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道租車車禍 - 直行車轉彎車事故血淚提醒

我願捐出班主任保衛國家
2014.06.21 我想我應該永遠都忘不了這一天。
睽違已久也計畫、期待已久的九天北海道旅行,沒想到第一天就是惡夢的開始,最後也提早在2014.06.25 回國。
其實原因短短兩句話就可以說明完了,大概是" 晚上十一點多在起霧的大馬路上我開著租來的車,在閃了方向燈減速右轉時狠狠撞上了沒開頭燈黑色車體的直行車"
是的。簡短來說就兩句話交待完了,但當下真是嚇傻了,之後也很煎熬的展開一連串後續處理。

事發時我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才撞上可能沒幾秒後就聽見媽媽講話的聲音我才醒來,完全沒意識到怎麼回事,卻聞到濃濃的塑膠燃燒之類的惡臭,我大叫著趕快下車,一邊解了安全帶還聽見姊姊在說打不開車門,索性之後大家都下了車看來也沒什麼明顯的外傷,只看到撞爛的車頭跟滿地的玻璃碎片、還有安全氣囊爆開了。我們離車子遠遠的,看到對方也下了車互相詢問有沒有受傷,之後請對方幫忙報警,並幫忙我們電話通知旅館說我們無法在12點前趕到,其實…我們離旅館只差了十公里左右的路程,再幾分鐘就會到了,但因旅館在12後也無法接待我們了,所以只好先行取消住房…

對方詢問我知不知道他們是直行車而我們是轉彎車,應該是他們優先。當下我們也做不出什麼反應只能等待,沒多久警察來了,詢問雙方事發經過,但因為我們日文畢竟沒那麼好,只能大概說明,只聽見對方依然跟警察說他們是直行車而我們右轉就撞上她了,我和姊姊則和警察說我覺得對方沒有開燈,因為我完全沒看到所以才撞上,而且前面已經過了好幾輛車,我沒有道理不讓她過,另外,也表明說我們車上有裝行車紀錄器。
警察問了對方說是否沒開燈,但對方說她們有開。
不知道日本的交通事故是否警察只是做紀錄,登記了我的駕照資料和聯絡方式,沒有看行車紀錄器,沒有要雙方一起到警局,後續似乎都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對方先行離開,我們則因為半夜無法通知租車公司,所以請警察協助打給拖車公司,警察無法幫我們聯繫上原本的飯店通融讓我們住,只好幫忙找了另一間旅館讓我們可以待(跟我們原先訂的旅館只差幾步路,卻得花兩三倍價錢)
並叫了計程車讓我們可以坐去飯店。
整個程序大概有一個多小時,夜深露重或許也因為害怕,我們三個人窩成一團邊發抖,媽媽說胸口有些痛,我則是右手整個手臂腫起來手指也隱隱作痛。

6/22 好不容易到了飯店,先和家人聯繫,上網找了緊急救助方法,拿了冰塊敷手,小指帶著尾戒但關節腫了一顆,根本無法拔除…深怕會不會隔天更糟糕…洗澡時也才發現胸口因為繫安全帶的關係有一片擦傷,等到上床休息時已經是凌晨快四點了,隔天早上起床吃完早餐後趕緊跟租車公司聯絡,拍了撞爛的車頭,姊姊上網取消了後續的所有住房,包括知床兩晚的飯店、旭川、札幌、登別…一切的行程都沒了,還好手消腫了、三個人都還在一起。沒心情玩了也不敢再開車繼續原訂旅程,只好坐JR回札幌和租車公司會面。

車行先詢問我們事發經過,告訴我們相關賠償要28萬多日幣(5萬是沒加保NOC無法歸還的賠償,23萬是修理費) 不清楚免責補償險的賠償為什麼不能動用??? 但我們說我們沒有帶那麼多錢,而且我們有行車紀錄器希望他們幫忙看一下是否對方才是肇事主因,不過車行不知道讀取器的方式,本來要我們將紀錄器留給他們,但說真的我們很怕資料有什麼閃失,最後約了隔天再交給他們幫忙存取,由於我們還要待著幾天也不知道能不能將機票改期提前回國,和對方說明難處後最終付了15萬日幣,一開始租車的3萬日幣也泡湯了。
因為沒帶電腦,回到飯店試著讀取行車紀錄器,深怕根本沒錄到或是被覆蓋、甚至損壞了,幸好摸索著也重新看著事發經過,果然…對方沒開車燈,雖然當時有薄霧,但紀錄器上看起來算清晰,看著那畫面感覺還是膽顫心驚,但又不得不看…

6/23 撥打電話到網路上找到的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還好在札幌車站那就有辦事處,先和對方說明整個過程,也約好到租車公司離開後要去請求協助,租車公司順利copy了行車紀錄的資料,也看到是對方沒開頭燈,想我們說明保險公司會退還賠償但也可能不會,我們到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札幌分處詢問了後續處理可能,協辦人員是廖小姐,向我們告知可能保險公司很快就會跟我們聯繫了,我們不敢離開太遠,吃了午餐在附近消磨時間,但直到下午四點多塊五點才接到電話,對方說的很快我們不太懂,只好再約隔天與保險公司見面。

6/24 早上我們還是先去代表處尋找廖小姐的協助,表示如果我們可能對於保險公司的說明無法有完善的溝通,很感謝她主動表示可以請保險公司致電給她,由她協助表達翻譯,到保險公司後果然劈哩啪拉的不太懂…但保險公司的承辦人員看代表處並不遠,也主動表示願意和我們直接到代表處洽談。不幸洽談的整個結果就如廖小姐昨日告知的,有可能會被歸責成我們是轉彎車沒禮讓直行車,所以一樣是我們不對…我們完全無法取得任何賠償,保險公司說以前也有類似案例但直行車只需負兩成頂多三成責任,並告訴我們可以幫我們向對方爭取看看兩萬日幣的補償,當然,一樣是不保證會有的。我覺得即使是類似案例但或許也不盡相同,畢竟有沒有霧、是在市區比較明亮的地方或是類似省道比較少路燈的地方情況也不同,就一句直行車路權大於轉彎車所以還是我們錯?? 難道就不用問原因只是結果論??

我們希望可以有對方的聯繫方式,畢竟當初我們有留給警察,但基於個資法,我們一樣要不到,甚至不能知道對方保險公司是哪家,窗口就只有我們租車的保險公司,還好廖小姐幫忙我們向警察詢問是否可以提供對方駕駛者的聯絡方式,而對方也同意給我們,當天下午一直聯繫不上,可能對方在上課,晚上終於聯絡上了對方也願意給我們email好讓我們回台後可以聯絡,不過…因為日本人的英文發音和我們不同…最後還是錯了…

6/25 早上到代表處向廖小姐表達了感謝之意,也很不好意思的請她再協助詢問對方的email。還好,終於平安抵達家門了。

整個事發經過我還是無法接受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的這個說法,因為如果對方開燈我又怎麼會去撞上她??? 況且我有打方向燈也有開頭燈,她就因為我是轉彎車”認為”我要禮讓她,所以還是繼續快速的往前開卻沒想過會被我撞上?

當然我很感謝老天爺保佑我們平安無事只有挫傷擦傷,對方也平安無事,只能安慰自已說是花錢消災,但難道就因為直行車優先轉彎車不管怎樣都是錯誤的一方嗎??如果沒有行車紀錄器,或許我們也只能認為是自己沒注意,但沒想到即使有了畫面結果還是一樣…

除了整趟行程完全泡湯,我們賠付的金額加上額外衍生的費用,少說也23萬日幣以上,難道對方就什麼賠償責任都沒有?

對於對方,我們很謝謝她們一開始幫忙報警、協助聯繫我們的旅館、最後也願意給我們連絡方式、並且說了自己也有錯、也慰問了我們身體狀況。
警方也幫忙我們聯繫拖車公司、找旅館、留了電話要我們後續有問題也可以聯絡他們。
租車公司在我們回札幌會合後送我們回旅館,隔天為了copy資料也到飯店接我們並詢問我們之後是否需要載我們到哪裡。
保險公司知道我們日文不好所以主動和走到代表處一起協調。到保險公司的路上我們有點迷路,詢問店家後店家還列印出路線教我們怎麼走。
到代辦處時也走錯了大樓,一樣有人很好心的從樓上特地下樓陪我們走了一小段,直到看到代辦處就在馬路對面才離去。
特別感謝代辦處的廖小姐十分幫忙,除了協助我們打了好多電話,給警察、保險公司、租車行,幫我們居中協調翻譯,甚至因為我們臨時取消飯店依然要付原本的住房費用,還幫我們打到飯店說明因為我們真的是不得已才取消,最後飯店也同意不會收取我們的退房費用,讓我們的損失再減少一點。

事發到回國的這幾天,心情都不是很好,想到那畫面、想到好好的旅程整個泡湯、想到即使有行車紀錄器証明卻等於沒有一樣…一切的一切,我甚至和廖小姐說”我無法接受這樣的結論,難道都是我的錯對方都不需負責? 如果是這樣我以後再也不去日本了。”
即使我不是打從心裡不喜歡日本,甚至我遇見的好的人事還是比較多,但假使後續不再有什麼讓人比較可以接受的表示,衝著這口氣,我會實現這個承諾!
騎著草泥馬環游世界
至少人平安回來了。

這件車禍還好不是在冬季下雪發生...可見平時租車就要小心為上。

且要記得保險...,天黑也別勉強上路...北海道郊區與快速道路似乎很少路燈!

一到晚上是伸手不見五指....開車會撞到動物也不奇怪。

樓主也別因為這件事就對日本有壞印像...日本人做事都一板一眼。

對就對,錯就錯。不像台灣...還要考慮人情
撫琴淺唱入君心
首先對你的遭遇深表同情!
在去年之前我也很意動到日本自駕旅遊.
後來我同事跟我說他一位師兄(慈濟人)跟他說在國外若出了問題很難處理.
我一想也是,因為我日語,英語都完全不行.所以從此打消這個念頭.
就像你的遭遇,在台灣可能會判你有理,但在國外他們要跟據什麼條文來判定就不是我們所能置喙的!他們會不會偏坦本國人都很難講?而且他們的心中會不會一開始就覺得,我們這種左駕國家的人,在他們右駕的國度是比較容易肇事的?
最後只能說人平安就好!
久念
轉彎車本來就要讓直行車, 不管在日本,美國或菲律賓,我
所遇到當地人開車的方式就是, 在轉彎路口先暫停下來, 停止
一下,左右檢查無來車後,才會再開動車輛, 但台灣人的
習慣是方向燈一打,隨意檢視一下來車就要轉了.
所以開車習慣要先改; 不過對方沒開頭燈也是有錯
一曲橫笛
你所寫的這句
"在閃了方向燈減速右轉時狠狠撞上了沒開頭燈黑色車體的直行車"
看來你沒有先停車再檢視,之後再開

轉彎車本來就要讓直行車, 不管在日本,美國或菲律賓,我
所遇到當地人開車的方式就是, 在轉彎路口先暫停下來, 停止
一下,左右檢查無來車後,才會再開動車輛, 但台灣人的
習慣是方向燈一打,隨意檢視一下來車就要轉了.
所以開車習慣要先改; 不過對方沒開頭燈也是有錯
江山依舊人未還
轉彎車本來就要讓直行車, 不管在日本,美國或菲律賓

我上月在日本開車,在某個十字路口等紅綠燈
我是第一個
綠燈一亮,我起步....對面的車子就搶在我前面右轉

在臺灣,這是習以為常的事情....在日本遇到,是讓我有一點錯愕

所以說在日本開車,還是要小心一點,不要因大部分的人都很守秩序就鬆懈
還是會有少數危險駕駛或三寶之類的
寂而不寞
請教行車記錄器是自己帶去日本用的嗎?看全文似乎日本較少以行車記錄器作為肇事證據,或許是著重個人隱私的優先文化使然~
風揚起思念
2014.06.21 我想我應該永遠都忘不了這一天。
睽違已久也計畫、期待已久的九天北海道旅行,沒想到第一天就是惡夢的開始,最後也提早在2014.06.25 回國。
其實原因短短兩句話就可以說明完了,大概是" 晚上十一點多在起霧的大馬路上我開著租來的車,在閃了方向燈減速右轉時狠狠撞上了沒開頭燈黑色車體的直行車"
是的。簡短來說就兩句話交待完了,但當下真是嚇傻了,之後也很煎熬的展開一連串後續處理。

事發時我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才撞上可能沒幾秒後就聽見媽媽講話的聲音我才醒來,完全沒意識到怎麼回事,卻聞到濃濃的塑膠燃燒之類的惡臭,我大叫著趕快下車,一邊解了安全帶還聽見姊姊在說打不開車門,索性之後大家都下了車看來也沒什麼明顯的外傷,只看到撞爛的車頭跟滿地的玻璃碎片、還有安全氣囊爆開了。我們離車子遠遠的,看到對方也下了車互相詢問有沒有受傷,之後請對方幫忙報警,並幫忙我們電話通知旅館說我們無法在12點前趕到,其實…我們離旅館只差了十公里左右的路程,再幾分鐘就會到了,但因旅館在12後也無法接待我們了,所以只好先行取消住房…

對方詢問我知不知道他們是直行車而我們是轉彎車,應該是他們優先。當下我們也做不出什麼反應只能等待,沒多久警察來了,詢問雙方事發經過,但因為我們日文畢竟沒那麼好,只能大概說明,只聽見對方依然跟警察說他們是直行車而我們右轉就撞上她了,我和姊姊則和警察說我覺得對方沒有開燈,因為我完全沒看到所以才撞上,而且前面已經過了好幾輛車,我沒有道理不讓她過,另外,也表明說我們車上有裝行車紀錄器。
警察問了對方說是否沒開燈,但對方說她們有開。
不知道日本的交通事故是否警察只是做紀錄,登記了我的駕照資料和聯絡方式,沒有看行車紀錄器,沒有要雙方一起到警局,後續似乎都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對方先行離開,我們則因為半夜無法通知租車公司,所以請警察協助打給拖車公司,警察無法幫我們聯繫上原本的飯店通融讓我們住,只好幫忙找了另一間旅館讓我們可以待(跟我們原先訂的旅館只差幾步路,卻得花兩三倍價錢)
並叫了計程車讓我們可以坐去飯店。
整個程序大概有一個多小時,夜深露重或許也因為害怕,我們三個人窩成一團邊發抖,媽媽說胸口有些痛,我則是右手整個手臂腫起來手指也隱隱作痛。

6/22 好不容易到了飯店,先和家人聯繫,上網找了緊急救助方法,拿了冰塊敷手,小指帶著尾戒但關節腫了一顆,根本無法拔除…深怕會不會隔天更糟糕…洗澡時也才發現胸口因為繫安全帶的關係有一片擦傷,等到上床休息時已經是凌晨快四點了,隔天早上起床吃完早餐後趕緊跟租車公司聯絡,拍了撞爛的車頭,姊姊上網取消了後續的所有住房,包括知床兩晚的飯店、旭川、札幌、登別…一切的行程都沒了,還好手消腫了、三個人都還在一起。沒心情玩了也不敢再開車繼續原訂旅程,只好坐JR回札幌和租車公司會面。

車行先詢問我們事發經過,告訴我們相關賠償要28萬多日幣(5萬是沒加保NOC無法歸還的賠償,23萬是修理費) 不清楚免責補償險的賠償為什麼不能動用??? 但我們說我們沒有帶那麼多錢,而且我們有行車紀錄器希望他們幫忙看一下是否對方才是肇事主因,不過車行不知道讀取器的方式,本來要我們將紀錄器留給他們,但說真的我們很怕資料有什麼閃失,最後約了隔天再交給他們幫忙存取,由於我們還要待著幾天也不知道能不能將機票改期提前回國,和對方說明難處後最終付了15萬日幣,一開始租車的3萬日幣也泡湯了。
因為沒帶電腦,回到飯店試著讀取行車紀錄器,深怕根本沒錄到或是被覆蓋、甚至損壞了,幸好摸索著也重新看著事發經過,果然…對方沒開車燈,雖然當時有薄霧,但紀錄器上看起來算清晰,看著那畫面感覺還是膽顫心驚,但又不得不看…

6/23 撥打電話到網路上找到的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還好在札幌車站那就有辦事處,先和對方說明整個過程,也約好到租車公司離開後要去請求協助,租車公司順利copy了行車紀錄的資料,也看到是對方沒開頭燈,想我們說明保險公司會退還賠償但也可能不會,我們到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札幌分處詢問了後續處理可能,協辦人員是廖小姐,向我們告知可能保險公司很快就會跟我們聯繫了,我們不敢離開太遠,吃了午餐在附近消磨時間,但直到下午四點多塊五點才接到電話,對方說的很快我們不太懂,只好再約隔天與保險公司見面。

6/24 早上我們還是先去代表處尋找廖小姐的協助,表示如果我們可能對於保險公司的說明無法有完善的溝通,很感謝她主動表示可以請保險公司致電給她,由她協助表達翻譯,到保險公司後果然劈哩啪拉的不太懂…但保險公司的承辦人員看代表處並不遠,也主動表示願意和我們直接到代表處洽談。不幸洽談的整個結果就如廖小姐昨日告知的,有可能會被歸責成我們是轉彎車沒禮讓直行車,所以一樣是我們不對…我們完全無法取得任何賠償,保險公司說以前也有類似案例但直行車只需負兩成頂多三成責任,並告訴我們可以幫我們向對方爭取看看兩萬日幣的補償,當然,一樣是不保證會有的。我覺得即使是類似案例但或許也不盡相同,畢竟有沒有霧、是在市區比較明亮的地方或是類似省道比較少路燈的地方情況也不同,就一句直行車路權大於轉彎車所以還是我們錯?? 難道就不用問原因只是結果論??

我們希望可以有對方的聯繫方式,畢竟當初我們有留給警察,但基於個資法,我們一樣要不到,甚至不能知道對方保險公司是哪家,窗口就只有我們租車的保險公司,還好廖小姐幫忙我們向警察詢問是否可以提供對方駕駛者的聯絡方式,而對方也同意給我們,當天下午一直聯繫不上,可能對方在上課,晚上終於聯絡上了對方也願意給我們email好讓我們回台後可以聯絡,不過…因為日本人的英文發音和我們不同…最後還是錯了…

6/25 早上到代表處向廖小姐表達了感謝之意,也很不好意思的請她再協助詢問對方的email。還好,終於平安抵達家門了。

整個事發經過我還是無法接受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的這個說法,因為如果對方開燈我又怎麼會去撞上她??? 況且我有打方向燈也有開頭燈,她就因為我是轉彎車”認為”我要禮讓她,所以還是繼續快速的往前開卻沒想過會被我撞上?

當然我很感謝老天爺保佑我們平安無事只有挫傷擦傷,對方也平安無事,只能安慰自已說是花錢消災,但難道就因為直行車優先轉彎車不管怎樣都是錯誤的一方嗎??如果沒有行車紀錄器,或許我們也只能認為是自己沒注意,但沒想到即使有了畫面結果還是一樣…

除了整趟行程完全泡湯,我們賠付的金額加上額外衍生的費用,少說也23萬日幣以上,難道對方就什麼賠償責任都沒有?

對於對方,我們很謝謝她們一開始幫忙報警、協助聯繫我們的旅館、最後也願意給我們連絡方式、並且說了自己也有錯、也慰問了我們身體狀況。
警方也幫忙我們聯繫拖車公司、找旅館、留了電話要我們後續有問題也可以聯絡他們。
租車公司在我們回札幌會合後送我們回旅館,隔天為了copy資料也到飯店接我們並詢問我們之後是否需要載我們到哪裡。
保險公司知道我們日文不好所以主動和走到代表處一起協調。到保險公司的路上我們有點迷路,詢問店家後店家還列印出路線教我們怎麼走。
到代辦處時也走錯了大樓,一樣有人很好心的從樓上特地下樓陪我們走了一小段,直到看到代辦處就在馬路對面才離去。
特別感謝代辦處的廖小姐十分幫忙,除了協助我們打了好多電話,給警察、保險公司、租車行,幫我們居中協調翻譯,甚至因為我們臨時取消飯店依然要付原本的住房費用,還幫我們打到飯店說明因為我們真的是不得已才取消,最後飯店也同意不會收取我們的退房費用,讓我們的損失再減少一點。

事發到回國的這幾天,心情都不是很好,想到那畫面、想到好好的旅程整個泡湯、想到即使有行車紀錄器証明卻等於沒有一樣…一切的一切,我甚至和廖小姐說”我無法接受這樣的結論,難道都是我的錯對方都不需負責? 如果是這樣我以後再也不去日本了。”
即使我不是打從心裡不喜歡日本,甚至我遇見的好的人事還是比較多,但假使後續不再有什麼讓人比較可以接受的表示,衝著這口氣,我會實現這個承諾!

首先只能說平安就是福,幸好能平安回台灣,第二現實的告訴妳日本處理交通事故是隴長的,行車真的要確認再確認再開,妳的狀況我在稚內差點發生,對方也是沒開燈!(@)
你敢尋花問柳我就紅杏出牆
謝謝各位的回覆與安慰,真的只能說平安就是福了,也想提醒國人要多加注意小心駕駛。或許我不該一杆子打翻一船人,但還是太過於氣憤了,也對於同理心這件事感到失望。今天還好對方完全沒受傷我們只是輕傷,我是駕駛者我的傷理應自己承擔,但如果我家人因此受到嚴重的傷害,情何以堪?難道對方還能心安理得的說她們只有小小的錯?
行車記錄器是從台灣帶去的,這也不是我第一、二次在北海道駕車,此次我確實沒有一度停等,只有減速慢行,但說真的,假設我停了而對方遠遠的開來一樣沒開燈的話,我依然會往右轉、一樣會因為沒看到對方而撞上,當然,也可以假設說我會因為停等而看到對方就不會導致事故發生,但是一切都是事後的假設了,我還是必須要說如果不是對方沒開燈我是不會撞上她的。
我很想知道,如果今天立場反過來,他們是不是會判日本的轉彎車要賠付呢?
後續還在和保險公司及對方駕駛聯繫中,有新的結論再和大家分享,希望大家出門旅遊都能快樂平安順心:)
歡迎調戲
請教行車記錄器是自己帶去日本用的嗎?看全文似乎日本較少以行車記錄器作為肇事證據,或許是著重個人隱私的優先文化使然~

我都會帶自己的行車紀錄器去日本自駕!

其實不管日本,台灣很多也都只把行車記錄器作為『參考』肇事證據,由其是比較輕的車禍!因為朋友就親身經歷,明明對方有錯,也有行車紀錄器影片,可是最後確因路權.....等問題,判我朋友錯。
蹲在墳頭嚇鬼
我上月在日本開車,在某個十字路口等紅綠燈
我是第一個
綠燈一亮,我起步....對面的車子就搶在我前面右轉

在臺灣,這是習以為常的事情....在日本遇到,是讓我有一點錯愕

所以說在日本開車,還是要小心一點,不要因大部分的人都很守秩序就鬆懈
還是會有少數危險駕駛或三寶之類的

其實這種人,在日本不算少,但也不多。在台灣真的很習慣!

但是就以我日本朋友來說,這種開車的人,會被罵到臭頭,說是沒駕照嗎?:-P

常看到朋友在LINE都PO這種抱怨文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