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簽証/效期討論]超過申根簽證所給予的停留時間該怎麼辦!
怕冷卻愛上了冰
會罰錢嗎? :'( 怎麼罰呢?
可以延期嗎? :-( 要找甚麼單位呢?
我是簽多次的,一次30天,還在簽證有效期內,
可以延期嗎? :-( 要找甚麼單位呢?
我是簽多次的,一次30天,還在簽證有效期內,
舊言虐心
不知道護照上大大小小的申根<->東歐各國出入境章,算不算證明,上頭都有詳細的出入境日期、交通方式。移民關人員是把護照翻來翻去看了非常久~~不能當證明的樣子。
我想再請問一下,
當初大大是否有清楚告訴他們,你何時離開申根,何時再進入申根,並指出護照上的戳記來證明,還是,只是任由他們翻翻護照看來看去...
會不會是錯誤的處罰?
你的寶貴經驗應該會影響許多人對於歐洲旅行的行程安排...謝謝!
我想再請問一下,
當初大大是否有清楚告訴他們,你何時離開申根,何時再進入申根,並指出護照上的戳記來證明,還是,只是任由他們翻翻護照看來看去...
會不會是錯誤的處罰?
你的寶貴經驗應該會影響許多人對於歐洲旅行的行程安排...謝謝!
把心酸當笑談
看來.....
申根簽証真的很有學問... :-|
我看大家真的都有小心一點才是.....
真怕按 "辛德勒"兄的說法.....會不會,其實我們這兒的辦事處的"解釋"本來就不被"申根國家"採納的?
那...還真的挺恐怖的....連官方說法都可能有問題? :-O
或是....真要請這邊官方說法後....也請他們列印一張英文正式說明,帶著備用以防辛德勒碰到的狀況? ^o)
身在異鄉.....該國的解釋會是他們真正的做法..., 或許他們才不管別人怎麼說...
他們或許會認為是別單位的誤解或是他們之間溝通不良....結果,是"當事人"自己該付出代價?
不過, 老實說....我真的在"歐洲自助旅遊充電站"看過不少人說的計算方式是....james 說的那樣.....
而...那裏也都是常出入歐洲的老手們說的....
啊...... 到底該怎麼看呢? 我想,以後可能會碰到這些情形的人...自己心裏要有數...你可能會面對的問題是些什麼吧?
別人的說...別人的例子或許都只能當做參考用了? 8-)
我也不知道呵.... :-P
不過,真的謝謝大家....這一番的討論..讓我對這事了解的更多,對某些事情也更清楚了...
謝謝以上提供問題及資訊的各位....
我相信大家都不是來亂講話的... (Y)
申根簽証真的很有學問... :-|
我看大家真的都有小心一點才是.....
真怕按 "辛德勒"兄的說法.....會不會,其實我們這兒的辦事處的"解釋"本來就不被"申根國家"採納的?
那...還真的挺恐怖的....連官方說法都可能有問題? :-O
或是....真要請這邊官方說法後....也請他們列印一張英文正式說明,帶著備用以防辛德勒碰到的狀況? ^o)
身在異鄉.....該國的解釋會是他們真正的做法..., 或許他們才不管別人怎麼說...
他們或許會認為是別單位的誤解或是他們之間溝通不良....結果,是"當事人"自己該付出代價?
不過, 老實說....我真的在"歐洲自助旅遊充電站"看過不少人說的計算方式是....james 說的那樣.....
而...那裏也都是常出入歐洲的老手們說的....
啊...... 到底該怎麼看呢? 我想,以後可能會碰到這些情形的人...自己心裏要有數...你可能會面對的問題是些什麼吧?
別人的說...別人的例子或許都只能當做參考用了? 8-)
我也不知道呵.... :-P
不過,真的謝謝大家....這一番的討論..讓我對這事了解的更多,對某些事情也更清楚了...
謝謝以上提供問題及資訊的各位....
我相信大家都不是來亂講話的... (Y)
我有多倔強就有多堅強
謝謝joy的熱心及認真...給個鼓勵先~~
所以,根據上頭說的...
其實是~~
只有"效期"...沒有所謂的"天數"囉~~
只要是在簽証效期內就是"合法停留"...
超過就是違法的....
.......
so...原發問者的...
多次簽証, 一次30天.....
根本上就是 30天內有效的簽証, 多次只是可以在期效內離境再入境囉~~
....
前後仔細再看了看....
想要更正上面的說法....
其實,我還有個疑問...
有沒有哪位先進, 手邊有"申根簽証"的啊?
上頭到底標示了些什麼?
除了...1.有效期限 (幾十天內...30天/90天.....)
2.生效日期 ( 若沒有,那..生效日是怎麼算? 是簽証下來的那一天,還是...入境的第一天; 由當天開始算"有效期限"? *-)
3.可停留天數 (到底簽証上有沒有上一項?),若真的有這一項... 那應該也是要在 1 的情形下才有效力吧~~
目前大家弄不清楚的是...."可停留天數"到底是不是以"累計"方式來計算? 還是生效日開始計算? 是嗎?
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再釐清一次我覺得的問題點...不是想灌水也不是想把大家弄得更糊塗 :-$
也請大家原諒我們想”繼續弄清楚”的人吧 :-P
所以,根據上頭說的...
其實是~~
只有"效期"...沒有所謂的"天數"囉~~
只要是在簽証效期內就是"合法停留"...
超過就是違法的....
.......
so...原發問者的...
多次簽証, 一次30天.....
根本上就是 30天內有效的簽証, 多次只是可以在期效內離境再入境囉~~
....
前後仔細再看了看....
想要更正上面的說法....
其實,我還有個疑問...
有沒有哪位先進, 手邊有"申根簽証"的啊?
上頭到底標示了些什麼?
除了...1.有效期限 (幾十天內...30天/90天.....)
2.生效日期 ( 若沒有,那..生效日是怎麼算? 是簽証下來的那一天,還是...入境的第一天; 由當天開始算"有效期限"? *-)
3.可停留天數 (到底簽証上有沒有上一項?),若真的有這一項... 那應該也是要在 1 的情形下才有效力吧~~
目前大家弄不清楚的是...."可停留天數"到底是不是以"累計"方式來計算? 還是生效日開始計算? 是嗎?
不好意思...我只是想再釐清一次我覺得的問題點...不是想灌水也不是想把大家弄得更糊塗 :-$
也請大家原諒我們想”繼續弄清楚”的人吧 :-P
我若不堅強誰替我倡狂
我也想弄清楚~
開著拖拉機追趕時光的腳步
amer拿的是半年期的簽證,是否跟一般觀光申根簽證一樣?
我拿過奧地利的申根,期效是45天多次出入境的,也就是說從發照日算起,45天之後就必須離開(除了半延簽或加簽).
也拿過一次德國的申根,時間較短.兩者都跟amer的簽證不同..
我的申根上並沒有顯示有30天限制之類的..
我拿過奧地利的申根,期效是45天多次出入境的,也就是說從發照日算起,45天之後就必須離開(除了半延簽或加簽).
也拿過一次德國的申根,時間較短.兩者都跟amer的簽證不同..
我的申根上並沒有顯示有30天限制之類的..
你棺材是翻蓋的還是滑蓋的
呵..我想不是泥巴仗啦...可能是申根種類太多了.
amer你說的那種申根類似美簽,像美簽有五年期,但每次進入停留最長不能超過六個月一樣.
我沒拿過超過倆個月的申根,所以自然也就遇不到像你的30天停留限制.
amer你說的那種申根類似美簽,像美簽有五年期,但每次進入停留最長不能超過六個月一樣.
我沒拿過超過倆個月的申根,所以自然也就遇不到像你的30天停留限制.
我有故事你有酒
單次申根簽證可在簽證有效期內進入申根地區,必須在簽證有效期之前離開而且不可超過停留天數。
多次申根簽證可在簽證有效期內多次進入申根地區,必須在簽證有效期之前離開而且「累計天數」不可超過停留天數。
這是我的看法,不見得正確,僅提供另一種思維,沒把握的人請向發簽證的單位查詢。
~~~不再就這部分多說了,請向官方查詢必要的資訊,因為我說的或許明天就不一樣了,規矩也會改的~~~
~~~我這裡說的是申根簽證,其算法不同於其他國家的簽證,請不要誤會~~~
多次申根簽證可在簽證有效期內多次進入申根地區,必須在簽證有效期之前離開而且「累計天數」不可超過停留天數。
這是我的看法,不見得正確,僅提供另一種思維,沒把握的人請向發簽證的單位查詢。
~~~不再就這部分多說了,請向官方查詢必要的資訊,因為我說的或許明天就不一樣了,規矩也會改的~~~
~~~我這裡說的是申根簽證,其算法不同於其他國家的簽證,請不要誤會~~~
入骨情話
大家所說的累計天數應該是指當事人的簽證效期內可以在申根區域內之總累計停留天數,非每次入境申根區域之停留天數
他是陽光深擁必傷
:-$ 我想辦法來弄清楚一點..... :-$
我發現...我自己也有"西班牙的申根簽証" :-$ (ESTADOS SCHENGEN)
其型式格式跟AMER 的是一樣的...
只是內容不同...
他的是"六個月內有效" 我的是"三個月內有效"
然後,一般沒特殊狀況的話,生效日期都是申請簽証下來(發出)的隔天開始算"生效"
....簽證上文字翻成白話讀法是
自04年04月07日到04年10月03日間可以多次進入申根地區
每次進入可停留30天
簽證在04年04月06日發出 這是向西班牙台北辦事處申請的
只是...他的是多次的<MULT>....我的是單次的<01>!! (NUMBER OF ENTRIES)
DURATION OF STAY 都是30天 <這個可以說是停留時間>
單次的很簡單就是 30天....
多次的.....就是現在弄不清楚....到底是"每次都可以停留30天"; 還是"多次加起來不可超30天了>
還有另一位朋友寄給我的申根簽証..... 不清楚是那一國的...但確定也是"申根"簽~~
也是六個月內有效....MULT (多次), DURATION (停留) 30天 (他的生效日期是在簽証申請出/批准的當天)
所以....簡單說...之前是我弄不清楚...
它是有
A.簽証申請成功日期
B.簽証"有效期限"~~ 目前看到的有 三個月 六個月 (但本身有開始及結數的日期)
C.可停留天數~~ 目前我看到的三份...都是 30 天 (不論單次/多次..... 現在的爭議點是....那個多次的 30天..到底是 累計還是每次可停留時間 ?)
適用狀況:
停留天數...絕對不可超過C"可停留天數", 也不可超過B"有效期限"
最弄不清楚的還是.......可多次入境的....到底是將停留天數"累加計算" 還是"以每次來計"
我想再問的是...
辛德勒的狀況.....是不是"單次"簽.....也是 30天~~ 所以,不管有沒有出境記錄都沒有用....因為是真的"超過30天了"~~ 跟累不累加沒關係? (意思是..若他是"多次簽"的....用累加方式....出境的天數是可以扣掉...或許總停留天數沒超過30天...是可以不罰的? 在此狀況下,不論他是以累計或每次30日計.....都沒有超過C"可停留天數"的限制.....除非是最後超過了...B"簽証有效期限")
另
gypsygirl 的45 天....是 C可停留天數 ? 還是B簽証有效期限?
爭議點的差別: (單次簽証....無需爭議)
多次簽証~
(假設以)六個月的有效期限內~
1.累加不能超過30天的話...... 那...若我在短短 時間內(如前兩個月內).. 就用掉了30天....之後本次簽証就完全失效了...
(不論...我是
a.進進出出加起來.....在申根國家中停留的天數...只要超過30天
b.還是..根本沒出境...就在該國待了超30天.....
本簽証...不論是因為 a 或b 的狀況....只要超過30天...簽証就已全失效..不能再有合法停留)
若是此法....那...真要嚴格算時....他應該每次入境出境時期都很清楚的被記錄下來...否則....很難証明你是否"真的離境"又"再入境"的話....日期還在"累算"中...
不小心就會超過30天的!!
2.不是累加...而是"每次計算30天"的....那就簡單了....
在簽証有效的六個月內....隨你多次進進出出....只要每次進入停留不超過30天...都是合法的...
超過30天...只要再出境一下.....再次入境...又是重新開始算30天~~
<我原以為 原發問者是此種狀況,才會覺得....出境再入境就好了 >
ps.不好意思...長篇大論...我還是想弄清楚.....有沒有人有真的例子可以說明...你用過 1 或 2 狀況...而清楚申根簽証到底怎麼算的啊?
會不會大家都不想理我了啊? :-$
我發現...我自己也有"西班牙的申根簽証" :-$ (ESTADOS SCHENGEN)
其型式格式跟AMER 的是一樣的...
只是內容不同...
他的是"六個月內有效" 我的是"三個月內有效"
然後,一般沒特殊狀況的話,生效日期都是申請簽証下來(發出)的隔天開始算"生效"
....簽證上文字翻成白話讀法是
自04年04月07日到04年10月03日間可以多次進入申根地區
每次進入可停留30天
簽證在04年04月06日發出 這是向西班牙台北辦事處申請的
只是...他的是多次的<MULT>....我的是單次的<01>!! (NUMBER OF ENTRIES)
DURATION OF STAY 都是30天 <這個可以說是停留時間>
單次的很簡單就是 30天....
多次的.....就是現在弄不清楚....到底是"每次都可以停留30天"; 還是"多次加起來不可超30天了>
還有另一位朋友寄給我的申根簽証..... 不清楚是那一國的...但確定也是"申根"簽~~
也是六個月內有效....MULT (多次), DURATION (停留) 30天 (他的生效日期是在簽証申請出/批准的當天)
所以....簡單說...之前是我弄不清楚...
它是有
A.簽証申請成功日期
B.簽証"有效期限"~~ 目前看到的有 三個月 六個月 (但本身有開始及結數的日期)
C.可停留天數~~ 目前我看到的三份...都是 30 天 (不論單次/多次..... 現在的爭議點是....那個多次的 30天..到底是 累計還是每次可停留時間 ?)
適用狀況:
停留天數...絕對不可超過C"可停留天數", 也不可超過B"有效期限"
最弄不清楚的還是.......可多次入境的....到底是將停留天數"累加計算" 還是"以每次來計"
我想再問的是...
辛德勒的狀況.....是不是"單次"簽.....也是 30天~~ 所以,不管有沒有出境記錄都沒有用....因為是真的"超過30天了"~~ 跟累不累加沒關係? (意思是..若他是"多次簽"的....用累加方式....出境的天數是可以扣掉...或許總停留天數沒超過30天...是可以不罰的? 在此狀況下,不論他是以累計或每次30日計.....都沒有超過C"可停留天數"的限制.....除非是最後超過了...B"簽証有效期限")
另
gypsygirl 的45 天....是 C可停留天數 ? 還是B簽証有效期限?
爭議點的差別: (單次簽証....無需爭議)
多次簽証~
(假設以)六個月的有效期限內~
1.累加不能超過30天的話...... 那...若我在短短 時間內(如前兩個月內).. 就用掉了30天....之後本次簽証就完全失效了...
(不論...我是
a.進進出出加起來.....在申根國家中停留的天數...只要超過30天
b.還是..根本沒出境...就在該國待了超30天.....
本簽証...不論是因為 a 或b 的狀況....只要超過30天...簽証就已全失效..不能再有合法停留)
若是此法....那...真要嚴格算時....他應該每次入境出境時期都很清楚的被記錄下來...否則....很難証明你是否"真的離境"又"再入境"的話....日期還在"累算"中...
不小心就會超過30天的!!
2.不是累加...而是"每次計算30天"的....那就簡單了....
在簽証有效的六個月內....隨你多次進進出出....只要每次進入停留不超過30天...都是合法的...
超過30天...只要再出境一下.....再次入境...又是重新開始算30天~~
<我原以為 原發問者是此種狀況,才會覺得....出境再入境就好了 >
ps.不好意思...長篇大論...我還是想弄清楚.....有沒有人有真的例子可以說明...你用過 1 或 2 狀況...而清楚申根簽証到底怎麼算的啊?
會不會大家都不想理我了啊? :-$
何處瀟湘
不好意思再借一下版面....因為下面推論若是對的....
一般沒特殊狀況的話,生效日期都是申請簽証下來(發出)的隔天或當天開始算"生效"
...........
它是有
A.簽証申請成功日期
B.簽証"有效期限"~~ 目前看到的有 三個月 六個月 (但本身有開始及結數的日期)
C.可停留天數~~ 目前我看到的三份...都是 30 天 (不論單次/多次..... 現在的爭議點是....那個多次的 30天..到底是 累計還是每次可停留時間 ?)
.....
我就比較了解為什麼有這個問題了~~
出境台灣後5個月才到歐洲申根國~~這個簽證怎麼辦了A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viewtopic.php?t=4678)
因為...簽証生效日期沒有特殊要求的話....是簽發當天或隔天開始生效的
(至於建議的處理方法請至該討論區詳看...自己判斷)
及為什麼 wmclinda 提出以下的方法~~ 而且是可行的 (不好意思...這在這裏算是插題討論...請別繼續延申此話題....這個回那個討論區去說 :-P )
在台灣辦理簽證就可以..但要跟代辦的旅行社說清楚簽證的有效日不是簽發日期..而是你到達申根國第一個國家的日期起算, 安全一點往前幾天..我以前也是這樣辦理的..我九月底到英國..十一月初離開英國到法國..所以在台灣是九月初辦申根簽證..簽證是從十一月初開始有效..可停留天數當然能夠包含你實際要停留的時間..........
一般沒特殊狀況的話,生效日期都是申請簽証下來(發出)的隔天或當天開始算"生效"
...........
它是有
A.簽証申請成功日期
B.簽証"有效期限"~~ 目前看到的有 三個月 六個月 (但本身有開始及結數的日期)
C.可停留天數~~ 目前我看到的三份...都是 30 天 (不論單次/多次..... 現在的爭議點是....那個多次的 30天..到底是 累計還是每次可停留時間 ?)
.....
我就比較了解為什麼有這個問題了~~
出境台灣後5個月才到歐洲申根國~~這個簽證怎麼辦了A (https://www.backpackers.com.tw/forum/viewtopic.php?t=4678)
因為...簽証生效日期沒有特殊要求的話....是簽發當天或隔天開始生效的
(至於建議的處理方法請至該討論區詳看...自己判斷)
及為什麼 wmclinda 提出以下的方法~~ 而且是可行的 (不好意思...這在這裏算是插題討論...請別繼續延申此話題....這個回那個討論區去說 :-P )
在台灣辦理簽證就可以..但要跟代辦的旅行社說清楚簽證的有效日不是簽發日期..而是你到達申根國第一個國家的日期起算, 安全一點往前幾天..我以前也是這樣辦理的..我九月底到英國..十一月初離開英國到法國..所以在台灣是九月初辦申根簽證..簽證是從十一月初開始有效..可停留天數當然能夠包含你實際要停留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