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吐不快!亞航班機迫改期,旗下飯店tune hotel無法免費隨同變更!

夢裡夢外都是他
於今年3月訂好亞航明年2012/2/23~2/28出發至亞庇機票,所訂飯店為他們旗下飯店tune hotel(我們為大家族旅遊共計23人),之前亞航無預警的就取消我們2012/2/23的機票自動把我們機票改為2012/2/24~2012/2/29,延後一天害我們整個行程大亂:
1.因新加坡弟弟 一家4人也是2012/2/23撘亞航飛機,我們日期改他們卻無法變動,想算了錯開一天就摸摸鼻子自認倒楣了,之前與當地導遊安排之行程時間只好重行再喬:-(
2.心想說我們是被迫延期,告知tune hotel免費幫我們住宿往後延一天一定沒問題,哪知tune hotel竟回覆我們他們與亞航是不同體系,他們無法免費幫我們住宿改期,須我們自己網路上取消改訂並須收取消費用ps:看到這回覆超不爽明明就是旗下飯店,竟可以四兩撥千金不認帳,tune hotel要我們取消重訂擺明了就是你自認倒楣“再加訂”2012/2/28的房間就是了(因所收取的取消費用竟比我們預定的還貴,這不是擺明了把我們當白癡耍嗎!)---這有天理嗎?
檸檬味の妹紙
機票歸機票,旅館歸旅館這道理我懂,但重點是我們是“被迫”改期,而訂的飯店是“亞航所屬的飯店”,無法通情理免費幫我們改期,這不是等於聯手剝我們兩次皮,我想標榜廉價所以服務當然也廉價,試問如果是同樣問題出現在其他航空及旗下飯店有可能是這樣處理的嗎(例長榮班機出問題迫改期長榮桂冠飯店卻堅稱機票歸機票,旅館歸旅館請自行吸收飯店延期費用可能嗎)?不早就被投訴死!

為何一定要TUNE通情理幫免費改期呢?
為何是情理法,情第一
而不是法理情,法第一??

台灣消費者最大
甚麼都能投訴????(H)
台灣比美國還自由,呵呵
台灣的社會現在演變成自由第一,法律排在後
難怪台灣的警察無能(H)
痞性不改
我們並沒有要求退款,只是請TUNE HOTEL 幫我們住宿改成同亞航班機日期,對她們來說並不會造成困惱只是願不願意的問題,他們並不會有所損失,我想強調的企業形象的與服務處理機制的良窳是很重要的,這也是企業是否會永續經營重要因素呀!(ps:電洽亞航她們表示對於我們飯店損失部分表示我們須自行吸收,她們愛莫能助!我只能說學了一次教訓~廉價東西必有廉價處理方式! )

I can realize how sad you are. But we should be obliged to accept that.

Every company has their own problems.
男人不狠江山不穩
如果買廉價機票
就一定要有這種心理準備
因為那是一場~賭注
學會習慣曾不習慣的習慣
買廉價機票=風險意外自負

一場賭局
賭贏了省很大
賭輸了只能再加碼或退出認賠
伴我久還是棄我走
我也曾因亞航取消班機,整個行程大改.
因為這樣,目前我把亞航列為拒絕往來戶.:-D
人總在回憶中感動或後悔
為何一定要TUNE通情理幫免費改期呢?
為何是情理法,情第一
而不是法理情,法第一??

台灣消費者最大
甚麼都能投訴????(H)
台灣比美國還自由,呵呵
台灣的社會現在演變成自由第一,法律排在後
難怪台灣的警察無能(H)

台灣的警察無能,美國警察就有能?請問您到底是臺灣人還是美國人?台灣比美國還自由,那很可喜呀,代表我們比他們更民主,別總是覺得國外月亮又大又圓好嗎!不違法下爭取自身權益有何不可,當然其中平衡點我們會取捨!
堅強的像個笑話
為何一定要TUNE通情理幫免費改期呢?
為何是情理法,情第一
而不是法理情,法第一??

台灣消費者最大
甚麼都能投訴????(H)
台灣比美國還自由,呵呵
台灣的社會現在演變成自由第一,法律排在後
難怪台灣的警察無能(H)

說得好~
應該是法理情
雖然我很同情發文主遇到的情形,
但整篇看下來, 真的覺得有時, 情理法真的很糟糕,
棧友說得好
買機票前就代表您同意了它的風險
真的不如意
應該照條款走
而不是照所謂消費者最大的心情走

常有類似的新聞報導:服飾業會遇到有客人,拿穿髒的衣服來退
美食街一對母女,總發現餐盤內有頭髮而要求退費, 後來被發現是自己放進去...
聽過最離譜的事某人拿穿了二年的大廠牌運動鞋來退, 原因是這鞋害他的腳痛, 退成了還要求鞋商賠償他二雙新鞋....??
消費者一遇到業主作得不好,就開始吵,會吵的人就有糖吃,養成愈來愈多的人會吵
也覺得自己完完全全的受害者心情, 對方應該要賠償自己,要順應自己,
因為我是弱勢的消費者
24K純天然
台灣的警察無能,美國警察就有能?請問您到底是臺灣人還是美國人?台灣比美國還自由,那很可喜呀,代表我們比他們更民主,別總是覺得國外月亮又大又圓好嗎!不違法下爭取自身權益有何不可,當然其中平衡點我們會取捨!

新聞看太多了,台灣的警察是否有能,不需強辨或硬坳
台灣的老百姓還能和執法中的警察拉扯或嗆聲,還真是自由過了頭
台灣這哪叫自由,根本是亂(議會打架拉扯),比民主的程度和美國差多了

你管我是哪裡人?
不能批評台灣某現象嗎?難道只能台灣人批評?|-):-O(H)
歡迎你到美國來看月亮,美國的月亮還真是比台灣的月亮又大又圓呢,哈哈:-D:-D
情深致命
常有類似的新聞報導:服飾業會遇到有客人,拿穿髒的衣服來退
美食街一對母女,總發現餐盤內有頭髮而要求退費, 後來被發現是自己放進去...
聽過最離譜的事某人拿穿了二年的大廠牌運動鞋來退, 原因是這鞋害他的腳痛, 退成了還要求鞋商賠償他二雙新鞋....??
消費者一遇到業主作得不好,就開始吵,會吵的人就有糖吃,養成愈來愈多的人會吵
也覺得自己完完全全的受害者心情, 對方應該要賠償自己,要順應自己,
因為我是弱勢的消費者

因為我是弱勢的消費者,這句話應該改成我是偉大的消費者
台灣的消費者在心態上早已經不是弱勢了
你沒聽過澳客一詞嗎?這名詞還是台灣人發明的呢,呵呵
呆的二次方
唉,又有某個外國人在興風起浪了~~(N)

這篇文又要危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