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請記得保旅遊險,請小心國泰人壽不合理的理賠條件!!

24K純天然
提醒大家,出國前一定要記得保『旅遊險』!!
雖然每次心疼保費像丟到水裡一樣…
不過我這一次好在有花$7,000保險(半年)…不然真的會負債累累了我!!
我在紐西蘭因為尿道炎導致血液細菌感染,送急診後必需住院治療(6天才出院)
昂貴的醫藥費,住院一天不含醫藥、檢驗費就要NZD$1,269(約台幣$25,000)
我還在等醫院寄帳單給我,所以還不知道到底要付多少錢?

另外提醒大家要慎選保險公司!!
因為這次事件,我對長期投保的『國泰人壽』非常火大!!!
我出國前投保時,機場櫃枱小姐會給你一份保險資料
並告知國外就醫要理賠時,要檢附1.醫生證明 2.收據 (文件也是這樣寫的)

在我住院去電國泰緊急救助電話,接電話的護理小姐只提供我病情關懷
告訴我理賠要檢附1.醫生證明 2.收據 3.要去台灣在紐辦事處『認證』
對於『認證』這點我覺得不合理,護理小姐要我去電”客服中心”問理賠的事
我表示我住院治療不方便去電,請客服中心跟我聯絡
她說客服中心沒辦法撥國際電話…(總不能要我吊著點滴,去找公共電話吧!!)
(何況保險公司承保國外保險,卻不能打國際電話給發生事故人,太扯了吧!)
最後是國泰急難救助部門以三方通話方式幫我聯繫上客服人員
第一個客服人員…很糟,她連我保單上醫療理賠金額上限的系數都不知道…
Ex:我的醫療理賠上限是100萬,但我是在紐澳地區醫療費較高,
理賠金額上限*150%,也就是150萬,美加是*300%
這不重要,反正她還是要我去『認證』,我表示非常不合理!!
她無法回答我的問題,如理賠外幣匯率等等…後來她沒回電!!

隔天國泰緊急救助部門來電關心我的病情,又三方通話聯繫另一個客服,
第二個客服還是要我去『認證』!!
**所謂『認證』是要我本人親自去台灣經濟文化在紐西蘭(威靈頓)辦室處拿著我的醫生證明和收據,確認紐西蘭的確有這家醫院**
這真是太可笑了,也擺明了是在為難客戶!!
我在奧克蘭,卻要我”發生不幸事故的本人”親自去”威靈頓”證明有這家醫院!!
國泰大可向紐西蘭政府機關或醫療體係查證是否有這家醫院
也可以向我就醫的醫院調查我的就醫行為是否屬實
這是國泰要做的風險管理,卻要消費者親自去幫他們認證!!

我問了小姐:”如果妳參加旅行團北海道五日遊,生病去看門診(門診的最高理賠也不過台幣$3,000),
然後台灣駐日辦事處在東京,妳會一個人脫團自己買機票飛去東京『認證』,然後自己再買機票回台灣嗎??”
我強調保險文件裡理賠資料根本就沒有寫到要『認證』!!
我有責任到合法的醫療院所就醫,如果我去找怪醫黑傑克你可以不理賠啊!!
至於保險公司要去查證醫療院所和就醫行為是保險公司的工作
竟然把查證工作推給發生不幸事故的消費者,還把它當成理賠要件之一!!
真的是很惡質的公司!!

跟你拼了!! 我回台一定去函政府機關
國泰人壽最好提出證明每個理賠案件,被保險人都有做『認證』文件
我就不信誰會去做認證!! 分明就是在欺騙申請理賠的人
我又問,大部份人沒跟客服中心聯絡,依保單只拿醫生證明和收據呢?
她說,會請客戶先跟健保局做理賠,國泰人壽再理賠餘額…
(哦,現在又把認證工作和部份理賠金額推給健保局!!)
我問,那是否跟健保局申請理賠,國泰人壽就不需要『認證』
小姐說還是要『認證』…只不過先和健保局申請,國泰會視情況理賠
健保局海外醫療理賠申請都沒有要去台灣駐外辦事處『認證』了
為什麼國泰人壽要認證??? 小姐又不回答…

我已經病的很虛弱,還花我一堆時間…好在我堅持他們打國際電話給我
要不然這”幾個小時的癈話”,要花我多少國際電話費!!
總之,我是只會依保單提供1.醫生證明 2.收據
什麼鬼認證,如果我今天斷手斷腳或昏迷…
還要我飛去另一個城市認證!! 你以為是從板橋搭捷運到台北嗎!!
很氣的是,每年、每次繳那多的保費…誰希望真的發生不幸啊!!
結果發生事故時,保險公司卻用莫名奇妙的規定為難申請理賠的人
小小的受害者要怎麼跟這種黑心大財團力拼???
只能提醒大家要小心,用消費者的選擇,讓這種黑心公司被市場淘汰!!
如果有相關經驗或保險業的朋友,可以在這提供正確理賠資訊給大家,那就太感謝了!!
親完就跑
我這次理賠時
正本收據已經全部交給健保局
除了有多申請醫生證明正本
各家保險公司我都是用副本(有加蓋與正本相符之章)

而我的旅行平安險保單有寫實支實付最高上限20萬
或許
旅平險與個人壽險保單
對於意外險這塊有定義上不同

這種東西也是一次學一次
保險前從未管過理賠內容
也是運氣好才有法這樣都理賠給我吧!

出國前
業務有給我們一份保單內容電子檔(我們有帶NB)
在國外還算方便囉!
有要長途旅行者
或許,可以加減攜帶
始于心動止于枯骨
好實用!大推!!!
鐵打的心也會生銹
海外急難救助服務也很重要。歐美醫院醫療很貴,早點回來就醫可省很多錢。另外,保險公司有無針對保戶提供醫療專機服務也很重要。不是每一家都有醫療專機服務。
走路太吊會絆腳
學習到不少知識.謝謝分享..
舊時模樣
我這次理賠時
正本收據已經全部交給健保局
除了有多申請醫生證明正本
各家保險公司我都是用副本(有加蓋與正本相符之章)
......

只有加蓋"與正本相符"的章嗎? 不需蓋章者簽名或是蓋章單位的章嗎? 有點奇怪!

另外請教,你蓋的"與正本相符"是下列哪一個翻譯?

This is an exact copy of the record
This copy is authentic to the original document
The copy is the same as the original document
copy conforms to the original (document)
香蕉你個不娜娜
對於國泰人壽, 我只能用"無語"來形容. 之前我兒子生病, 我申請的個人的商業保險理賠很快就賠付下來, 然而在申請公司的團保國泰人壽的理賠, 卻拖了超過一個月. 後來保險公司竟已資料不足拒賠. 我同意保險公司的要求補足理賠的資料, 但是我不能理解的是整件事情拖了超過一個月, 若我沒有去跟催, 國泰人壽是不是就放著不處理?! 後來雖然獲得理賠, 我對於國泰人壽的整體理賠服務非常不滿意, 所以我們家人的個人保險絕對不會投保國泰人壽!
不再奢望
這篇文章很實用 +1
荒年
國泰是超級難理賠,上述已經談很多,健保給付速度慢,收費帳單寄得快是怎樣?健保上路以來紛爭不斷,健保局幾次做不好還發年終就不對了,民眾為何要默默忍受這種不合理的健保給付制度,大家一起用選票來制裁健保,社會強制保險都做這麼不好,乾脆廢掉,保險大可自己保,對健保局強力監督,有何不可?你健保局的員工薪水是我納稅人的錢給你,我為何不能對你監督?
空巷
國泰是超級難理賠,上述已經談很多,健保給付速度慢,收費帳單寄得快是怎樣?健保上路以來紛爭不斷,健保局幾次做不好還發年終就不對了,民眾為何要默默忍受這種不合理的健保給付制度,大家一起用選票來制裁健保,社會強制保險都做這麼不好,乾脆廢掉,保險大可自己保,對健保局強力監督,有何不可?你健保局的員工薪水是我納稅人的錢給你,我為何不能對你監督?

大家有推薦好申請的旅遊平安險嗎?
不再打擾願你安好
富邦產險也一樣,極盡刁難能事。
內人與我在德南黑森林旅遊一個月,5月7日晚上,上吐下瀉,腹部絞痛,緊急送醫院(Klinikum Wolfach當地最大的公立醫院),醫師要求我們立即住院,住進隔離病房,並給予治療,隔日清晨感覺較舒服,通報富邦產物在德國法蘭克福的代表,後來知道該醫院只收現金,富邦產險又數度來電,說依據該公司規定要求我們要自付現金,請教有誰會出國準備生病,帶大量現金,考量身上現金可能不足情況下,雖然內人身體還是很虛弱,住院一夜我們要求出院,醫師同意、醫院也開出院證明,說要weekday才能結帳,我們勉強夠現金於週一付了約840歐。
5月10日凌晨內人再度拉肚子5次,又回醫院住院,於是通報富邦產險的合作廠商TPEMED SOS,說明再也無現金付帳,請求支援。首先服務人員要求我們出示Boarding pass,如果沒有就無法理賠,後來才改口說護照出入境戳記也可以,接著寄來Release of medical授權書與「住院醫療費用代墊」擔保償還證明書/ I.O.U.-限歐洲申根簽證用,要求我們簽字後傳回。但是看了IOU條款後,發現簡直是賣身契,也就是說富邦代墊後,你須於它通知3日內還清墊款,且還錢後,富邦或其代理人不負責提供你診斷書與收據,讓你憑以申請理賠。也就是說醫療費用要自付外,還無法申請理賠,真不知道跟它買國外旅遊醫療險,有何屁用。
最令人不解的是,我們第一次住院,結帳後醫院立即給我們診斷書、收據與明細,該IOU條款卻聲明:如拿不到相關文件,富邦或其代理人概不負責。也就是被保險人付清款項後,富邦不見得給你診斷書與收據,被保險人沒文件不得理賠,要自認倒楣,令人不解的是,富邦為何不能要求其代理人與代墊後,確保交付相關文件,簡直欺人太甚。
財團只會欺負台灣人,怪不得富邦產險賺得飽飽的。
富邦產險要求本人簽署之IOU如下:

立書人           (身分證號碼:              )為上述被保險人□ 本人 □ 家屬(關係          ) □其他(關係          ),現因被保險人於海外救助地區發生急難狀況住院接受治療,故向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邦產物),依「富邦產物海外緊急救援服務辦法」提出緊急救援服務-「代墊住院期間醫療費用」(最高金額為歐元三萬元)之要求,並同意被保險人將依前述辦法之約定,於富邦產物提示還款通知日起3日內償還全數代墊款項;倘逾前述期限,被保險人仍未能返還富邦產物全數代墊款項者,富邦產物得依約逕自被保險人得領取的保險金或契約終止後未滿期保費中扣除已代墊金額或逕依法追償本代墊款項。

立書人如非被保險人本人,對富邦產物就本次事故已代墊之全數款項,同意與被保險人負連帶清償責任。 

被保險人於獲得富邦產物提供本項服務後,倘因故無法取得救助地區醫院之診斷書或收據正本,致影響理賠或報稅等相關事宜時,由被保險人及立書人自行負責,與富邦產物無涉,且不得以此延遲或拒絕償還富邦產物已代墊款項。

此致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立書人姓名:

身分證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