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過世,虎航的處理方式

曲終人散
事情是這樣的:
原訂9/14-9/17一行人到澳門家族旅行(一共成員有11位大大小小),但因為長輩在周一(9/4日)過世了~ 我們11人中皆是直系親屬(爸爸、外公等親屬關係)。

剛去電虎航,得到的回覆是 只能自已上官網去更改機票並付價差以及改票手續費
(我知道我們買的是促銷票不能改不能退,廉航的規則我也理解,但我們這也是屬於不可抗因素,有誰會在治喪期間進行旅行,且其中一天還適逢告別式)

請問是否有包友是有過相關的經驗可以提供,我本提議是否可以將機票費用匯入訂票人的帳戶中,之後再行自行上官網使用,客服說不行,就是只能「自行上官網作改票付價差及修改費用,且要在原訂出發日的班機起飛四小時前)
如果是這樣我其實上網看條款就好,何需打客服,打了許久得到的跟官網是同樣的方式。畢竟這是屬於特殊案例,才會有問虎航是否有其他的處理模式,看來……

我不是想討拍,我只是在想,這種屬於人道事件,難道虎航沒有其他的處理方式,一切只能按照官網上的方式處理嗎? 謝謝
一襲素衣
有遊戲規則,但規則必須隨著時代、社會進步、輿論...等,慢慢修改。

美國聯合航空,拉下亞裔乘客事件,遊戲規則裡航空公司超賣,本來就可「指定」旅客下機給予補償,即使多數人覺得不合理,但航空公司站得住腳,遊戲規則就是這樣,你買我機票就是要遵守我規則。

這用了幾十年的遊戲規則,慢慢地被放大了,直到某天,連暴力行為都出來了。

其實太多在美國搭機的人吃過悶虧了,只是沒被爆出來,由於亞裔旅客的傷,才讓大家思考,這規則合理嗎?尺度該如何拿捏?也因為有這樣的事件,遊戲規則改了,改成更人性化,就是持續提高補助,直到有乘客「自願」下機。

我覺得這事件可以上電視,也有空間改的更人性化,尤其是旅客發生重大意外或父母、小孩往生事件。
我也是因為覺得 這屬重大事件,應該要有彈性比較合理~~有空間可以改善的更「人性化」, 畢竟誰家會想用這種理由來異動行程。謝謝您的同理心回覆(F)
鑒婊專家
我也是建議把改期列入考慮項目,
航空公司牽涉帳務很多,退票成本說不定比你的票價還高,要無償退票機率可能不高,退而求其次求最小損失也是一種方法。

現在票務都是電子化
亞航有些航班退機場稅還不用手續費
除非買到台灣到澳門來回都是0元未稅的機票
不然若是台虎退票增加的變動成本常常會超過票價
行政效率這麼低,經營成本這麼高
應該已經關門大吉了

提醒Michelle918
除非你能說服法官該條文違反消保法
不然台虎不退費也沒錯
若是台虎最後是依照條約走
請記得申請退機場服務費
相關程序請自行搜尋
不壞沒人愛
我來亂入一下
LCC為控管坐位 降低成本 不予退費
那就不要超賣呀
或是機票價格優惠一些咩
台虎的平價航空票價
LCC品質...
初念淺轉念深
老實說,以親人過世這件事來說,這麼多跟台灣對飛的LCC , 台灣自己的台灣虎航條文相對不友善。

大家說政策如此,訂票時條文也看過,也都同意了,沒什麼好說,就「合約」角度來說是沒有錯;
但有些不友善的條文,也可能因為一些事件的爆光,檢討,修正,慢慢修改變友善,也不是不可能。

不管樓主將來有沒有從事件中得到可以接受的答案,但這個事件也讓大家知道台虎對於親人過世條文是不友善的,也許在時間演進下,大家理性的討論下,推動條文合理化、友善化,或多或少也有一些助益。

不知道這些LCC的官方,會不會有員工也會觀注這些坊間較大型的論壇呢?
放縱不羈笑點低
對於業者來說...
這不是他們該承擔的成本

對於顧客來說...
都很希望能多些體諒 多些方便

沒有對錯!
逞強久了自己都覺得累
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重大事件對消費者友善一些,就是希望消費者大家一起分擔,多的成本一定是轉嫁消費者

這就是個保險的概念。等於要求業者幫大家買保險,保險費就是來自較高的票價
如果多數的民眾都希望這樣才是較佳的做法,業者就會改成這樣
初吻給了煙
市場一比知高下,也是經營能力.

航行台灣4家LCC卻是可退,

台虎是因價格便宜或最便宜? 所以不能.
蹲廁唱國歌
對於業者來說...這不是他們該承擔的成本
對於顧客來說...都很希望能多些體諒 多些方便
沒有對錯!
11個人至少是分成2張訂單

有成功退票的樂桃或捷星案例,申請退票是2個人
如換成11個人都申請退票,我想成功機率???
難不難過都是一個人過
現在票務都是電子化
亞航有些航班退機場稅還不用手續費
除非買到台灣到澳門來回都是0元未稅的機票
不然若是台虎退票增加的變動成本常常會超過票價
行政效率這麼低,經營成本這麼高
應該已經關門大吉了

提醒Michelle918
除非你能說服法官該條文違反消保法
不然台虎不退費也沒錯
若是台虎最後是依照條約走
請記得申請退機場服務費
相關程序請自行搜尋
謝謝你的提醒,已經有找到相關申退機場稅金的資訊了!(F)
願此生與你再無瓜葛
老實說,以親人過世這件事來說,這麼多跟台灣對飛的LCC , 台灣自己的台灣虎航條文相對不友善。

大家說政策如此,訂票時條文也看過,也都同意了,沒什麼好說,就「合約」角度來說是沒有錯;
但有些不友善的條文,也可能因為一些事件的爆光,檢討,修正,慢慢修改變友善,也不是不可能。

不管樓主將來有沒有從事件中得到可以接受的答案,但這個事件也讓大家知道台虎對於親人過世條文是不友善的,也許在時間演進下,大家理性的討論下,推動條文合理化、友善化,或多或少也有一些助益。

不知道這些LCC的官方,會不會有員工也會觀注這些坊間較大型的論壇呢?
是的,是相對的「極度」不友善。
就合約來說沒有對錯,但我們也是想爭取可能性,這件事情虎航的處理太「硬性」,相對比較起國外的LCC真的友善許多。
平民老百姓大多自認倒楣OR懶的在治喪處理這件事而放棄了吧!
不知道這些LCC的官方,會不會有員工也會觀注這些坊間較大型的論壇呢 <---我想是沒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