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無障礙的思糜

別來無恙你還豬模狗樣
1.無障礙設施不一定是殘障用
2.現代進步國家把無障礙設施視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3.主政者對無障礙設施不解如果有一天他受傷時就需要用到
4.在日本無障礙通稱共用設施
別把裝逼當時尚
這個問題涉及身心障礙定義
普通人生命過程中都要經歷身心障礙階段
如意外需用輔具,懷孕...到年紀大老人家
所以國外為何如此重視無障礙環境
因為那是所有國民都需使用到的必要設施

在台灣卻視為特定人法律上的特別恩惠或福利
大錯特錯
觀念不正確,所以再如何立法
在台灣都不可能達到真正無障礙的可能
懶得取名字
見過世面喔
當政者如果無有對無障礙的觀念用講的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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