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駕照使用問題(正確的使用為國際駕照+本國駕照)

陪你裝逼陪你浪
【本報記者陳德安洛杉磯報導】一對台灣旅客持台灣核發的「國際駕照」駕車,在此地一處暫停路口遭警方告發未停車讓行,這對旅客不服,當場與員警爭辯。不料,警方再以「未持有加州駕照」理由,強行拖走旅客租來的車輛,並要求旅客上法庭答辯,當事人得不償失。協助處理此案的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呼籲僑胞與來美旅客,注意相關法規,且尊重美國警方執法。
駐洛杉磯經文處近來處理多件僑民或台灣來美旅客在美遭遇的官司,其中這件不服警方取締,導致須上法庭的案例,同時曝露台灣旅客長久以來相信「國際駕照」可以在美駕車的錯誤認知。

這對男女旅客持台灣核發的英文版「國際駕照」來美租車,一日行經天普市一處「STOP」標誌須暫停路口,遭警方取締。台灣旅客一開始的說法是,美國警方不採信他們持有的「國際駕照」,即強行將車輛拖走。

經經文處追問,這對旅客後來才透露警方攔車的原因。但旅客仍強調,當時因樹枝遮蔽視線,只有車頭稍微突出橫線一點點而已,即遭到迎面急駛逼近的警車,要求將車輛停到路邊。

台灣旅客不服警方所指的未暫停讓行,與警員起爭執,怎知該警員再以台灣旅客未持加州駕照為由,召來拖車當場吊走旅客的租車,且開具必須上法庭應訊、不得繳罰鍰的通知。令這對旅客感到員警無理對待。

當事人頗感無奈,既抱怨何以台灣各縣市監理處(相當於加州DMV)和外交部都沒有告訴國人,持監理處核發的「國際駕照」不得在美國開車,且不解何以此地的租車公司竟也同意租車。經文處盼台灣旅客謹守美國交通法規,若遭取締,不宜當場與員警爭辯。美國警方一再提醒民眾,駕車遭取締後,在單子上簽字,僅表示當事人同意上法庭說明,並非認罪,駕駛人不得拒絕簽字。

這對旅客必須委請具有加州駕照的友人代為取回租車,而僅是小小疏忽,卻惹來上法庭的交通官司,也是始料未及。

事發後,這對台灣旅客一度聽從本地友人建議,要求經文處人員「找當地議員去抽掉罰單」。經文處表示,所謂「抽掉罰單」僅是部分台灣民眾過去遭到交通違規取締時的想法。美國警方公權力嚴謹,即使是經文處同仁遭到違規取締,仍無任何豁免特權,更不可能有委託當地官員前往警局說項、撤銷罰單情事。

經文處能協助處理的範圍,是代為查明加州交通法規及提供律師建議名單,由當事人自選律師,陪同上法庭應訊。

經過此案,經文處綜合向此地車管局(DMV)和警方查詢結果指出,在加州駕車必須有加州駕照,此地坊間也有幾十元即可購得的「國際駕照」,但那些證件不獲警方採信,反而是台灣監理處核發的有效中華民國駕駛執照,較能說服此地員警。

經文處指出,中華民國駕照雖是中文,但美國警方有查證的責任,因此只要是合法駕照即具有公信力,只是持外國有效駕照只能短暫駕車。美國警方表示,在美停留時間過長(未有明確時間),仍需有當地合法駕照。
從小立志炸清華
上個月在舊金山往南一個小鎮上, 本來以為那種地方不會有警察的, 就給它超速到80 miles, 速限50 miles, 也不知道從那裏跑出來的警車, 就在車子後面鳴笛閃燈, 我們就靠邊停了, 結果丟給警察台灣的國際駕照, 他看了快10分鐘, 還跟同事討論, 還打電話問, 後來就說以後不能再超速了喔, 我們就一直說sorry, 約半小時, 警察就放我們走了, 那時真的好害怕, 人車被扣留喔, 還好那時沒有把護照拿出來, 警察也沒有要求.
槑
只要有鎮就有警察
超速30哩是相當嚴重的
一般情形會罰非常多
恍若初遇
2006/10/11去洛杉磯 租車需出示國際駕照˙˙還有台灣駕照租車

租15天連同保險1000美元

:-O 運氣好超速˙都沒被抓到˙沒辦法美國車馬力大˙不開快都很難 :-D
時光向來煞人
那請問一下,如果只帶台灣駕照,可以使用嗎?謝謝.

PS.另外想請問個問題,其實我有考過加州駕,可是我考過後一直拿短期使用的一張紙,過了三個月後(竟然三個月還沒發下來),我回台灣了,那張無緣的駕照還有可能拿到嗎?謝謝.(我明年會去加洲)
含著奶嘴闖天涯
我在德州VISIT半年 也考過駕照了
(在台灣從沒開過車)
筆試讀一讀 電腦考很好過
路考很簡單 最難的大概是路邊平行停車
比台灣簡單多了....我覺得要長期旅美 可以考慮去考
用b1-visa 沒有social security number都沒關係
考到以後 可用6年...坐美國國內線 出示駕照就可以
刷卡或看電影時需要身份證明 也可以用駕照就好
不用常把護照帶在身上 方便許多
好萊汙影帝
我覺得要長期旅美 可以考慮去考
用b1-visa 沒有social security number都沒關係
考到以後 可用6年...
b1/b2能否考駕照是由各州各自規定的,而非全美統一,有些州不行,有些州允許但有較複雜的申請條件.所以還是要以你想申請的州規定為準.像我所住的依利若州,可以給B1/B2 Temporary Visitor Driver's License.但要在申請的3個月前先取的社會安全局的信件證明你無法申請社會安全號碼才能申請.所以等你有資格申請駕照時,大概也快到你B1/B2每次最大有效停留的6個月的末期了.
嗆了眼睛熬了心
緊急狀況各位大大們,小弟的爸媽與我們來到美國準備旅行,但是爸爸在出門前沒看清楚國際駕照在11月已經過期

剛剛再網上爬了一下文,好像是國際駕照只是翻譯本,真正有效力的是台灣駕照
非常幸運的是爸爸帶了台灣駕照

後天12/17/06,我們將去南加州玩,計畫是開車去玩,不知道只用台灣駕照可否有效?可以租到車嗎合不合法呢?

謝謝大大的熱心,希望盡快能得到大大們的寶貴回應
一個轉身兩個世界
沒有國際駕照應該是無法租車!
建議沒駕照別開車,有了萬一會很痲煩~
可以讓我哭但別讓我輸
沒有國際駕照翻譯本,恐怕很少有租車公司願意租給你,因為他們看不懂正本

華人租車公司或許有機會,但還是高風險

總之,我不建議你們租車,因為遇到警察時也會發生看不懂駕照的問題
吃素的蚊子
那帶過期的國際駕照+台灣駕照呢?
因為不是說國際駕照只是翻譯本咩..@@a...
過期會有問題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