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協會的簽證資訊疑問?

笑敬過往
無意間看到高雄交流協會 (http://www.koryu.or.jp/kaohsiung-tw/ez3_contents.nsf/08/4E1AF06623597F5549256FF600305A3F?OpenDocument)簽證資訊,有數次入國短期簽證以及其他簽證資訊,但現在不是免簽了,那這些資料怎麼還在?
目前自己做生意,大部份時間都會在日本,擔心會超過180天限制與其他問題,現在很想辦數次入國簽證,但之前問台北那邊說已經免簽所以已經沒有這簽證了,但現在查還有這些資料?
我想問一下到底這些簽證申請還有沒有啊?
看高雄協會還有後續更新資訊應該還有吧?
老子不是限量版是絕版
虽然持中华民国护照入境日本短期滞在不需要签证,数次短期签证还是存在的,只是交流协会不一定受理就是。

你由于做生意长期待在日本根本上就不一定符合短期滞在的条件,应该要申请其他合适签证,即使你去申请数次短期下来,那些关于日数的限制还是存在的。
千般好也敵不過一次錯
目前生意市場都在台灣,收入也是在台灣這邊賺取,並沒有在日本這邊設立公司或是工作所以也無法申請相關長期簽證。
目前我在日本這邊都是在採購商品然後寄回台灣。
日數限制對我而言無所謂,因為一段時間都會回台灣處理台灣這邊的事務。這部份影響不大
你說的是一次90天限制還是一年180天限制?

如果交流協會不確定會不會處理的話能否在日本這邊的入國管理局申請呢?
時光向來煞人
持中華民國護照並且在臺灣設有戶籍就是免簽證,我的經驗是交流協會不會受理~因為沒有需要;交流協會不會受理的事兒沒有任何一個機關會受理...

持中華民國護照但是在臺灣沒有戶籍、外國人等還是需要申請短期簽證,所以交流協會還是有這一方面的資訊。

以下純粹個人意見,我認為你的狀況是不是完全符合短期滯在不太好說,但是在留資格認定應該是比較困難,所以也只能夠繼續利用免簽證入境;無論是免簽證還是數次短期簽證,單次滯在超過六十日和入境前一年滯在超過半年都會被系統自動列為特別注意對象,尤其是入境前一年滯在超過半年,大部分的狀況都是被遣返並且列入觀察名單。

若是你的狀況既不符合在留資格認定又無法滿足上述滯在限制,這就代表日本政府認為類似你的狀況應該利用其它方式處理,例如:設立駐日本辦事處、由日本人擔任此工作等等... 規則是他們訂的我們也沒有權利說合理與否...
我是你想不到的無關痛癢
兩位同事的例子,但是完全沒有暗示或建議的意思。請勿誤解。
據我所知,短期滯在單次入境不能超過出境時間。一般最多給到90天,當然聽說也有更短的。一年累積不得在日本滯在超過180天。當然一次超過90天的話肯定會有問題,因為超過部分已經屬於非法行為。除非有特殊理由,日本入出國管理局網頁去看看。

一位是女生,每次90天,連續兩次以上。再入境時被請去小房間聊天。
一個是男生。不一定待滿90天,不過往前一年算超過180天。確定有拿到工作簽證後,出國再進來日本時沒有發生問題。

符合日本的法律應該對合法的滯在才有保障。
輕舞淺唱
依版主所述 ,應該是不符合免簽規定 ,因為在日本不是觀光.
初念
但我是來日本購物的,有時也要跑好多地方,目前已經把全日本都跑遍了
且我並不是只有購物而已還有參加一些C85、JUMP祭等公開性活動
如果照樓上那麼說那跑單幫的做代購的就不應該用免簽入境是囉?
老子單身照樣嗨
依版主所述 ,應該是不符合免簽規定 ,因為在日本不是觀光.

你的观念不尽正确,免签证的适用范围绝不仅止于观光。

交流协会有针对免签证的适用范围提出一些范例,其中与这一位朋友比较接近的是“在日本無設辦事處,但需到日本進行業務討論、簽訂契約、連絡相關業務、從事商品的售後服務、宣傳及市場調查等,其他以短期商用等目的入境日本者”,所以我之前才认为适不适用于免签不太好说。
有一種格調叫我行我素
但我是來日本購物的,有時也要跑好多地方,目前已經把全日本都跑遍了
且我並不是只有購物而已還有參加一些C85、JUMP祭等公開性活動
如果照樓上那麼說那跑單幫的做代購的就不應該用免簽入境是囉?

若是在符合短期滞在的基础上还是无法满足关于日数(单次平均在六十日以内、一年决不多于半年)的限制,我只能说日本政府认为这样子的事情你们应该雇用日本人来做。

还是这一句老话,规则是他们定的我们只能遵守无权质疑。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