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退錢(保險&航空公司)

沒了物件省了流量
預計八月初要去香港
因為腳突然蜂窩性組織炎
(在出國當天)
導致無法去
當下有打去航空公司取消坐位
有問航空公司是否能退票或延期
那位客服回答要問旅行社的人
(因為我在旅行社訂的機票)
(班機是早上八點,凌晨五點打電話去航空公司取消,
旅行社早上九點才上班)
當天早上有問旅行社的人
他給我回答需要晚點回覆
之後他給我的回覆是不行
但是,航空公司官網上的規定如下

旅客特別原因退票管理指引 (病退或死亡 )
( 第一修訂版 )
一、      申請退票的資格範圍 :
旅客購票後,可於以下情況提出特別退票申請 :
-      因病或死亡不能旅行 ;
-      因旅客的父母 *、子女 *、兄弟姊妹 *或配偶 (於航班起飛前  30  日
內)死亡。
一般情況下,客人必須在航班起飛前向當地香港航空提出退票申請並取消座位 ;    團體旅客必須在航班規定截載前提出退票申請並取消座位。其它特殊情況可不受以上時間限制,如在航班截載後或航班的經停站旅
客突發病情或死亡。
 
二、退票憑證 :
1 、 旅客病退申請
客人必須在航班起飛前或截載前提交縣級 (含)以上醫療單位出具的有主治醫生簽字的不適宜長途旅程診斷證明、病歷、醫院電腦打印的醫藥費收費單 (如無電腦打印的醫藥費收費單,須出具醫院電腦打印的收費明細並加蓋醫院公章)。憑證的簽發與打印日期必須在航班規定截載時間前。退票申請人必須提出申請後的一個月內把相關證明原件交予香港航空人員驗證。退票憑證內容需列明病人姓名、時間、病症等信息必須相符,不得塗改,否則視為虛假憑證,不予病退。旅客在辦理病退手續時必須提供憑證原件由香港航空人員驗證。病退申請由香港航空負責人審批及簽字後,可交予財務部進行退票。所有病退申請需收取相等於港幣  300  元行政費。在機場或經停站 (備降站)突發病情提出病退的憑證為:機場醫療中心出具的診斷證明、病歷,若一時無法取得醫療單位證明,必須經當日航班乘務長及場站負責人共同在機票或登機牌上籤字。

話說我有打去航空公司取消
也是因為突發的病情
導致我無法去
理當應該退票???
之後旅行社的人員說要幫我問看看航空公司
但還沒回覆==

出國之前有保富邦的快樂旅綜(全險)
裡面有行程延誤保險 (想請住宿補償,因旅館不能退錢)
因天災或意外事故等造成原預定行程延誤六小時以上所衍生的住宿,饍食等費用
還有一個是
行李、交通票卷即旅行文件損失保險(如果航空公司機票無法退票想請求這個補償)
因意外事故所致隨身攜帶或隨行交通之行李(包刮金銀珠寶)、交通票證,旅行文件之損失。

但是
我的業務員卻說機票和住宿是無法退費
不在保險的範圍
這樣是合理的嗎???
說要住院三天以上和死亡才有理賠==
請大家幫忙一下:\'(
看我理賠的機率高嗎???
謝謝!!!
吢丕
出國之前有保富邦的快樂旅綜(全險)

裡面有行程延誤保險 (想請住宿補償,因旅館不能退錢)
因天災或意外事故等造成原預定行程延誤六小時以上所衍生的住宿,饍食等費用
很明顯和你的情形不符

行李、交通票卷即旅行文件損失保險(如果航空公司機票無法退票想請求這個補償)因意外事故所致隨身攜帶或隨行交通之行李(包刮金銀珠寶)、交通票證,旅行文件之損失。
很明顯也和你的情形不符
我用三生煙火換你一世迷離
出國之前有保富邦的快樂旅綜(全險)

裡面有行程延誤保險 (想請住宿補償,因旅館不能退錢)
因天災或意外事故等造成原預定行程延誤六小時以上所衍生的住宿,饍食等費用
很明顯和你的情形不符

行李、交通票卷即旅行文件損失保險(如果航空公司機票無法退票想請求這個補償)因意外事故所致隨身攜帶或隨行交通之行李(包刮金銀珠寶)、交通票證,旅行文件之損失。
很明顯也和你的情形不符

謝謝您的答覆
住宿和機票不能因為意外事故導致不能去而賠償嗎?
申請理賠重點是在
住宿是要延誤六小時以上
而機票不是在隨身行李之內
所以兩項都不符合規定嗎?
謝謝!!!
心跳多久愛多久
意外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
所以你生病的事情,並不是「意外事故」

你的票卷並沒有因為「意外事故」而損失。
如果你帶了珠寶、火車票等等,結果發生車禍而行李全毀,那麼行李內的損失就可以用這個項目來求償。

你顯然都不符合。

雖然你號稱有突發病情,但航空公司怎麼知道這是不是真的? 如果造成死亡,就沒有疑慮,有死亡證明書可證明真實性。
既然只是發病,那還是要有醫生證明。
如果這個病夠嚴重,應該還是符合例外條件,可以不需要在起飛前出示醫生證明。
理論上有可能可以在起飛後再補出示醫生證明。

總之,你先把醫院、醫生證明準備好。退票或許有一線希望。

但是你的旅綜險顯然和這個沒有關係。
女生微博名字
意外事故,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
所以你生病的事情,並不是「意外事故」

你的票卷並沒有因為「意外事故」而損失。
如果你帶了珠寶、火車票等等,結果發生車禍而行李全毀,那麼行李內的損失就可以用這個項目來求償。

你顯然都不符合。

雖然你號稱有突發病情,但航空公司怎麼知道這是不是真的? 如果造成死亡,就沒有疑慮,有死亡證明書可證明真實性。
既然只是發病,那還是要有醫生證明。
如果這個病夠嚴重,應該還是符合例外條件,可以不需要在起飛前出示醫生證明。
理論上有可能可以在起飛後再補出示醫生證明。

總之,你先把醫院、醫生證明準備好。退票或許有一線希望。

但是你的旅綜險顯然和這個沒有關係。

恩,了解,謝謝您!
已經有請醫生開診斷證明了
何必討好
蜂窩性組織炎是疾病非意外,故機票部份無法退費。
但機場稅及燃油附加費是可以請退的。
孤獨伴我終老
我認為你的情形退票一不樂觀。

你應該要準備起飛前的醫生證明。
如果真的因重病無法成行,應該在起飛前就已經直接去看醫生了,醫生證明應該要在起飛前開出。
如果是到機場才突然發病,那就要由上述的機場醫療中心或場站負責人簽字才行。
如果是在前往機場的路上或更早就發病,那應該要直接轉往醫院或直奔機場的醫療中心,一樣可以取得起飛前的不適航醫生證明。

以上動作你都沒做,所以多半不符合規定。
例外是指在截載後(已經報到完畢)才發病、或是在轉機點發病。
錢程似錦
航空公司有退費喔~~
大家還是要試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