房東因為愛護房子
而在早上7點找人來修屋頂是完全正確的

關於這一點 我覺得樓主是誤會了
你再澳洲住不久 不知道修屋頂 修水管這些工作都是一大早開始做的
因為尤其是屋頂 沒有修好 晚上下雨怎麼辦 漏雨嗎?
澳洲的工人 通通是早上七點 有時更早就開始工作 下午三點一定走人
這就是澳洲工人的工作時數 晚上緊急請他們來 得付出2-3倍的價錢
樓主真的是誤會了你的房東

澳洲的工人不好請 基本上 你都是要配合他的時間的
即使是叫Telstra來看電話線 都沒有一個確切時間 你只能等
這就是澳洲的真實生活

我覺得 房客有全挑房東 房東也有權選擇房客 怎麼達到一個平衡
有待雙方的溝通
老鼠扛刀滿街找貓
這個房東我剛好有住過耶
不過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房東不是住在那邊
且我們當時住的時間很短才一個多月
所以都沒遇到你說的那些情況耶
不過我的情況比較例外拉
我們是住短期的他是清出一間回國的同學的房間給我們住
(應該是有經過那個人同意)
所以我只有住進去那天根走那天看到他而已
我若不堅強誰替我倡狂
感謝karen love puyopuyo把她的住宿經驗拿出來跟大家分享
自己也有不少不愉快的住宿經驗
不外乎就是房東不好相處 故意刁難 胡亂收費 苛扣押金
或是和不好相處的室友住在一起..... 等等等
實在是太多了啦

真的要找對住宿是絕對的 但也要看上輩子有沒有燒好香
常看到周遭的學生or背包朋友在抱怨自己住宿的問題
見到面的頭幾句話常常就是
我的房東又如何如何or我的室友又如何如何

常看到有人在台灣就想把在澳洲的share house找好
想靠貼個文章 寫幾封email 就會找到適合自己的share house
自己連實際在當地觀察一下都懶的話.......
All I can say is; good luck, you really need a good luck
一曲琵琶傾城夢
恩... 所以除非你有認識的朋友實際幫你看過屋內外的各種狀況,甚至跟房東、住戶照過面,不然其實我是比較建議到當地在自己去找房子...

大都市的YHA通常都有一定的水準,交通位置也不會太差,如果剛抵達先呆一個星期,用這段時間認識環境跟找住宿... 要是我在去第二次的話會選擇這樣做,而且hostel裡面往往有很多當地的資訊可以挖,對於認識環境我覺得反而比租屋還要快...

然後還是要提醒一下,租屋的時候,不管有沒有簽約都要仔細確認房屋、設備的狀況,因為這關係到了之後如果損壞的維修問題... 聽過幾個因為這樣而起爭執的例子...

然後要仔細確認房東的規定,最好是白紙黑字寫下來,不過一些二房東三房東是比較難做到這點啦...

租屋是需要一些些運氣啦!但是仔細的選擇可以提高好運的機會
桃花釀成酒
看到不少在澳洲的台灣留學生想趁著年底回台灣過年房子沒人住的幾個月
想把房子出租給有需要住宿的背包客
我必須承認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法來節省留學生在澳洲昂貴的住宿費用
也順便解決了背包客在澳洲一直都在煩惱的住宿問題
但想在這裡和大家分享我在墨爾本讀書的一位朋友遇到的經驗;

她在墨爾本去年11月~2月/2006回台灣3個月時
把在自己在市區租的一房公寓出租給2位台灣的背包客
結果回來的時候那2位台灣的背包客已經消失不見
房子被弄的亂七八糟, 客廳的落地玻璃也被打破
出租給她這間公寓Agent也發現她把房子分租給人家當房東
因為好死不死, Agent挑在1月的時候來檢查房子
(按照澳洲法律, 只要有書面或電話事先通知, Agent可以在任何時候來檢查房子)
原來是Agent打電話來通知要檢查房子時就發現到怪怪的
檢查的時候又發現到住的原來不是我朋友...... 還檢查護照勒
說要終止租約, 還要負賠償的責任......
後續的發展很複雜...........
總之..... 我朋友被趕出了那間房子
總共賠了澳幣4仟多塊才了事
也因為這次的壞記錄, 她被列入了黑名單
以後在澳洲用她的名字跟Agent都租不到房子了

想要當二房東的人一定要三思
不再打擾願你安好
看到不少在澳洲的台灣留學生想趁著年底回台灣過年房子沒人住的幾個月
想把房子出租給有需要住宿的背包客

katliil說的事我有親身遇到過
深有同感
2個月前在墨爾本住的地方也是二房東分租出來的
租約是一個在這裡讀書的韓國人簽的
也是Agent來突擊檢查的時候被抓包
雖然有事前有通知
但是一些大件家具 如床之類的跟本就來不及收
so....一看就知道住了很多人
大家就都被限期搬離
聽說那個韓國人被罰了不少錢

現在住的地方也還是韓國人二房東分租出來的
沒辦法囉 市區的share house很不好找
希望不會再發生同樣的問題囉
舊街舊巷等舊人
我現在就是住在韓國人以二房東分租出來的公寓裡
是在Russell street上的韓國超市看廣告找到的
如果工作地點是在市區裡的話
住在市區裡的好處是每月可以省下快$100的車票錢
和浪費在交通上的時間

韓國人真的是很愛找人回家喝酒開party
女生可能會受不了....吵
還有常有整屋子的泡菜味
韓國人超愛吃泡菜的
來一瓶92年的爽歪歪
在下想處於中間立場請教各位大大 有沒有人可以給我一個中肯的答覆呢?
問題是: 如果一個房子由四個留學生分租 個人清洗衣物時將衣物曬在屋外衣架上 結果衣物被偷的情況下 要求住在隔壁的房東報警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