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道租車車禍 - 直行車轉彎車事故血淚提醒

我願捐出班主任保衛國家
2014.06.21 我想我應該永遠都忘不了這一天。
睽違已久也計畫、期待已久的九天北海道旅行,沒想到第一天就是惡夢的開始,最後也提早在2014.06.25 回國。
其實原因短短兩句話就可以說明完了,大概是" 晚上十一點多在起霧的大馬路上我開著租來的車,在閃了方向燈減速右轉時狠狠撞上了沒開頭燈黑色車體的直行車"
是的。簡短來說就兩句話交待完了,但當下真是嚇傻了,之後也很煎熬的展開一連串後續處理。

事發時我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才撞上可能沒幾秒後就聽見媽媽講話的聲音我才醒來,完全沒意識到怎麼回事,卻聞到濃濃的塑膠燃燒之類的惡臭,我大叫著趕快下車,一邊解了安全帶還聽見姊姊在說打不開車門,索性之後大家都下了車看來也沒什麼明顯的外傷,只看到撞爛的車頭跟滿地的玻璃碎片、還有安全氣囊爆開了。我們離車子遠遠的,看到對方也下了車互相詢問有沒有受傷,之後請對方幫忙報警,並幫忙我們電話通知旅館說我們無法在12點前趕到,其實…我們離旅館只差了十公里左右的路程,再幾分鐘就會到了,但因旅館在12後也無法接待我們了,所以只好先行取消住房…

對方詢問我知不知道他們是直行車而我們是轉彎車,應該是他們優先。當下我們也做不出什麼反應只能等待,沒多久警察來了,詢問雙方事發經過,但因為我們日文畢竟沒那麼好,只能大概說明,只聽見對方依然跟警察說他們是直行車而我們右轉就撞上她了,我和姊姊則和警察說我覺得對方沒有開燈,因為我完全沒看到所以才撞上,而且前面已經過了好幾輛車,我沒有道理不讓她過,另外,也表明說我們車上有裝行車紀錄器。
警察問了對方說是否沒開燈,但對方說她們有開。
不知道日本的交通事故是否警察只是做紀錄,登記了我的駕照資料和聯絡方式,沒有看行車紀錄器,沒有要雙方一起到警局,後續似乎都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對方先行離開,我們則因為半夜無法通知租車公司,所以請警察協助打給拖車公司,警察無法幫我們聯繫上原本的飯店通融讓我們住,只好幫忙找了另一間旅館讓我們可以待(跟我們原先訂的旅館只差幾步路,卻得花兩三倍價錢)
並叫了計程車讓我們可以坐去飯店。
整個程序大概有一個多小時,夜深露重或許也因為害怕,我們三個人窩成一團邊發抖,媽媽說胸口有些痛,我則是右手整個手臂腫起來手指也隱隱作痛。

6/22 好不容易到了飯店,先和家人聯繫,上網找了緊急救助方法,拿了冰塊敷手,小指帶著尾戒但關節腫了一顆,根本無法拔除…深怕會不會隔天更糟糕…洗澡時也才發現胸口因為繫安全帶的關係有一片擦傷,等到上床休息時已經是凌晨快四點了,隔天早上起床吃完早餐後趕緊跟租車公司聯絡,拍了撞爛的車頭,姊姊上網取消了後續的所有住房,包括知床兩晚的飯店、旭川、札幌、登別…一切的行程都沒了,還好手消腫了、三個人都還在一起。沒心情玩了也不敢再開車繼續原訂旅程,只好坐JR回札幌和租車公司會面。

車行先詢問我們事發經過,告訴我們相關賠償要28萬多日幣(5萬是沒加保NOC無法歸還的賠償,23萬是修理費) 不清楚免責補償險的賠償為什麼不能動用??? 但我們說我們沒有帶那麼多錢,而且我們有行車紀錄器希望他們幫忙看一下是否對方才是肇事主因,不過車行不知道讀取器的方式,本來要我們將紀錄器留給他們,但說真的我們很怕資料有什麼閃失,最後約了隔天再交給他們幫忙存取,由於我們還要待著幾天也不知道能不能將機票改期提前回國,和對方說明難處後最終付了15萬日幣,一開始租車的3萬日幣也泡湯了。
因為沒帶電腦,回到飯店試著讀取行車紀錄器,深怕根本沒錄到或是被覆蓋、甚至損壞了,幸好摸索著也重新看著事發經過,果然…對方沒開車燈,雖然當時有薄霧,但紀錄器上看起來算清晰,看著那畫面感覺還是膽顫心驚,但又不得不看…

6/23 撥打電話到網路上找到的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還好在札幌車站那就有辦事處,先和對方說明整個過程,也約好到租車公司離開後要去請求協助,租車公司順利copy了行車紀錄的資料,也看到是對方沒開頭燈,想我們說明保險公司會退還賠償但也可能不會,我們到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札幌分處詢問了後續處理可能,協辦人員是廖小姐,向我們告知可能保險公司很快就會跟我們聯繫了,我們不敢離開太遠,吃了午餐在附近消磨時間,但直到下午四點多塊五點才接到電話,對方說的很快我們不太懂,只好再約隔天與保險公司見面。

6/24 早上我們還是先去代表處尋找廖小姐的協助,表示如果我們可能對於保險公司的說明無法有完善的溝通,很感謝她主動表示可以請保險公司致電給她,由她協助表達翻譯,到保險公司後果然劈哩啪拉的不太懂…但保險公司的承辦人員看代表處並不遠,也主動表示願意和我們直接到代表處洽談。不幸洽談的整個結果就如廖小姐昨日告知的,有可能會被歸責成我們是轉彎車沒禮讓直行車,所以一樣是我們不對…我們完全無法取得任何賠償,保險公司說以前也有類似案例但直行車只需負兩成頂多三成責任,並告訴我們可以幫我們向對方爭取看看兩萬日幣的補償,當然,一樣是不保證會有的。我覺得即使是類似案例但或許也不盡相同,畢竟有沒有霧、是在市區比較明亮的地方或是類似省道比較少路燈的地方情況也不同,就一句直行車路權大於轉彎車所以還是我們錯?? 難道就不用問原因只是結果論??

我們希望可以有對方的聯繫方式,畢竟當初我們有留給警察,但基於個資法,我們一樣要不到,甚至不能知道對方保險公司是哪家,窗口就只有我們租車的保險公司,還好廖小姐幫忙我們向警察詢問是否可以提供對方駕駛者的聯絡方式,而對方也同意給我們,當天下午一直聯繫不上,可能對方在上課,晚上終於聯絡上了對方也願意給我們email好讓我們回台後可以聯絡,不過…因為日本人的英文發音和我們不同…最後還是錯了…

6/25 早上到代表處向廖小姐表達了感謝之意,也很不好意思的請她再協助詢問對方的email。還好,終於平安抵達家門了。

整個事發經過我還是無法接受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的這個說法,因為如果對方開燈我又怎麼會去撞上她??? 況且我有打方向燈也有開頭燈,她就因為我是轉彎車”認為”我要禮讓她,所以還是繼續快速的往前開卻沒想過會被我撞上?

當然我很感謝老天爺保佑我們平安無事只有挫傷擦傷,對方也平安無事,只能安慰自已說是花錢消災,但難道就因為直行車優先轉彎車不管怎樣都是錯誤的一方嗎??如果沒有行車紀錄器,或許我們也只能認為是自己沒注意,但沒想到即使有了畫面結果還是一樣…

除了整趟行程完全泡湯,我們賠付的金額加上額外衍生的費用,少說也23萬日幣以上,難道對方就什麼賠償責任都沒有?

對於對方,我們很謝謝她們一開始幫忙報警、協助聯繫我們的旅館、最後也願意給我們連絡方式、並且說了自己也有錯、也慰問了我們身體狀況。
警方也幫忙我們聯繫拖車公司、找旅館、留了電話要我們後續有問題也可以聯絡他們。
租車公司在我們回札幌會合後送我們回旅館,隔天為了copy資料也到飯店接我們並詢問我們之後是否需要載我們到哪裡。
保險公司知道我們日文不好所以主動和走到代表處一起協調。到保險公司的路上我們有點迷路,詢問店家後店家還列印出路線教我們怎麼走。
到代辦處時也走錯了大樓,一樣有人很好心的從樓上特地下樓陪我們走了一小段,直到看到代辦處就在馬路對面才離去。
特別感謝代辦處的廖小姐十分幫忙,除了協助我們打了好多電話,給警察、保險公司、租車行,幫我們居中協調翻譯,甚至因為我們臨時取消飯店依然要付原本的住房費用,還幫我們打到飯店說明因為我們真的是不得已才取消,最後飯店也同意不會收取我們的退房費用,讓我們的損失再減少一點。

事發到回國的這幾天,心情都不是很好,想到那畫面、想到好好的旅程整個泡湯、想到即使有行車紀錄器証明卻等於沒有一樣…一切的一切,我甚至和廖小姐說”我無法接受這樣的結論,難道都是我的錯對方都不需負責? 如果是這樣我以後再也不去日本了。”
即使我不是打從心裡不喜歡日本,甚至我遇見的好的人事還是比較多,但假使後續不再有什麼讓人比較可以接受的表示,衝著這口氣,我會實現這個承諾!
靠自己你就是女王
貸渡約款に違反している場合=違反租車契約規定..........會不會就是關鍵所在??

貸渡約款上有要求 駕駛不可違規這條.

所以版主的事故並不在免責理賠制度的範圍內...

然而有人會覺得會為什麼賠償金額會從28萬被減到1x萬!?就我在日本工作的經驗是,租車公司自行吸收了!
因為它就算跟你硬要這筆錢你也拿不出來,就它的立場來說也不可能保證你能在回國後把錢給它.加上這樣跟客人耗,對公司的聲譽也不好...最後當然就是你能拿多少就是多少囉..

還有,可能大家對日本的事故處理程序不太熟

就我住在日本,發生車禍的經驗.
處理到理賠的順序是:
1.發生事故,報警備案
2.雙方車主聯絡自家保險公司,請相關人員來現場勘查
3.將車輛移去修車廠
------------------------------------------
這時就沒車主的事了,完全是保險公司來處理
------------------------------------------
4.雙方保險公司聯絡車廠詢問修理金額,並向警察詢問當時狀況
5.雙方保險公司決定雙方的事故責任,並依事故責任的比例決定補償金額
但是整個程序走完通常都要好幾週~1個月左右,但基本上(不是很誇張的重大事故的話)雙方都不會出到半毛錢

但是租車的話,因為車主是租車公司所以就是租車公司和對方車主要來走程序了.
所以關於版大會質疑對方是否不用理賠這件事,應該是對方保險公司直接吃下來了...
時光卑微了承諾
回到版大的情況,如果是沒買免責賠償還說得通,但是買了還被要求付10萬,讓我搞不明白. 租車公司一開始大概是認定事故不符理賠規定,所以要求版大負擔修車費用. 我不認為租車公司會自行吸收修理費用,所以應該是後來改了之前的認定,只收了10萬的免責額. 可是版主說已經買了免責賠償,那麼租車公司不就是認定符合保險理賠但不符免責賠償? 不管租車公司否定了哪個資格,真的希望了解認定標準.

版大應該還是要找租車行問清楚為何買了免責補償險卻不能動用?
因為結果就是保險公司認定自付額雖有保險但版大還是要自付
(所以租車行收了版大自付額......那免責補償保險費等於是白繳了?)

租車行有說可能保險公司會將賠付款項還給版大...可見是自付額部分的認定問題
問題是就算版大認了自負額10萬....但10萬是怎麼算的??(車損自付也才5萬)
回憶是含著淚的微笑
終於成功了...youtube上傳網址如下,再看還是覺得好可怕...希望大家都能行車平安。

網址www.youtube.com/watch?v=X-m15wsa5mg&feature=youtu.be
墨染錦年
看不太出來是起霧
行車紀錄器比較暗
不曉得跟實際上的視覺差多少
黑色車體的車在接近路口才看得出
因為路口也有路燈

不過假如轉彎前如果有停下來
的確就能跟她閃身而過了
墨城煙柳
看不太出來是起霧
行車紀錄器比較暗
不曉得跟實際上的視覺差多少
黑色車體的車在接近路口才看得出
因為路口也有路燈

不過假如轉彎前如果有停下來
的確就能跟她閃身而過了

真的是這樣耶...
這支影片顯示若是有完全停下再轉彎. 就可以錯過那台車了.
被判無妻徒刑
貸渡約款上有要求 駕駛不可違規這條.

所以版主的事故並不在免責理賠制度的範圍內...

然而有人會覺得會為什麼賠償金額會從28萬被減到1x萬!?就我在日本工作的經驗是,租車公司自行吸收了!
因為它就算跟你硬要這筆錢你也拿不出來,就它的立場來說也不可能保證你能在回國後把錢給它.加上這樣跟客人耗,對公司的聲譽也不好...最後當然就是你能拿多少就是多少囉...
NOC的5萬一定得付沒有爭議. 可是23萬修理費不是減成20萬或15萬,卻是砍了一半以上變成剛好是自付額的10萬,還有版大有提到保險公司可能退費,都讓我不解. 轉彎車沒讓直行車的確理虧,但是不是就構成違規,或可以讓租車公司否定保險理賠的資格呢? 個人認為租車公司是根據警察報告來判定,也許版大應對警察不當而讓報告上留下對保險理賠不利的內容. 如果版大強調天黑沒看到對方車燈而不去怪罪對方也不急著卸責,會不會結果就不同了呢? 我想多數人可能和我一樣以為保了險就沒事了,但這個事件讓我覺得出事後還要知道如何自保才不至付了保險卻無法使用.
心葬深海
...

租車行有說可能保險公司會將賠付款項還給版大...可見是自付額部分的認定問題
問題是就算版大認了自負額10萬....但10萬是怎麼算的??(車損自付也才5萬)
本田租車 (https://www.hondarentacar.jp/main/question/)網上是有提到10萬自負額,但我也有在同個網站上找到寫5萬的網頁,所以可能得看實際拿到的租車合同才能確定.
萌死人不償命
0:32已可看到對方的車迎面而前來, 當時你的車速很慢但沒有停下, 而且你沒有煞停或左轉避開, 0:34你的車子還在動, 你的車子是在右轉移動中撞上對方的車.

我相信你在0:30時以前看到右線沒有車, 繼續右轉並把注意力集中在右方路口, 所以在0:32-0:34之間沒有察覺對方的車, 也沒有迴避碰撞.

晚上視野不清晰開車就是有這危險, 視野很短, 頭燈有盲點, 又要同時注意前方和右方的障礙, 有危險時也來不及反應.

終於成功了...youtube上傳網址如下,再看還是覺得好可怕...希望大家都能行車平安。

網址www.youtube.com/watch?v=X-m15wsa5mg&feature=youtu.be
姐沒哭只是睫毛溺了水
黑色車子,半夜又不開頭燈
無論是在日本,臺灣或美國
這種駕駛人都有被撞的可能吧....囧
初吻給了煙
提供自身經驗讓大家當參考.

從ToCoo Car Rental租車一日,未到日本旅遊前,租車公司事先從我信用卡扣除一天JPY525 N.O.C.S.費用. ^o)

在黑川溫泉回熊本路上因鄉間小路狹小且要閃避對向來車,結果擦撞電線杆導致車子左邊後照鏡鏡子整個掉下來,其他都沒事.有把整個破裂的後照鏡帶回租車公司.租車公司向我們索賠JPY20,000,自己先刷卡墊付.回台灣後把刷卡單和事故報告書.照片和付款收据向ToCoo Car Rental辦理保險理賠,ToCoo Car Rental接受受理後,流程程序跑完會匯全額JPY20,000至我所提供的台灣帳戶.(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