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某廉航 東京回台機位超賣旅客無法報到

我比你媽還愛你
台北市一位民眾投訴,自己過年和家人到日本東京玩,事先在網路刷卡訂了一家新加坡廉價航空的來回機票,同行的兩位家人覺得沒有靠窗需求,無預先加價畫位,結果回國時,廉航櫃台要求這兩位家人先等候,讓已劃位的乘客先入關,等到輪到他們時,櫃檯才說機位超賣,讓他們多滯留日本一天。對此專家認為,廉航官網其實明文規定,如果超賣,會斟酌取消旅客機位,因此想要避免這種情況,最好提早到機場劃位,不然就得加價預先劃位。

照片中,兩位民眾在黑漆漆的東京成田機場拖著行李,這位苦主上網抱怨,自己在網路刷卡訂了新加坡某家廉航的台北東京來回機票,沒想到一家人一起去玩,其中兩人因覺得沒有靠窗需求,沒有加價劃位,結果要回國時,日本機場櫃檯讓其他有劃位的人先入關,最後跟他說overbooking(機位超賣),讓他們被迫在日本多留一天。苦主網路PO文直呼很衰,但看在專家眼中,廉航站得住腳。

旅遊達人林承曄提醒民眾,它(廉航)規定裡面第8之3條,其實有這麼一個規定,就是說他如果超過預定機位,銷售超過預定機位的話,他是有這樣的權力把你往下拉。」

根據新加坡的廉航官網顯示,其中一個連結就擺了廉航的運送條款,順著專家的提示,找到8之3條規定果然寫著「航空公司可能會超售機位,在這些情況下,我們可能需要拒絕一位或多位的乘客登機,或更換到較低價格的艙等。」
不過,民眾好奇,廉航超賣機位難道沒有問題嗎?對此,林承曄表示「沒有報到的客人其實滿多的,所以他們為了希望能夠提高這個乘客率,都會希望能夠賣多一點,像它的狀況應該是有些人加價劃位了,那航空公司看來報到的人,已經超過了機位後,就會要求你等,等到已經劃位的人都來報到。」
台灣民眾喜歡到日本旅遊,廉航看準商機,不定時祭出好康優惠,但專家提醒「羊毛出在羊身上」,廉航價格低,限制也多,如果想搭廉航,又要避免花錢卻沒機位,建議最好提早到機場櫃台排隊劃位,不然也可以加價提早劃位,會比多留一天機場划算。(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原文網址: 網友訴花錢回不了國!廉航竟臨取消機位 專家解答有原因 | ETtoday生活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215/647857.htm#ixzz40KhQg0zy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放下手中刀做你懷中貓
廉航沒有保證它賣出的每一個位子都是低價吧? 貴起來不也嚇死人?
如果免責條款是合理的為什麼前面有網友貼出歐美國家要特別規定廉航超賣時的賠償條款
賣麵的能說進來吃麵要先付錢,但是付完錢沒麵給你是你家的事嗎?

一個買賣定型化契約...再怎麼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也不能出現違反平等、互惠或顯失公平等原則...

國內的消保單位應該對廉航下重手了(對外籍公司夠不夠力是另外一回事)|-)
離人不挽
已知有超賣的情形,個人時間沒彈性延後或提前,要確保能搭上該班機,在現行遊戲規則,付費選位應是較好的方法。
如果網上都已被事先全部選位完畢, 即使提早到機場check in,位子應該也是給那些已付費選好位子的旅客。
蹲廁唱國歌
一個買賣定型化契約...再怎麼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也不能出現違反平等、互惠或顯失公平等原則...

同意閣下的看法...
因為超賣導致有遊客無法登機狀況, 顯然已經違法一般買賣常理, 航空公司理應提供合理解決方案
不許鬆手
廉航沒有保證它賣出的每一個位子都是低價吧? 貴起來不也嚇死人?
如果免責條款是合理的為什麼前面有網友貼出歐美國家要特別規定廉航超賣時的賠償條款
賣麵的能說進來吃麵要先付錢,但是付完錢沒麵給你是你家的事嗎?

廉航本就沒保證賣出的『每一個』座位都是最低價,
你看過哪一家的廉航運送條約有寫?
覺得貴,就不要買。
覺得合約不合理,就不要買。
合約裡是否有不公平或是傷及消費者權益的條文,由當地法律認定,不是你自己解讀。
歐美規定超賣要負責補償,但並非每個國家都是如此。
進去麵店吃麵先付錢了卻不給麵吃,這是詐欺,跟商業合約條文無關,你要馮京當馬涼,那是你的自由。
如果店家直接貼出告示說你付錢後沒麵可以吃,你還是要進去付錢,那也是你的自由。
至於店家此告示是否違法,是當地政府認定,不是你。
前路坎坷不言棄
其實千錯萬錯, 不如怪我們的立法院
到底平時在修什麼法, 打什麼架
台灣一年出國上千萬人次
也不願意好好的去關注旅客的權益

航空公司他是開公司的營利機構, 在符合法律的框架下
他並沒有什麼額外的義務, 只有形象的問題
傳統航空要顧形象, 廉價航空大家邊罵邊搶有差嗎....

我們就先不要提歐盟那一個超猛的定額式罰款
來看看比較差的美國, 自從有一年 有一堆乘客因為大雪困在飛機上面10個小時
還有一位老先生差點掛掉之後, 美國政府就規定每一個航空公司只要在美國起飛降落
不管在哪裡來的, 都需要提供 Contingency Plan for Lengthy Tarmac Delays
就是延誤的應變方案, 來看看所謂的廉價航空JETBLUE 怎麼寫的

https://www.jetblue.com/p/Contingency_Plan_for_Lengthy_Tarmac_Delays.pdf

連三十分鐘需要提供一次資訊都寫的清清楚楚, 同樣的資訊 在我們的長榮跟華航網站上面都有
不過只限前往美國或者美國出發的航班~~

回到這個文章的主題, 超賣~
JETBLUE 跟我們的威航一樣都是不超賣, 萬一不小心超賣怎麼辦?

威航: 我們真的不超賣......
Jetblue : 給你1350..... 美金
A Passenger who is denied boarding involuntarily, subject to the exceptions in Section 27D below, shall be entitled to One Thousand Three Hundred and Fifty Dollars ($1,350)

這$1350 小弟就有幸拿過, 原因是飛機有一張椅子調整故障不能坐人, 剛好我又很晚Check in , 在登機口的時候被攔下來, 一個看起來像主管的人就拿著現金還有額外的飯店住宿卷 跟我解釋這個狀況, 還要跟他們簽一張和解書保證不告他XDD, 說真的有什麼好生氣, 我的機票含稅才$69........, 而且也才改到7個小時後的班機就有飯店....

但是我很了解, 這並不是JETBLUE 很有良心還是怎麼樣, 這一切都是根據美國法律的框架下所產生的, 美國的運送條款坦白說寫的非常清楚, 灰色地帶並不多, 包含每件行李損壞要賠多少錢都寫的清清楚楚, 有興趣可以把它看完, 還是以JETBLUE 為例

https://www.jetblue.com/p/jetblue_coc.pdf

美國大部分航空公司的運送條款都是大同小異, 當然知識水平有問題的地勤很多
可是作為一個法律國家, 每一個白目行為都是錢, 不按照規矩就等著收律師信

最後還是提醒大家, 當法律保護不了你, 你還有旅遊平安險XDD
至少台灣的保險公司不會白目到不願意給你出險, 以板主這個情況
2人飯店,三餐飯錢應該是可以平安入袋再加一點零用金
陌影
你發的文你自己回答~~~

廉價航空的機票價值就真的只是那個座位,
其他什麼都沒有。
既然這樣你為何願意買?
不就是著眼他的低價。

廉航本就沒保證賣出的『每一個』座位都是最低價,
你看過哪一家的廉航運送條約有寫?
覺得貴,就不要買。
覺得合約不合理,就不要買。

現在大家不是都希望消基會管一下? ~

至於你提到的那個條款,
只要當地法律允許,
廉航當然可以列入。
問題是當你看到這一條款你還願不願意搭這家公司的班機。
只要充分揭露資訊,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不就是最標準的商業模式?

合約裡是否有不公平或是傷及消費者權益的條文,由當地法律認定,不是你自己解讀。
歐美規定超賣要負責補償,但並非每個國家都是如此。

進去麵店吃麵先付錢了卻不給麵吃 <--- 這是詐欺 
店家貼出告示說你付錢後沒麵可以吃 <--- 商業合約條文
你不也認定這是詐欺了嗎? 公告成商業條文之後就---> 這是詐欺,跟商業合約條文無關

我開一家麵店,
明白告知你吃了我的麵一定會拉肚子,
你卻一定要來吃,
那是誰的錯?

進去麵店吃麵先付錢了卻不給麵吃,這是詐欺,跟商業合約條文無關,你要馮京當馬涼,那是你的自由。
如果店家直接貼出告示說你付錢後沒麵可以吃,你還是要進去付錢,那也是你的自由。
至於店家此告示是否違法,是當地政府認定,不是你。
巭孬嫑混
對於你這種凡事不用腦袋只靠嘴巴的人來說,
其實根本不值一哂。

當商業行為沒有特定合約條文,
就依照『通用性』的既定規範來走。
但是一旦店家有自己的買賣條文,
你進去消費就等同同意店家的合約條文內容。
這麼簡單的道理還要別人教,
只能說現在不用腦袋的人實在太多。
店家的合約條文必須合於當地法規,
只要他公布了,
當地政府也允許,
消費者能做的就是『接受』或是『拒絕』,
不然就是去要求政府修改相關法令,
但是在法令修改前這樣的條文都是合法的。
歐美國家不允許超賣後不負責善後,
所以每家航空公司的運送條文不能載明不善後。
但是其他沒這規定的國家,
只要航空公司有這條文,
你也勾選同意,
卻又在事後說這條文不符合法律,
法律是你定的嗎?

另一個討論串提到香草的地勤因為乘客遲到就依照條款不給好臉色給乘客,
很多人說他只是依照規定做,
錯的是乘客。
同樣的此件事航空公司也是依照規定來做,
為何標準就不同?

簡單來說,
有些人根本沒搞懂這些運送條款,
或許可以說根本連中文都看不懂,
除了會大放厥詞之外卻連基本的邏輯都不通。
多跟ATJ大大學學吧!

消費者要如何抵制這類有不合理條文的商家?
『不買最大』。
笑我孤陋
其實千錯萬錯, 不如怪我們的立法院
到底平時在修什麼法, 打什麼架
台灣一年出國上千萬人次
也不願意好好的去關注旅客的權益

要怎樣才能讓消基會管一管呢? 我們在這裡一直罵也不是辦法 :-$
伸手怕犯錯縮手怕錯過
要怎樣才能讓消基會管一管呢? 我們在這裡一直罵也不是辦法 :-$

其實消基會也是要依法行事, 雖然說調解官常常也會搓湯圓
可是那也限於台灣的公司, 外國公司根本懶都懶得理

現在這個情況來講最大的問題就是法源不足,
航空公司其實也安排了下一班飛機雖然是隔天...
法律也沒有明文規定 要提供什麼補償
上法院至少在台灣航空公司是站得住腳的

應該是要推動修法( 雖然說在這裡講也沒什麼用XD)
如果可以大幅的修改航空運輸法
把所有基本的問題賠償統一化
我相信對所有台灣人甚至坐飛機來台灣玩的人都是一件好事
我們不是大型的市場不可能要求航空公司延誤八小時要賠三萬
可是.. 提供基本 食物 ,交通 跟一個乾淨安全的休息場所 應該不至於太過分
躲在角落唱沙啞的情歌
消基會是民間機構.管不到.民航局才管得到.法規是交通部訂定的。
民航局管很大.蓋房子有經過管制區都要經過它審核這關。

應該要由交通部提出規則.經立法院通過.成為法律文件才有用.目前誰都管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