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台無親屬之“香港僑民”,亦最快居台滿一年即可設籍 !》

以女王的姿態俯視全世界
*** ( 有關參考資料轉載如下 )***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 ---------

第三章 居留

第 十七 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

九、經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在臺灣地區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或第十一款工作者,或依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許可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七款、第八款後段、第九款至第十三款及第十六款規定,申請人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隨同申請,未隨同本人申請者,得於本人入境居留後申請之。

第四章 定居

第 三十 條 香港或澳門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

一、依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第八款後段、第十款至第十三款規定之申請人與其隨同申請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經許可居留,在臺灣地區居留一定期間,仍具備原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之條件者。但依同條項第一款規定申請者,其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姊妹或配偶之父母死亡者,仍得申請定居。

二、未滿十二歲,持入出境許可入境,其父或母原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三、有本條例第十七條之情形者。

前項第一款所稱一定期間,指自申請日往前推算連續居留滿一年,或連續居留滿二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居住二百七十日以上。

連續居留期間,一年內得出境三十日;其出境次數不予限制,出境日數自出境之翌日起算,當日出入境者,以一日計算;其出境係經政府機關派遣或核准,附有證明文件者,不予累計出境期間,亦不予核算在臺灣地區居留期間。
愛到最美是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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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在 辦理《 中華民國護照 》的 時候 ,

可有 被 要求 " 預約 面談 " ? !

或者 要 提交 一些 " 額外 證明 文件 " ? !

又或者 是否 需要 填寫 " 多份 不同 的 表格 " ? !

(^)*-)(K)(6)([)(au)(8)(A):-D(*):-$(Y)(||)(&)(E)(T)(B)(M)

回想起,我是四月中申請 "中華民國護照",之前從網上已下載了申請表格,遞交時 "沒有" 被要求約談啊!

遞交申請表連以下文件的正本和副本:
1) 華僑身分證明書
2) HKID CARD
3) 外國護照
4) BNO
5) 兩張相片

之後,獲發收據一張,收據上有領取護照日期!

到了領取護照日期高興地領取我的 ROC PASSPORT !

40/F 職員也告知我,需到4/F 申請 "臨人字入國許可"

才能去中華民國!

當日,我立即去辦理,表格我也已填妥。

我到了4/F, 在 "超級非常擠逼" 情況下取 ticket, 我是約10:15左右,但要等 400 多個號數才到!幸運地,下午約 5:00 到我了。除了遞交入出國申請表外,也要填一張申請 "統一證號申請表" 及通知我後天可取回護照,我的統一證號是在
護照內 "臨人字入國許可" barcode 的左方!
入國許可是 3 年期啊!

真不知道,香港有多少 "忠貞僑胞" 憑 "華僑身分證明書" 申請 "中華民國護照" 呢?
女生微博名字
突然之間 ,令人想起一些 " 舊事 " ---------

當年 ,1997 年 6 月 28 日 至 6 月 30 日 這三天 ,

中環 的 " 華僑旅行社 " 連續 七十二小時 辦公 處理 有關《 華僑身份證明書 》的 事宜 ,並且“費用全免”!!!

當時 有 很多人 排長龍 申請 辦理 ,

只要 持有《 香港出生證明書 》和 《 入台證 》的 “ 香港永久居民 ”,不論 其“國籍”或“種族”,

統統 都 可以 順利 獲批《 華僑身份證明書 》的 啊 !!!

最後 ,“僑委會”向 十三萬名多 的“ 香港永久居民 ”簽發 了 《 華僑身份證明書 》啊 !!!

WOW !!!

(Y);-):-$:-D(A)(*)(G)(8)(au)([)*-)(K)(T)(H)(B):^)(M)(P)
披著狼皮的羊
X X X

" 居留證號碼 " 與 " 外來人口統一證號 " ,完全 是 " 兩回事 " 來 的 啊 !!!

有關 參考 連結 轉載 如下 ---------

http://www.immigration.gov.tw/public/Attachment/110191715844.pdf

:-D(A)(*)(8)(G)(au)([)*-)(K)(^)(ip):-O(T)(E);-)(M)(P)(Z)
我有說過這是居留證的編碼模式嗎?
北巷思嫿雨
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編碼原則:

本署核發之外來人口統一證號編碼,共計10碼,前2碼使用英文字母,
第1碼為區域碼(同國民身分證註1)
第2碼為性別碼(註 2)、3至10碼為阿拉伯數字,其中第3至9碼為流水號、第10碼為檢查號碼。

註1:英文字母代表直轄市、縣、市別:
台北市 A、台中市 B、基隆市 C、台南市 D、高雄市 E
新北市 F、宜蘭縣 G、桃園縣 H、嘉義市 I、新竹縣 J
苗栗縣 K、原台中縣 L、南投縣 M、彰化縣 N、新竹市 O
雲林縣 P、嘉義縣 Q、原台南縣 R、原高雄縣 S、屏東縣 T
花蓮縣 U、台東縣 V、金門縣 W、澎湖縣 X、連江縣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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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 之前 , 閣下 所列 的 " 編碼原則 " ,

其實 並不是 " 外來人口統一證號 " 的 " 編碼原則 " ,

而是 " 居留證號 " 的 " 編碼原則 " !

看一下 以下 的 連結 , 你 就 明白 啦 !

http://www.immigration.gov.tw/public/Attachment/110191715844.pdf

(A):-D(*)(Y)(&)(G)(8)(au)([)(K)(^)(T):-*(E)(B)(M)(P)(Z)
純情小處男
香港僑民以"華僑"身份在臺灣取得工作證後,再以"HF171"申請台灣地區居留證。但我看了以下移民署之(四)注意事項,第三款,H171 不能申請定居。
http://www.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088405&ctNode=30066&mp=1

但再看回以下移民署定居資料,指出"華僑身分證明書" 之香港僑胞可居留滿一年後申請定居。

詳情請看以下第17條(9)及第30條(3)!

http://www.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083520&ctNode=30081&mp=law

所以覺得有點兒複雜及疑惑啊!
長的醜活的久
香港僑民以"華僑"身份在臺灣取得工作證後,再以"HF171"申請台灣地區居留證。但我看了以下移民署之(四)注意事項,第三款,H171 不能申請定居。
http://www.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088405&ctNode=30066&mp=1

但再看回以下移民署定居資料,指出"華僑身分證明書" 之香港僑胞可居留滿一年後申請定居。

詳情請看以下第17條(9)及第30條(3)!

http://www.immigration.gov.tw/ct.asp?xItem=1083520&ctNode=30081&mp=law

所以覺得有點兒複雜及疑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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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 就是 在於 " 有沒有 " 《 華僑身份證明書 》!!!

因為《 華僑身份證明書 》就是 " 足資證明我國國籍之文件 " 啊 !!!

<:o)(^)(ip):-O(E)(T)(^)(pi)(S)(X)(@)(O)(co)(C)(I)(])(ap):-)
少年未老心已荒
是的!初時看到也有一點疑惑啊!

Ivy, 請問妳當有了工作證或台灣地區居留證後,健保的申請及繳

費, 是否跟有戶籍國民一樣呢?還是要辦理其他私人的健保計劃

呢? 謝謝!
我們可不可以不憂傷
是的!初時看到也有一點疑惑啊!

Ivy, 請問妳當有了工作證或台灣地區居留證後,健保的申請及繳

費, 是否跟有戶籍國民一樣呢?還是要辦理其他私人的健保計劃

呢? 謝謝!

建議你以無戶籍國民身分申請工作居留(AF366)
HF171實務上無法讓你申請定居
但AF366可以

健保方面 可參考以下連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60001

「第 9 條
除前條規定者外,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
一者,亦應參加本保險為保險對象:
一、在臺居留滿六個月。
二、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
十年好唱卻難等
有關 參考 表格 轉載 如下 ---------

( 內附 各類 " 居留 身份 代碼 " )

AF366 工作居留(就服法§46-1-1~7或11)

AF385持我國護照入國在臺合法連續停留7年以上且每年居住183日以上

HF160具有專業技術能力,並已取得港澳政府之執業證書或專業領域有特殊成就者

HF166在國外執教、研究新興學術或具有特殊技術與經驗

HF171公司或外國公司代表人辦事處聘僱之主管或專門性及技術性人員

http://oss.web.ym.edu.tw/ezcatfiles/b016/img/img/643/183909600.pdf

(A)(8)(au)(^)(D):-)(S)(X)(ip):-O([)(E)(T)(pi)(K)(B)(M)(G)
時光荒老了我們的青春
香港僑民可恢復憑 "華僑身分證明書" 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是否因較早時泰緬無戶籍國民事件的比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