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大陸人申請台灣護照及旅行證的想法

我願捐出班主任保衛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1980年9月10日通過並實行,第三條說”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此條文造成非常多的海外人士許多心理上的決擇,因為事業上要在海外發展,但又因為家庭在中國,一但放棄中國國籍會在生活上與心理上造成很大的傷害與不便.在此我想到了一個既可以加入外國國籍卻又可以合法保留中國國籍的辦法,提供給大家參考。

中華民國(臺灣)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說到:
第十八條
在海外之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情形者,得經駐外館處轉請主管 機關依本條例第九條但書規定許可後,持用普通護照: 一、 已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當地無永久居留制度,須取得長期 居留資格且能繼續延長居留者。 二、 旅居海外四年以上;或已在取得該居留權國家連續住滿二年 以上;或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結婚已滿二年或已生有子 女。 三、 有政治、經濟、社會、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僑務、宗 教或人道之特殊考慮。 前項大陸地區人民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應備護照用照片二張及下列 檔: 一、 普通護照申請書。 二、 當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畢後退 還。 三、 大陸地區所發護照影本或身分證明文件。 四、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前項普通護照之效期為三年以下,護照末頁應加蓋新字戳記。第一 項大陸地區人民領取普通護照時,應將大陸地區所發護照繳銷。”
大陸地區人士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後,馬上就可以向臺灣駐外辦事處申請中華民國海外護照,留學生或在海外勞務者只要連續居留兩年以上(720天),或是離開中國大陸地區4年以上,均可申請,其申請的中華民國海外護照有效期為3年。

大陸地區海外人士取得臺灣海外護照的好處:
1. 可合法保留中國國籍及海外國籍,成為雙重國籍的公民.
2. 臺灣護照可前往60多個國家免簽或落地簽證(美國關島及北馬群島除外)

取得臺灣海外護照後如何返回中國大陸?
取得中華民國海外護照後可以向各地的中國大使館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做為返回中國大陸的旅行證件,其有效期為2年,在有效期內可多次無限制的出入中國大陸並居留。

申請了中華民國海外護照可以前往臺灣定居或旅遊嗎?
持中華民國海外護照在台無戶籍人士欲前往臺灣旅遊及定居,需事先向臺灣駐外辦事處申請,每次停留時間為3個月,可延期一次。

附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843.htm
2. 中華民國護照條例細則
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3007&ctNode=368&mp=1
3. 中華民國國民適用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方式前往之國家或地區
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1335&ctNode=270&mp=1
4. 申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http://big5.fmprc.gov.cn/gate/big5/www.fmcoprc.gov.hk/chn/lsfw/zgrzj/t140231.htm
5. 申請入台許可證
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how_menu22.asp?url_disno=20
輸給回憶
这个贴子里谈到了一些,http://lkcn.net/bbs/index.php?showtopic=161126

A.看了大家的讨论 主要在于入籍之后不能合法的免签去中国的问题
我实践了一个合法的方法 不过似乎麻烦点
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大陆居民在海外呆满4年或者取得永久居留权2年 就可以申请 中华民国(台湾)护照
在第三国有永久居留权的 中华民国(台湾)护照持有人 可以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年有效 不限次入境 不限拘留时间 出入境不验第三国签证(事实上 旅行证无法获取任何第三国签证)
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只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申请 换发 不可延期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入境中国的人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不享受外国人或台湾人待遇

我去年申请了旅行证 回国了两次 没有任何麻烦 不过据同事讲 她出境时被要求出示中华民国(台湾)护照
中华民国(台湾)是承认双重国籍的 所以在入籍其他国家之后不用担心护照没有

最后 补充一句 现在据说背页加盖'新'字样的中华民国(台湾)护照 不给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了
所以想这么办的要提早行动了 因为根据'大陆居民在海外呆满4年或者取得永久居留权2年'得到的中华民国(台湾)护照背页加盖'新'字样 要1年之后才换发没有盖'新'字样普通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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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中华民国护照,名义上是“叛国投敌”。呵呵。为什么这么说?申请中华民国护照后,要放弃并上缴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于你没中国护照了,失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二,凡是“叛国投敌”成功的,具有外籍,例如英国国籍者等,申请中华民国护照,法律上是可行的。但是申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是不可行的。为什么?

A,以上面各位大侠给的链接,和我的理解,申请中华民国护照,会另外在中华民国护照上加一条,“侨居”。等于不享有台湾居住权,没有台湾户籍,就是个旅行证件而已。能去台湾住和工作吗?我想不行吧。

B, 我想大多数英籍华人的意思是想申请台胞证。但是没有台湾户籍,等于没有台湾身份证。只有旅行证件,即“中华民国护照”者,而没有台湾身份证,是申请不到台胞证的。请参见:
http://www.ctshk.com/zhengjian/taiwan.htm

备注,这个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近似,要有当地户籍,才会有身份证,有身份证才能申请。申请回乡证,台胞证需要身份证,而不是用护照,不能用旅行证件。理由很简单,护照是出国用的,台湾人,港澳人理论上是中国人,不看护照,看身份证。
婊子配狗天長地久
田野风,
我想请问海外大陆居民换领中华民国护照后,大陆地区所发护照需要缴销,是不是连户口都要一起缴销阿?此外,如果把大陆护照缴销后,我换领了外国国籍后(美国),用美国护照申请大陆签证时候需要提供以前的大陆护照,这样我就提供不了了?你遇到过这种问题吗?
老衲法號亂來
这个真的假的喔??????哈哈..到底具体的流程怎么样啊
幼稚園老大
This is hilarious~~ I wrote a letter to a Taiwan Consulate. LOL
人生如夢
我寫信去問外交部
現在過了處理時間都還沒回信

編號 分類 處理時效 來信日 處理時限
C090900052 行政法令之查詢 第二級/五天內 20090914 20090922

處理歷程
20090915 0007處理中心將信件分文,並寄發通知信給寄信人。承辦機關:領務局
20090916 0021承辦單位已選擇承辦此信件。承辦機關:領務局

承辦人員太忙了,處理時限到9/22而已,今天24了還沒回我信....
檸檬不萌
收到回復了........... 不過..............整個回答讓我感覺很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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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24日

發文字號:部授領一字第0985141504號

您好:

您本(98)年9月14日致本部部長信箱電子郵件敬悉。所詢關於在海外之大陸地區人民經本部許可得持用我國護照問題,說明如下:

一、 依據護照條例第9條規定:「普通護照之適用對象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但具有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身分或持有大陸地區所發護照者,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適用之」。另,依據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第1項規定,於海外之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各款情形,得經我駐外館處轉請本部依護照條例第9條但書規定許可後,持用我國護照:

1、已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當地無永久居留制度,須取得長期居留資格且能繼續延長居留。

2、旅居海外4年以上;或已在取得該居留權國家連續住滿2年以上;或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結婚已滿2年或已生有子女者。

3、政治、經濟、社會、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僑務、宗教或人道之特殊考量。

二、因此,旅居海外之大陸地區人民,除須符合上揭細則第18條第1項第1、2款規定外,尚須有第3款特殊考量之情形,該項特殊考量須經駐外館處轉請本部審認許可後,始可持用中華民國護照。

敬祝

健康如意

                     外交部 敬啟
男人是條狗誰騷誰牽走
政治、經濟、社會、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僑務、宗教或人道之特殊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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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不歡迎一般旅外大陸人士申請就對了!!
槍硬情濃
看到外交部给你的回信,再加上结合了一下中华民国护照法修订版的内容,看来确实如此,只要在国外取得永久居民2年以上就可以换领民国护照了。至于提到的旅居海外4年以上,这个就不研究了,至少可以肯定拿到绿卡,并且连续居住2年以上就可以申请了。关于 ‘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侨务、宗教或人道之特殊考量’,我认为这个应该不难达到,你只要向民国政府表达你信奉三民主义,志愿为民国经济做贡献,在海外宣传民国,帮助海外民国华侨,或者/并且再加上个什么宗教组织,在海外拿给高学历等等,我觉得民国肯定欢迎这样优秀的人。 (以上是我个人分析)我觉得在申请的时候只要递交这些应该没有问题吧!

‘笨笨的’,你拿到海外永久居留了吗?
奈何緣淺
看到外交部给你的回信,再加上结合了一下中华民国护照法修订版的内容,看来确实如此,只要在国外取得永久居民2年以上就可以换领民国护照了。至于提到的旅居海外4年以上,这个就不研究了,至少可以肯定拿到绿卡,并且连续居住2年以上就可以申请了。关于 ‘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侨务、宗教或人道之特殊考量’,我认为这个应该不难达到,你只要向民国政府表达你信奉三民主义,志愿为民国经济做贡献,在海外宣传民国,帮助海外民国华侨,或者/并且再加上个什么宗教组织,在海外拿给高学历等等,我觉得民国肯定欢迎这样优秀的人。 (以上是我个人分析)我觉得在申请的时候只要递交这些应该没有问题吧!

‘笨笨的’,你拿到海外永久居留了吗?

我本人是台灣出生的,但是在居留海外時遇到不少大陸同學都有面臨雙重國籍的痛苦,
前陣子在逛Forumosa討論區時發現,他們提到可以這樣子做,所以就去查了一下相關法規,
寫了本篇的文章,不過看到外交部的回文,真的是.....

他們的"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侨务、宗教或人道之特殊考量":

政治=你是大陸政治家移居海外的嗎?
經濟=你是移居海外的億萬富翁?
社會=你是知名人士?
教育=你是移居海外的名教授?
科技=你有諾貝爾獎嗎?
文化=你是知名作家或藝術家嗎?
體育=你是世界級的運動選手嗎?
僑務=你在外國僑界做會長嗎?
宗教=你是達賴等的世界宗教人士嗎?
人道=你是被中共迫害嗎?

以上是我對此條文的"特殊考量"的理解,有幾個人符合18條之1跟之2後能有此條件???

明天我會再發信去問,到底發過幾本新字護照給海外大陸人士,叫他們做個統計表,
以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侨务、宗教或人道為由做出統計!

FORUMOSA討論區:http://www.forumosa.com/taiwan/viewforum.php?f=66
不離不棄純屬童言無忌
还有个问题,我突然意识到:即使可以换成中华民国护照,但之后还是有很多问题啊!
比如:永久居民卡的国籍记录肯定是PR China, 待换成民国护照后,还需要换永久居民卡的国籍信息?改成R.China? 而且护照号码也需要更改阿!如果不更改的话,在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的时候,移民局验证身份就对不上了!
此外,如二楼说的,持民国护照申请个中华人民国和国旅行证就可以回国了,可回来的时候,在加拿大海关是用加拿大护照入境吧(台湾护照没有免签),可这样加拿大护照上没有当时出境记录或者进入别国记录,这样可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