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法律專家...租車相關問題

心葬深海
找不認識的網友當旅伴共同租車..

.當然費用分攤會很省....比跟團或JR PASS省時省力省錢.

..但人多口雜...

為避免不必要爭執與糾紛

請問如何在行前簽訂有法律效力的同意書

註明

1.變更行程的條件

與 2.租車罰單或肇事如何分攤費用等細目.....

以上
還請就教於有法律專長的前輩高人
久居她城
你可不可以先將構想中之約定,以條列方式寫出,我再幫你看以及修改,然後再再來討論.
我從事法律業,算你好運.
另一方面也是想讓其他有意與朋友共同租車之大大做一參考.我向來告訴人,白紙黑字寫清楚,權利義務劃分清晰,大家永遠是朋友;若是依憑大家都是朋友來處理,往往變成敵人.
如果你覺得不便公開,我再告訴你我的部落格,你以加密方式留言.
你是我此生最美的風景
你可不可以先將構想中之約定,以條列方式寫出,我再幫你看以及修改,然後再再來討論.
我從事法律業,算你好運.
另一方面也是想讓其他有意與朋友共同租車之大大做一參考.我向來告訴人,白紙黑字寫清楚,權利義務劃分清晰,大家永遠是朋友;若是依憑大家都是朋友來處理,往往變成敵人.
如果你覺得不便公開,我再告訴你我的部落格,你以加密方式留言.

碰到樓上法律大
真是有夠好運
目前想到的只有
1.變更行程的條件
與 2.租車罰單或肇事如何分攤費用等細目.....
這兩點
請問要有法律效力的話
需要法院公證
或其他文件嗎
十字開頭的年齡怎敢說永遠
首先,不必公証,公証還須繳手續費.只要每人皆親自簽名,寫上地址'身分證號碼.若非原來就認識的人,一定要核對身分證.
其次,約定要寫明地旅行點'期間,但要保留可以彈性變更,以超過1/2或等2/3的人同意為限,不能任由一'二人單獨決定.
最好預先繳一筆費用,由一人集中保管'處理,旅行結束時再結算,多退少補;中途若是發覺已收之錢不大夠,一定要立刻補收:絕對不可以等到快結束時才收錢,保證你會虧死,有些人就是厚臉皮,一拖再拖,到回台了還是找各種理由不繳.
第三,罰款部分,可能須研究,不宜一起分攤,否則,駕駛者不聽勸硬要超速'亂超車'隨便停車等等,為什麼其他人要跟著倒楣.
因為我向來是獨行俠,從未與他人一起到國外自助旅行,所以比較無法想像數人旅遊間會發生的困擾.各位朋友,稍提供意見,我才能擬出較為周詳之 約定.
不知你打算何時出去?
虧妹首席
謝謝樓上大大

1....如果行前確實做到[每人皆親自簽名,寫上地址'身分證號碼.若非原來就認識的人,一定要核對身分證.]....請問日後有民事糾紛....還要上法院解決嗎?

2..找各種理由不繳費用的可能性較低.....碰到這號人物....只好放他鴿仔

3..[罰款部分,可能須研究,不宜一起分攤,否則,駕駛者不聽勸硬要超速'亂超車'隨便停車等等,為什麼其他人要跟著倒楣.]

......碰到這種惡棍.........只好請日本警察法辦
刪除記憶
核對身分證只是確認是本人無誤,簽名,一定要本人親自簽,不可代理.否則必須出示委託書,那太麻煩了,親自簽最省事.
約定書要寫明旅遊期間'大概行程'路線等等,變更之程序如何決定.以及,費用如何負擔'分擔,有些以公款支付,有些是個人自行負責.
違規罰單或肇事,原則上應該是那個造成事件的人自行負責,這樣他駕車或使用車輛才會小心謹慎.
我有在構想'擬定一些條款,就怕你急著出國,來不及擬好.不過,你看到可能會跳起來,嚇死人,這麼瑣碎.本來就是越詳細越好,越能保障雙方權益.
再建議,若一開始就覺得某人很龜毛'愛計較,那,不要也罷.否則,旅行時被他搞到心情不佳就悲哀了.
莂哪庅認嫃
謝謝樓上大大的用心

我目前無出國計畫[這個主題係因去年北海道租車有感而發]

所以可以耐心等待您的規劃[規劃好請務必通知我]

相信許多包包都適用

再次謝謝

關於[違規罰單或肇事,原則上應該是那個造成事件的人自行負責,這樣他駕車或使用車輛才會小心謹慎.]

原則沒錯....但測速照相罰單可能就要大家分攤....除非行程表已劃分某日某時由某人駕駛

再者..如果要上法院...是否可以在約定書註明訴訟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不離不棄純屬童言無忌
我已經擬好一份規定,但,這只是初步構思,還需要進一步討論。
正如我之前所說的,我是個獨行俠,所以比較想像不出對眾人一同出國自助旅行會有的困擾,姑且儘量想像。各位朋友請提供意見,尤其曾揪團出國自助旅行者,或許有許多不愉快經歷,會期待能有一個規範讓大家遵守,權利義務事先講清楚,減少麻煩。請各位盡量提供意見,我再做一修改,或許需討論、修改個二、三次。迨修改到較完整時,會將之PO到我的部落格,供有需要的各位大大參考。
再說明,這個約定尚不成熟,請不要直接隨意採用。而且,整個內容是針對揪團者,也就是共同分攤費用旅遊,並無牟利之旅遊。
我偶爾會看到有朋友對揪團旅遊所的一些怨言,相信沒講的更多,揪幫大家依點小忙吧。內容、用語,已經盡量簡單化了,若還看不懂,請說明哪一個地方,我再設法寫得更簡單些。紅字的部份,是須研討、視每人情狀而定。

一、旅遊期間:自2010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若因自然災害、戰亂、航空公司、罷工等重大無法控制之因素所致之延宕,
則自動隨之延長。
二、旅遊地區:
三、旅遊路線、行程:
詳細之行程如旅遊地點、停駐期間、觀光景點等等,以及,若須更動行程時,
1、由 全權處理’決定。
2、由團員共同討論後,以1/2或2/3之意見決定之。
次一日之行程於晚上八點前或就寢前,當眾宣佈或共同決定,經通知無正
當理由不到場者或不在住宿地點無法聯絡者,不得要求重行宣布或討論、決定。
已決定之行程,個人不得任意反對、推翻、抵制、拒絕,除非經過2/3以上團
員之同意才能變更。
個人若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行程因而延誤,對所導致之損失應負損害賠償責
任。
四、交通工具:租車 或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五、費用之負擔::
於出發前,每人應先繳納一筆費用以為旅遊時公款支出之用,數額則於計算
後另行通知。若期間中該款已有不足情形,須另行補繳。公款於結束時回國
前結算,多退少補。
1、個人之食、宿各自負擔.
若是以開伙方式或住宿地點非以個人為計價方式收費者,得由公款支出.
2、各觀光景點、活動等之費用,各自負擔。
3、所需搭乘之大眾運輸工具費用,以公款支出。
4、租車之費用、保險費、維修費、修理費、油費等等,由公款支出。
5、於使用車輛時,因超速、超車、不當停車等交通違規事件之罰款,由公款
支出。
六、於使用車輛時,因疏忽、過失而肇事或致車輛毀損,對因此所需支出之修繕
費用以及損害賠償;包括對其他人、車;由當時使用車輛者負責相關之損害
賠償。
七、旅遊期間中途脫團者,經結算後退還餘款。
但租車費、車輛保險費以及於當時應分擔或負擔之維修費、違規罰金以及損
害賠償,,不得請求退還。
八、個人若因夜間活動、飲酒等可受非議之行為,致次日無法於預定出發之時間
會合,因而延誤行程,除須支付罰款新台幣 元外,若因此造成之其他損
失,並應負賠償責任。
九、公款若遺失、被竊、被搶,除非是保管人之重大疏失所致,由眾人共同承擔
損失。
十、各人應自行投保旅行平安險。
十一、因本契約所生之訴訟,敗訴之一方應負擔訴訟費用,包括律師之費用。
十二、有關本合約所生之訴訟或因旅遊所應負之損害賠償之訴訟,以 地方法
院為第一審法院。
一言不合就拔刀
哎呀
有大大你體大思精的構思

想租車的包包們

以前會碰到的人事顧慮

不再迷惑啦

可以放心大膽的揪團旅遊啦
心比命硬
[已決定之行程,個人不得任意反對、推翻、抵制、拒絕,除非經過2/3以上團
員之同意才能變更。

個人若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行程因而延誤,對所導致之損失應負損害賠償責
任。]

.....假若有旅伴中途不滿行程變更....應可拒絕配合[自願脫團]...只要不抵制以至於延誤行程即可.........

所以
我覺得或可改成下列版本

[已決定之行程,個人不得任意反對、推翻、抵制,除非經過2/3以上團
員之同意才能變更。

個人若無正當理由抵制,行程因而延誤,對所導致之損失得負損害賠償責
任。]
梅川酷子
[3、所需搭乘之大眾運輸工具費用,以公款支出。
4、租車之費用、保險費、維修費、修理費、油費等等,由公款支出。]

..............因為租車之費用沒有維修費、修理費...而團員應可自行支付大眾運輸工具費用.........
故應該可改為

.3、所需搭乘之大眾運輸工具費用,以公款支出。團員各自支付者,則無須繳納此項目之公款。
4、租車之費用、保險費、油費等等,由公款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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