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航"禁帶外食" <別當失格的旅人>
拽拽的螞蟻
亞航的飲食雖不便宜也不算美味
但是~
既然選擇搭乘亞航
就請"尊重與遵守"亞航的規則
昨天BKK回台北
一對年輕情侶(?)坐在我旁邊靠走道
大辣辣的把burgerking飲料、薯條、漢堡、水放在桌上吃起來
(飲料還是重量杯的)
塑膠袋沙沙沙的擾人聲音與薯條濃郁的氣味........
完全無視走過她們身邊賣餐飲的亞航空少空姐^o)^o)^o)
很倒楣坐在她們旁邊的我頓時深感丟臉
還蠻想找個洞躲起來的
朋友
尊重他人就是自重
別當失格的旅人
但是~
既然選擇搭乘亞航
就請"尊重與遵守"亞航的規則
昨天BKK回台北
一對年輕情侶(?)坐在我旁邊靠走道
大辣辣的把burgerking飲料、薯條、漢堡、水放在桌上吃起來
(飲料還是重量杯的)
塑膠袋沙沙沙的擾人聲音與薯條濃郁的氣味........
完全無視走過她們身邊賣餐飲的亞航空少空姐^o)^o)^o)
很倒楣坐在她們旁邊的我頓時深感丟臉
還蠻想找個洞躲起來的
朋友
尊重他人就是自重
別當失格的旅人
從此節操是路人
我當然是先吃
如果它不准
我再打官司告它
要它賠償(H)
自己的權益
幹麻讓別人侵犯
民法(普通法)
一方要約 另一方承諾(您親點的那個勾) 契約就成立了
若您認為其定型化契約不合理或有蒙騙之餘
要以消保法(特別法)推翻
理應走
第 五 章 消費爭議之處理
第 一 節 申訴與調解
巴拉巴拉巴拉............
第 二 節 消費訴訟
巴拉巴拉巴拉............
才能証明那是您不須依照定型化契約走的權利
我不是專業人員,我不確定您那樣會成功嗎??(我指出了我國領空後)
在那之前 何不以最根本的互重相處呢??(有荷航嘛^^)
如果它不准
我再打官司告它
要它賠償(H)
自己的權益
幹麻讓別人侵犯
民法(普通法)
一方要約 另一方承諾(您親點的那個勾) 契約就成立了
若您認為其定型化契約不合理或有蒙騙之餘
要以消保法(特別法)推翻
理應走
第 五 章 消費爭議之處理
第 一 節 申訴與調解
巴拉巴拉巴拉............
第 二 節 消費訴訟
巴拉巴拉巴拉............
才能証明那是您不須依照定型化契約走的權利
我不是專業人員,我不確定您那樣會成功嗎??(我指出了我國領空後)
在那之前 何不以最根本的互重相處呢??(有荷航嘛^^)
握不住的沙不如揚了它
民法(普通法)
一方要約 另一方承諾(您親點的那個勾) 契約就成立了
若您認為其定型化契約不合理或有蒙騙之餘
要以消保法(特別法)推翻
理應走
第 五 章 消費爭議之處理
第 一 節 申訴與調解
巴拉巴拉巴拉............
第 二 節 消費訴訟
巴拉巴拉巴拉............
才能証明那是您不須依照定型化契約走的權利
我不是專業人員,我不確定您那樣會成功嗎??(我指出了我國領空後)
在那之前 何不以最根本的互重相處呢??(有荷航嘛^^)
我也不是專業
只是以本國現行的法律及判例
認為亞航的規定不妥
既然亞航要在我國作生意
是否也應尊重我國的法律?
另外吃東西是正常的人權
反而是亞航應該要證明它有足夠的理由限制別人吃外帶東西的權利
例如如果亞航特別開一班''美食專機"(當然要有相稱的服務)
那它主張禁帶外食就有理由
因為這班飛機的主業除了賣運輸的確也賣食物
至於樓主指責別人失格那就免了
在飛機上吃東西只是別人的正常權利而已
一方要約 另一方承諾(您親點的那個勾) 契約就成立了
若您認為其定型化契約不合理或有蒙騙之餘
要以消保法(特別法)推翻
理應走
第 五 章 消費爭議之處理
第 一 節 申訴與調解
巴拉巴拉巴拉............
第 二 節 消費訴訟
巴拉巴拉巴拉............
才能証明那是您不須依照定型化契約走的權利
我不是專業人員,我不確定您那樣會成功嗎??(我指出了我國領空後)
在那之前 何不以最根本的互重相處呢??(有荷航嘛^^)
我也不是專業
只是以本國現行的法律及判例
認為亞航的規定不妥
既然亞航要在我國作生意
是否也應尊重我國的法律?
另外吃東西是正常的人權
反而是亞航應該要證明它有足夠的理由限制別人吃外帶東西的權利
例如如果亞航特別開一班''美食專機"(當然要有相稱的服務)
那它主張禁帶外食就有理由
因為這班飛機的主業除了賣運輸的確也賣食物
至於樓主指責別人失格那就免了
在飛機上吃東西只是別人的正常權利而已
願時光盜不走我的愛人
我也不是專業
只是以本國現行的法律及判例
認為亞航的規定不妥
既然亞航要在我國作生意
是否也應尊重我國的法律?
至於樓主指責別人失格那就免了
在飛機上吃東西只是別人的正常權利而已
ㄛ~~~~~
有一點雞生蛋 蛋生雞了
我國法律並沒說那是違法的ㄚ
(要等有人走正常訴訟程序才知道ㄚ)
電影院僅是其中一個判例
不表示所有行業場所狀況皆可直接套用
(要有人出時間maybe還有$$去做才會知道是否適用)
在飛機上吃東西只是別人的正常權利而已
所以我必須忍受沙沙沙的塑膠袋聲音^o)^o)^o)^o)
我比較想說
在亞航上禁用外食是我深思熟慮後 承諾對方契約所做出尊重對方的義務罷了
因為我要守信
只是以本國現行的法律及判例
認為亞航的規定不妥
既然亞航要在我國作生意
是否也應尊重我國的法律?
至於樓主指責別人失格那就免了
在飛機上吃東西只是別人的正常權利而已
ㄛ~~~~~
有一點雞生蛋 蛋生雞了
我國法律並沒說那是違法的ㄚ
(要等有人走正常訴訟程序才知道ㄚ)
電影院僅是其中一個判例
不表示所有行業場所狀況皆可直接套用
(要有人出時間maybe還有$$去做才會知道是否適用)
在飛機上吃東西只是別人的正常權利而已
所以我必須忍受沙沙沙的塑膠袋聲音^o)^o)^o)^o)
我比較想說
在亞航上禁用外食是我深思熟慮後 承諾對方契約所做出尊重對方的義務罷了
因為我要守信
向日葵開在舊夏天
這是違反消保法的吧
這跟電影院不得要求觀眾禁帶外食的觀念是一樣的
航空公司的主要營業項目是提供運輸服務而不是提供餐飲服務
當然不能要求乘客不得帶外食
否則台鐵高鐵是否也可以比照辦理?
個人認為這個規定是亞航違法而非乘客失格
就算在高鐵吃東西也不該影響周遭的人
要強調權益 也要注意到義務(不影響別人的義務(H))
這跟電影院不得要求觀眾禁帶外食的觀念是一樣的
航空公司的主要營業項目是提供運輸服務而不是提供餐飲服務
當然不能要求乘客不得帶外食
否則台鐵高鐵是否也可以比照辦理?
個人認為這個規定是亞航違法而非乘客失格
就算在高鐵吃東西也不該影響周遭的人
要強調權益 也要注意到義務(不影響別人的義務(H))
時間會留下最真的人
契約違反法律是無效的
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有定義:「定型化契約條款:指企業經營者為與不特定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所提出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定型化契約條款不限於書面,其以放映字幕、張貼、牌示、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表示者,亦屬之。」在電影院的判例中消保官特別強調平等互惠原則,規定在第11條第1項:「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而認為禁帶外食違反了平等互惠原則。這也是消費者保護法的特色,透過公權力的介入,讓消費者的權利不要過度被侵害,
我認為除非亞航能證明'限制乘客吃外食權利的必要性'
否則他的契約是違法的
另外吃外食跟影響他人是兩回事
亞航也有賣泡麵
你認為泡麵的香味不會影響周圍的乘客
吃泡麵的悉簌聲不會吵到別人嗎?
這就是亞航禁用外食的規定之所以"違反了平等互惠原則'
因為它侵害到乘客的選擇食物的權利
樓主的案例單純是被吵到不爽而發洩
那的確是吵人的人該注意不要影響別人
但是不用拿亞航的違法規定來申論
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有定義:「定型化契約條款:指企業經營者為與不特定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所提出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定型化契約條款不限於書面,其以放映字幕、張貼、牌示、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表示者,亦屬之。」在電影院的判例中消保官特別強調平等互惠原則,規定在第11條第1項:「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而認為禁帶外食違反了平等互惠原則。這也是消費者保護法的特色,透過公權力的介入,讓消費者的權利不要過度被侵害,
我認為除非亞航能證明'限制乘客吃外食權利的必要性'
否則他的契約是違法的
另外吃外食跟影響他人是兩回事
亞航也有賣泡麵
你認為泡麵的香味不會影響周圍的乘客
吃泡麵的悉簌聲不會吵到別人嗎?
這就是亞航禁用外食的規定之所以"違反了平等互惠原則'
因為它侵害到乘客的選擇食物的權利
樓主的案例單純是被吵到不爽而發洩
那的確是吵人的人該注意不要影響別人
但是不用拿亞航的違法規定來申論
密碼裡藏著秘密
個人認為違法不是契約失效的依據,執法者判決或法條明訂才是^^
每天都被自己帥醒
個人認為違法不是契約失效的依據,執法者判決或法條明訂才是^^
所以是亞航要拿定型化契約告吃外食的乘客違約
然後看法院怎麼判
明明這個契約就是違法契約
看亞航有沒有這個膽
所以是亞航要拿定型化契約告吃外食的乘客違約
然後看法院怎麼判
明明這個契約就是違法契約
看亞航有沒有這個膽
一笑奈何
所以是亞航要舉證證明吃外食的乘客違約
拿定型化契約告乘客
然後看法院怎麼判
明明這個契約就是違法契約
看亞航有沒有這個膽
我一直在強調一件事
別人的疏失或錯誤不是我們可以用來合理化自身行為舉止的理由
我們認為那個契約不合理 我們可以不簽
這是先要要求自己
非要簽了再來罵違法違反人權...等
這是只肯要求他人
還有其他優秀的航空公司可以選ㄚ
如果您認為我標題下的太重了
那是您認為我把台灣人的道德底線要求太高了
ok 不該這麼高
我道歉Sorry :^):^):^)
拿定型化契約告乘客
然後看法院怎麼判
明明這個契約就是違法契約
看亞航有沒有這個膽
我一直在強調一件事
別人的疏失或錯誤不是我們可以用來合理化自身行為舉止的理由
我們認為那個契約不合理 我們可以不簽
這是先要要求自己
非要簽了再來罵違法違反人權...等
這是只肯要求他人
還有其他優秀的航空公司可以選ㄚ
如果您認為我標題下的太重了
那是您認為我把台灣人的道德底線要求太高了
ok 不該這麼高
我道歉Sorry :^):^):^)
萌死人不償命
人要尊重別人
也要了解自己的權利
我要強調的是
吵到別人當然是不對的
因為人與人間要互相尊重
妳當然有權利在網路上抱怨搭飛機被鄰座吃東西的聲音吵到
但是如果他是點飛機上的泡麵
妳就沒有被干擾嗎?
然後不能在網路上抱怨嗎?
當然不是
所以鄰座是不是"吃外食"跟妳有沒有"被干擾"是沒有關係的
因為鄰座吃飛機上的食物一樣有可能會吵到妳
至於商家侵犯到法律保障消費者的權利(搭飛機吃外食的權利)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身為一個消費者
我們當然有理由捍衛自己的權利
不能讓廠商拿不公平且違法的定型化契約當侵犯消費者權利的理由
另外妳不用跟我道歉
因為妳沒有對不起我
反而我應該謝謝妳:-D
我也只是藉網路的一角
順便表達我對亞航這個不公平條款的看法
畢竟過去一年我搭亞航的次數應該超過十次(過去一年我住東南亞)
可從來沒注意它的定型化契約有這個陷阱
也要了解自己的權利
我要強調的是
吵到別人當然是不對的
因為人與人間要互相尊重
妳當然有權利在網路上抱怨搭飛機被鄰座吃東西的聲音吵到
但是如果他是點飛機上的泡麵
妳就沒有被干擾嗎?
然後不能在網路上抱怨嗎?
當然不是
所以鄰座是不是"吃外食"跟妳有沒有"被干擾"是沒有關係的
因為鄰座吃飛機上的食物一樣有可能會吵到妳
至於商家侵犯到法律保障消費者的權利(搭飛機吃外食的權利)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身為一個消費者
我們當然有理由捍衛自己的權利
不能讓廠商拿不公平且違法的定型化契約當侵犯消費者權利的理由
另外妳不用跟我道歉
因為妳沒有對不起我
反而我應該謝謝妳:-D
我也只是藉網路的一角
順便表達我對亞航這個不公平條款的看法
畢竟過去一年我搭亞航的次數應該超過十次(過去一年我住東南亞)
可從來沒注意它的定型化契約有這個陷阱
妄入他心
人要尊重別人
也要了解自己的權利
我要強調的是
吵到別人當然是不對的
因為人與人間要互相尊重
妳當然有權利在網路上抱怨搭飛機被鄰座吃東西的聲音吵到
但是如果他是點飛機上的泡麵
妳就沒有被干擾嗎?
至於商家侵犯到法律保障消費者的權利(搭飛機吃外食的權利)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身為一個消費者
我們當然有理由捍衛自己的權利
不能讓廠商拿不公平且違法的定型化契約當侵犯消費者權利的理由
我不能理解為何硬要坐亞航又要違反遊戲規則
個人的權利不該擴張到可以自動忽視自己的承諾(即使有人認為那不合理)
自己的權利 >> 自己的承諾
好吧
我LKK
我輸了
也要了解自己的權利
我要強調的是
吵到別人當然是不對的
因為人與人間要互相尊重
妳當然有權利在網路上抱怨搭飛機被鄰座吃東西的聲音吵到
但是如果他是點飛機上的泡麵
妳就沒有被干擾嗎?
至於商家侵犯到法律保障消費者的權利(搭飛機吃外食的權利)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身為一個消費者
我們當然有理由捍衛自己的權利
不能讓廠商拿不公平且違法的定型化契約當侵犯消費者權利的理由
我不能理解為何硬要坐亞航又要違反遊戲規則
個人的權利不該擴張到可以自動忽視自己的承諾(即使有人認為那不合理)
自己的權利 >> 自己的承諾
好吧
我LKK
我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