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道租車車禍 - 直行車轉彎車事故血淚提醒

我願捐出班主任保衛國家
2014.06.21 我想我應該永遠都忘不了這一天。
睽違已久也計畫、期待已久的九天北海道旅行,沒想到第一天就是惡夢的開始,最後也提早在2014.06.25 回國。
其實原因短短兩句話就可以說明完了,大概是" 晚上十一點多在起霧的大馬路上我開著租來的車,在閃了方向燈減速右轉時狠狠撞上了沒開頭燈黑色車體的直行車"
是的。簡短來說就兩句話交待完了,但當下真是嚇傻了,之後也很煎熬的展開一連串後續處理。

事發時我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才撞上可能沒幾秒後就聽見媽媽講話的聲音我才醒來,完全沒意識到怎麼回事,卻聞到濃濃的塑膠燃燒之類的惡臭,我大叫著趕快下車,一邊解了安全帶還聽見姊姊在說打不開車門,索性之後大家都下了車看來也沒什麼明顯的外傷,只看到撞爛的車頭跟滿地的玻璃碎片、還有安全氣囊爆開了。我們離車子遠遠的,看到對方也下了車互相詢問有沒有受傷,之後請對方幫忙報警,並幫忙我們電話通知旅館說我們無法在12點前趕到,其實…我們離旅館只差了十公里左右的路程,再幾分鐘就會到了,但因旅館在12後也無法接待我們了,所以只好先行取消住房…

對方詢問我知不知道他們是直行車而我們是轉彎車,應該是他們優先。當下我們也做不出什麼反應只能等待,沒多久警察來了,詢問雙方事發經過,但因為我們日文畢竟沒那麼好,只能大概說明,只聽見對方依然跟警察說他們是直行車而我們右轉就撞上她了,我和姊姊則和警察說我覺得對方沒有開燈,因為我完全沒看到所以才撞上,而且前面已經過了好幾輛車,我沒有道理不讓她過,另外,也表明說我們車上有裝行車紀錄器。
警察問了對方說是否沒開燈,但對方說她們有開。
不知道日本的交通事故是否警察只是做紀錄,登記了我的駕照資料和聯絡方式,沒有看行車紀錄器,沒有要雙方一起到警局,後續似乎都交由保險公司處理。對方先行離開,我們則因為半夜無法通知租車公司,所以請警察協助打給拖車公司,警察無法幫我們聯繫上原本的飯店通融讓我們住,只好幫忙找了另一間旅館讓我們可以待(跟我們原先訂的旅館只差幾步路,卻得花兩三倍價錢)
並叫了計程車讓我們可以坐去飯店。
整個程序大概有一個多小時,夜深露重或許也因為害怕,我們三個人窩成一團邊發抖,媽媽說胸口有些痛,我則是右手整個手臂腫起來手指也隱隱作痛。

6/22 好不容易到了飯店,先和家人聯繫,上網找了緊急救助方法,拿了冰塊敷手,小指帶著尾戒但關節腫了一顆,根本無法拔除…深怕會不會隔天更糟糕…洗澡時也才發現胸口因為繫安全帶的關係有一片擦傷,等到上床休息時已經是凌晨快四點了,隔天早上起床吃完早餐後趕緊跟租車公司聯絡,拍了撞爛的車頭,姊姊上網取消了後續的所有住房,包括知床兩晚的飯店、旭川、札幌、登別…一切的行程都沒了,還好手消腫了、三個人都還在一起。沒心情玩了也不敢再開車繼續原訂旅程,只好坐JR回札幌和租車公司會面。

車行先詢問我們事發經過,告訴我們相關賠償要28萬多日幣(5萬是沒加保NOC無法歸還的賠償,23萬是修理費) 不清楚免責補償險的賠償為什麼不能動用??? 但我們說我們沒有帶那麼多錢,而且我們有行車紀錄器希望他們幫忙看一下是否對方才是肇事主因,不過車行不知道讀取器的方式,本來要我們將紀錄器留給他們,但說真的我們很怕資料有什麼閃失,最後約了隔天再交給他們幫忙存取,由於我們還要待著幾天也不知道能不能將機票改期提前回國,和對方說明難處後最終付了15萬日幣,一開始租車的3萬日幣也泡湯了。
因為沒帶電腦,回到飯店試著讀取行車紀錄器,深怕根本沒錄到或是被覆蓋、甚至損壞了,幸好摸索著也重新看著事發經過,果然…對方沒開車燈,雖然當時有薄霧,但紀錄器上看起來算清晰,看著那畫面感覺還是膽顫心驚,但又不得不看…

6/23 撥打電話到網路上找到的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還好在札幌車站那就有辦事處,先和對方說明整個過程,也約好到租車公司離開後要去請求協助,租車公司順利copy了行車紀錄的資料,也看到是對方沒開頭燈,想我們說明保險公司會退還賠償但也可能不會,我們到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札幌分處詢問了後續處理可能,協辦人員是廖小姐,向我們告知可能保險公司很快就會跟我們聯繫了,我們不敢離開太遠,吃了午餐在附近消磨時間,但直到下午四點多塊五點才接到電話,對方說的很快我們不太懂,只好再約隔天與保險公司見面。

6/24 早上我們還是先去代表處尋找廖小姐的協助,表示如果我們可能對於保險公司的說明無法有完善的溝通,很感謝她主動表示可以請保險公司致電給她,由她協助表達翻譯,到保險公司後果然劈哩啪拉的不太懂…但保險公司的承辦人員看代表處並不遠,也主動表示願意和我們直接到代表處洽談。不幸洽談的整個結果就如廖小姐昨日告知的,有可能會被歸責成我們是轉彎車沒禮讓直行車,所以一樣是我們不對…我們完全無法取得任何賠償,保險公司說以前也有類似案例但直行車只需負兩成頂多三成責任,並告訴我們可以幫我們向對方爭取看看兩萬日幣的補償,當然,一樣是不保證會有的。我覺得即使是類似案例但或許也不盡相同,畢竟有沒有霧、是在市區比較明亮的地方或是類似省道比較少路燈的地方情況也不同,就一句直行車路權大於轉彎車所以還是我們錯?? 難道就不用問原因只是結果論??

我們希望可以有對方的聯繫方式,畢竟當初我們有留給警察,但基於個資法,我們一樣要不到,甚至不能知道對方保險公司是哪家,窗口就只有我們租車的保險公司,還好廖小姐幫忙我們向警察詢問是否可以提供對方駕駛者的聯絡方式,而對方也同意給我們,當天下午一直聯繫不上,可能對方在上課,晚上終於聯絡上了對方也願意給我們email好讓我們回台後可以聯絡,不過…因為日本人的英文發音和我們不同…最後還是錯了…

6/25 早上到代表處向廖小姐表達了感謝之意,也很不好意思的請她再協助詢問對方的email。還好,終於平安抵達家門了。

整個事發經過我還是無法接受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的這個說法,因為如果對方開燈我又怎麼會去撞上她??? 況且我有打方向燈也有開頭燈,她就因為我是轉彎車”認為”我要禮讓她,所以還是繼續快速的往前開卻沒想過會被我撞上?

當然我很感謝老天爺保佑我們平安無事只有挫傷擦傷,對方也平安無事,只能安慰自已說是花錢消災,但難道就因為直行車優先轉彎車不管怎樣都是錯誤的一方嗎??如果沒有行車紀錄器,或許我們也只能認為是自己沒注意,但沒想到即使有了畫面結果還是一樣…

除了整趟行程完全泡湯,我們賠付的金額加上額外衍生的費用,少說也23萬日幣以上,難道對方就什麼賠償責任都沒有?

對於對方,我們很謝謝她們一開始幫忙報警、協助聯繫我們的旅館、最後也願意給我們連絡方式、並且說了自己也有錯、也慰問了我們身體狀況。
警方也幫忙我們聯繫拖車公司、找旅館、留了電話要我們後續有問題也可以聯絡他們。
租車公司在我們回札幌會合後送我們回旅館,隔天為了copy資料也到飯店接我們並詢問我們之後是否需要載我們到哪裡。
保險公司知道我們日文不好所以主動和走到代表處一起協調。到保險公司的路上我們有點迷路,詢問店家後店家還列印出路線教我們怎麼走。
到代辦處時也走錯了大樓,一樣有人很好心的從樓上特地下樓陪我們走了一小段,直到看到代辦處就在馬路對面才離去。
特別感謝代辦處的廖小姐十分幫忙,除了協助我們打了好多電話,給警察、保險公司、租車行,幫我們居中協調翻譯,甚至因為我們臨時取消飯店依然要付原本的住房費用,還幫我們打到飯店說明因為我們真的是不得已才取消,最後飯店也同意不會收取我們的退房費用,讓我們的損失再減少一點。

事發到回國的這幾天,心情都不是很好,想到那畫面、想到好好的旅程整個泡湯、想到即使有行車紀錄器証明卻等於沒有一樣…一切的一切,我甚至和廖小姐說”我無法接受這樣的結論,難道都是我的錯對方都不需負責? 如果是這樣我以後再也不去日本了。”
即使我不是打從心裡不喜歡日本,甚至我遇見的好的人事還是比較多,但假使後續不再有什麼讓人比較可以接受的表示,衝著這口氣,我會實現這個承諾!
我沒有野心只想要你
...
開板大能說明哪家租車公司嗎
同意,還有保了什麼險,是否有保險契約可以一併po出來. 這樣即使版大吃了虧沒法討回公道,也可以幫助以後碰上類似情況的包包.
羞射大叔
你要説清撞擊過程啊…對方跟你同向還是對向,是否十字路口還是丁字路口,一共有幾車道,你和對方分別在哪車道,有沒有信號燈,信號燈什麼信號等等。

我也跟你一樣疑問
不過想想她轉彎車會去撞直行車 又說的不清不楚
這麼複雜的問題 她應該也很難會答你
她只知道 沒 開 大 燈 是they的錯(H)

不過也謝謝樓主分享
讓各位警惕
人沒事 不用抓去蹲 花錢就能解決
算不幸中的大幸了
因為樓主可能在右轉時也會遇到沒開大燈的行人
你就是條狗誰騷跟誰走
明年也想規劃北海道自駕
看了樓主的血淚分享
真的要提醒自己一定要注意

只能安慰樓主
至少對方跟自己的人身都沒大礙
錢可以解決的事情最簡單了
久念
不一定有對物補償5萬.....
樓主說了(5萬是沒加保NOC無法歸還的賠償,23萬是修理費 免責(自付)補償險的賠償不能動用)
表示保險公司不賠(理賠金內含自付額),租車行就跟樓主要全額修理費以及NOC

不過後來車行又只要求15萬??....表示還是可動用補償險理賠的....但能賠多少?
為何樓主自負額剛好是NOC+5+5萬?....這都是有待釐清的

不好意思!我完全會錯意了Orz....因為忘記是保險公司不賠。

後來看了一些租車公司,對免責補償的規定。部分都有說,如果是自己交通違規,就完全不能用到免責補償。

所以目前自己認知的推測,是不是原定28萬(無NOC)的修車費,是正確的;加上為未禮讓直行車發生事故,所以因違規,而保險公司不賠。

但後來為什麼變15萬,是不是對方保險理賠扣除的差額?所以對方的保險也有對版大的車理賠13萬?
騎豬賞月看嫦娥
『若寫 免責補償險五萬日幣;舉例,就是萬一發生了車禍 要賠償100萬,保險公司只要付95萬,剩下的5萬是由保險者來付,因對出事也要付些責任,就是這五萬的範圍。』

這句話比較不太懂?以版大為例,假設15萬扣除沒保NOC的5萬;那版大的「免責補償險就是對物補償5萬、對車補償5萬,加起來10萬」?所以原本的28萬扣掉15萬 = 13萬就有可能是維修費囉?
NOC是 NOC,免責是免責, 完全是兩回事。

因為依照你上面那所說的,剩下5萬由保險者來付,對車補償5萬、對物補償5萬,再加未保NOC的5萬,總共15萬!所以剩下其他都由保險公司支付?但原本為什麼28萬,就不是很了解;還是因為車損嚴重,增加自付額?

要看保險單的事項是全額的『免責五萬』或是 一條一條的列如你所說的對車補償5萬、對物補償5萬。
而NOC通常是 以天數計算。

若是送修只要三天,也在當時租車期間內,修車費是五萬的話,那就沒有NOC的負擔,
但是修車五萬 還是租車者即使已含有保險條件是免責五萬, 那就是租車者要付。
若修車費是六萬, 保險公司只付一萬, 租車保險者的責任要付五萬。

NOC簡單來說,就是不用付營業損失和拖車的費用!但車損部分還是要依保險規定來額外自行負擔?
有買 NOC保險者 萬一車子出事又要送修時,NOC 就會付給租車行的營業損失。

這部分,還請co-ok大,指教一下m(_ _)m

再來說到修車,真的很貴!朋友最近才因為車子老舊,引擎內部損壞,花了近40萬日幣:-|

以上再請參考。條文要仔細讀,簽字要仔細考慮後再簽!
但在日本租車還是多買全險,『免責無』有加『NOC』的保險,雖然較貴但較安心
伸手怕犯錯縮手怕錯過
以上再請參考。條文要仔細讀,簽字要仔細考慮後再簽!
但在日本租車還是多買全險,『免責無』有加『NOC』的保險,雖然較貴但較安心

感謝指教!

可是租過幾家,幾乎都只有一般免責。

早期甚至連NOC都沒有!

現在則是許多都一律要加免責,或另外加買「安心方案(非保險)」或NOC

至於co-ok大提到的「免責無」,似乎沒有看過,各租車公司網站也沒提到!是否要自行私下詢問再加保?
再不瘋狂我們就老了
感謝指教!

可是租過幾家,幾乎都只有一般免責。

早期甚至連NOC都沒有!

現在則是許多都一律要加免責,或另外加買「安心方案(非保險)」或NOC

至於co-ok大提到的「免責無」,似乎沒有看過,各租車公司網站也沒提到!是否要自行私下詢問再加保?

之前看到Times租車就有提供「免責無」的免責額補償コース啊
事故時の対物免責額(5万円)と車両補償免責額(5万円)也可免付
但是NOC還是要付
http://rental.timescar.jp/beginner/manga/vol2.html
密碼裡藏著秘密
謝謝各位善心人士的回覆,我本來想把影片放上youtube但不知道為什麼youtube點了登入就一直當掉=.=等我能放上去時一定會補放做為大家的借鏡。
看了大家的回覆我也十分了解轉彎"一定"要停止再開動這件事,或許法律上直行車路權就是大於轉彎車,不過我只能以後留著提醒別人了,基本上我想我不會再開車了。

很謝謝各位大大能有同理心了解我不平衡的點、安慰我、或者直接讓我明白我的疏失、幫忙我解答保險方面的疑問等,各位的回覆我都會虛心領教也很感激,希望能藉此讓大家更謹慎不要像我一樣讓旅程留下不快樂的回憶。

barryku大大的猜測是正確的!!我是向hondarentacar承租的,保險公司是三井住友,免責補償險有加入(免責額10萬),沒有保NOC險。我的車原本行駛在兩線道,到要右轉時變三線道也就是多了右轉道,燈號是綠燈,沒有右轉車道的燈號,沒有在快右轉時才臨時打方向燈,只有減速沒有停等,是十字路口非T字路;對向車子行駛於對向的外側車道直行而來,黑色車身並未開任何燈光,當天晚間空氣中有些許水霧,擋風玻璃是微濕有細小水珠的。我車右前方車頭損壞,對方右側車體損壞。

以上情形,如果之後影片放得上youtube,在已經看過本文預期的情形下,我相信是可以看見對向來車的。但我只能說,人在黑夜裡不比機器,沒有辦法看得如此清晰,再者,前面已經駛過四~五輛車了,因此也沒預期到會有車不開燈直駛而來,只能說馬路如虎口,所有的原先以為都是不適用的,真的是惡狠狠的記取教訓了...也索性不是我車被對方的車頭撞上側面,否則真的不堪設想...

關於保險的部分我還是有些不明白^^!!!所以免責補償額因為判斷我是肇事主因的關係,因此不能動用賠償嗎?? 原先租車公司說的23萬日幣是沒保NOC所需賠償的修車費用?? 本來我們表示沒那麼多現金時,租車行是要我們以刷卡的方式给付的,所以如果有卡刷就表示要賠付總共28萬的日幣,後來向租車行說明難處表示現金並不夠支付,最後才賠付15萬日幣。

對方並沒有向我們求償,所以感覺上應該是保險公司可以賠付他們的損失,從回來到現在也有google看了關於免責補償額及NOC的解說,但看完還是有點.....混亂,有的文章說NOC沒保就是罰5萬日幣無法返還車輛的賠償,免責補償額10萬日幣表示最高需賠償的金額,所以是因為這樣我們才賠付15萬嗎???
但租車行的說明感覺上並不是這樣,反而像是23萬日幣是維修費用+5萬日幣無法返還車輛的賠償,或許是因為對方"考量並同情"的結論後,才願意大約折半後讓我們只付15萬日幣。

我的疑問或許很蠢^^!!!但真的搞不太清楚
1. 對方沒有索賠是因為她們自己車子有保險,所以會自行賠付她們的車體損傷嗎? 那租車行的車損是由我們來賠付嗎???
2. 租車行配合的保險公司三井住友是不會幫忙賠付任何費用的嗎?? 還是說保險公司是互陪對方的車損??
3. 如果我們賠付了修理費保險公司也會賠償不就重複了嗎? 還是因為認定我們是肇事主因所以我們須賠償但保險公司不會負賠償責任?? 但這樣的假設,表示說租車行反而自行吸收了13萬日幣的維修差價<=== 似乎不合理?

今天代辦處的廖小姐有幫忙我們順利取得了對方的email,我們會再和對方、三井住友、及hondarentacar聯繫,其實事到如今也有點不知道該說什麼...大概也是慰問一下對方,順便詢問後續處理方式;三井住友也是詢問後續處理;hondarentacar則是會照ㄚ綸大大的提醒,詢問是否可提供理賠細項(當初只有開了一張收據給我們)。

另外,不知道我們是否還需要取得警局的事故證明之類的文件??? 或是有要做什麼結案的動作??? 還是說聯繫完畢沒什麼大變化、也賠償完畢,就結束了???

如果youtube有上傳成功會再分享網址給大家,有後續結論也會繼續分享,謝謝各位也謝謝上天保佑了:)
入夢亂心
不好意思!我完全會錯意了Orz....因為忘記是保險公司不賠。

後來看了一些租車公司,對免責補償的規定。部分都有說,如果是自己交通違規,就完全不能用到免責補償。

所以目前自己認知的推測,是不是原定28萬(無NOC)的修車費,是正確的;加上為未禮讓直行車發生事故,所以因違規,而保險公司不賠。

但後來為什麼變15萬,是不是對方保險理賠扣除的差額?所以對方的保險也有對版大的車理賠13萬?

這就是版大質疑的地方吧……對方有賠,那版大就無從要求對方負責了。
搞不好租車行的保險也有賠對方的車損(保的項目多的話)
這都要攤開雙方保險的理賠項目才知道……也才知道保險公司怎麼認定雙方的責任吧
活得像個女王才會吸引國王
barryku大大的猜測是正確的!!我是向hondarentacar承租的,保險公司是三井住友,免責補償險有加入(免責額10萬),沒有保NOC險。

那就對了...NOC5萬+自付額10萬=15萬
修理費應該保險公司理賠了....至於怎麼算的....跟對方保險公司怎麼談的
你付了15萬後要跟對方請求負多少責任....都還要進一步資料才知道

不過對方可能也有修車的自付額...搞不好對方也要你來負責...
所以可能就扯平了....&lt;:o)&l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