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更改回程日期爭議
素顏淺笑
華航取消班機,拒賠償惡劣扭曲事實,民航局包庇華航。
起因: 台灣華航取消2015年2月25日高雄—桃園--溫哥華的班機。
機票:2014年加拿大旅行社賣出,回程可更改多次(不收費)
華航應賠償我下列費用:
1. 取消班機食宿US$225(比照東航)或US$470(實報實銷)。至今我沒有辦理退票,我與華航間之運送契約仍存在。但華航(高雄分公司)2015年4月15日給我的E-mail記錄: 我詢問退票程序,竟敢謊稱我與華航間之運送契約終止了,以此拒賠償取消班機食宿。
2. 日航機票CAD $1230.54: 2014年12月22日華航給我的信中提到: 本部同仁另提出轉訂它航的替代方案。華航(台北總公司)已幫我已確認好2015年3月9號日航機位[證據: 華航官方網站記錄3月9號日航機位(已確認)],但華航(高雄分公司) 2月25日和4月15日給我的E-mail記錄:”3月9號華航無飛航溫哥華航班,我們歉難為您服務(即:不開給我日航電子機票)” ,我也向華航(台北總公司)反映此事,但沒用。因3月9日我有事我必須返回溫哥華處理和網站機票很緊張,以致我向網站購買了日航機票。華航(高雄分公司)竟謊稱我購買日航機票是我自己的意願,以此拒賠償日航機票。惡劣的還有華航加拿大分公司(2015年3月11號和8月26日給我的E-mail)。
3. 精神損失US$1000
兩年來文件的來往和電話連絡,華航扭曲事實的回文,給予我精神虐待。
4. 翻譯文件(預估加幣$600):台灣民航局包庇華航,故陳情加國有關單位。
P.S. 2014年東航取消班機,經交涉後東航開出轉搭華航和賠償食宿225美金。
起因: 台灣華航取消2015年2月25日高雄—桃園--溫哥華的班機。
機票:2014年加拿大旅行社賣出,回程可更改多次(不收費)
華航應賠償我下列費用:
1. 取消班機食宿US$225(比照東航)或US$470(實報實銷)。至今我沒有辦理退票,我與華航間之運送契約仍存在。但華航(高雄分公司)2015年4月15日給我的E-mail記錄: 我詢問退票程序,竟敢謊稱我與華航間之運送契約終止了,以此拒賠償取消班機食宿。
2. 日航機票CAD $1230.54: 2014年12月22日華航給我的信中提到: 本部同仁另提出轉訂它航的替代方案。華航(台北總公司)已幫我已確認好2015年3月9號日航機位[證據: 華航官方網站記錄3月9號日航機位(已確認)],但華航(高雄分公司) 2月25日和4月15日給我的E-mail記錄:”3月9號華航無飛航溫哥華航班,我們歉難為您服務(即:不開給我日航電子機票)” ,我也向華航(台北總公司)反映此事,但沒用。因3月9日我有事我必須返回溫哥華處理和網站機票很緊張,以致我向網站購買了日航機票。華航(高雄分公司)竟謊稱我購買日航機票是我自己的意願,以此拒賠償日航機票。惡劣的還有華航加拿大分公司(2015年3月11號和8月26日給我的E-mail)。
3. 精神損失US$1000
兩年來文件的來往和電話連絡,華航扭曲事實的回文,給予我精神虐待。
4. 翻譯文件(預估加幣$600):台灣民航局包庇華航,故陳情加國有關單位。
P.S. 2014年東航取消班機,經交涉後東航開出轉搭華航和賠償食宿225美金。
恍若初遇
今天2017/07/03大約20:50(加拿大時間)我打電話011-886-2-2349-6280給台灣民航局廖小姐(管華航),之前的承辦小姐已離職,我告訴她華航(高雄分公司)2015年4月15日給我的E-mail是亂扯的,民航局不糾正華航,就是民航局在包庇華航,我已在背包客棧寫"民航局包庇華航",歡迎民航局告我公然毀謗罪(依照Katmai的標準,Katmai改了我的原標題,Katmai回覆我: ”為了避免你被華航及民航局控告公然毀謗罪”),廖小姐說她們不會告旅客(說真的,還蠻失望的)。
嗆了眼睛熬了心
不要再跟台灣這些"官僚"打交道了,看來台灣部份不可能給妳滿意的答案的,只會讓妳一直失望,這樣對身心不好......
提供給妳加拿大的small claim court網站,好像可以online file claim,可能比一直打電話跟台灣勾勾纏有效.
https://www.attorneygeneral.jus.gov.on.ca/english/courts/scc/
提供給妳加拿大的small claim court網站,好像可以online file claim,可能比一直打電話跟台灣勾勾纏有效.
https://www.attorneygeneral.jus.gov.on.ca/english/courts/scc/
心軟是病不治要命
不要再跟台灣這些"官僚"打交道了,看來台灣部份不可能給妳滿意的答案的,只會讓妳一直失望,這樣對身心不好......
提供給妳加拿大的small claim court網站,好像可以online file claim,可能比一直打電話跟台灣勾勾纏有效.
https://www.attorneygeneral.jus.gov.on.ca/english/courts/scc/
我倒是挺想看看他能告出什麼東西來呢!嘿嘿
提供給妳加拿大的small claim court網站,好像可以online file claim,可能比一直打電話跟台灣勾勾纏有效.
https://www.attorneygeneral.jus.gov.on.ca/english/courts/scc/
我倒是挺想看看他能告出什麼東西來呢!嘿嘿
話多人厭
我寫的內容,都能讓華航及民航局控告我公然毀謗罪,不是只有我的原標題。請您改回我的原標題,
老實說,除了您與華航是當事者,其他人都是無關的第三者,
因此大家只會知道您描述的情況,不會知道華航當下的狀況。
而在管理者的立場,只能依據大家發表的內容來判定是否符合網站的規定,
若不符合規定,就有權利依據公佈說明的原則來進行,
您都自已說了"能讓華航及民航局控告我公然毀謗罪",表示是有違反原則了吧。
不好意思,我只是路過,想說再看一下後續,結果看到您連第三者的管理員都拖下水,
因此忍不住多嘴了。
老實說,除了您與華航是當事者,其他人都是無關的第三者,
因此大家只會知道您描述的情況,不會知道華航當下的狀況。
而在管理者的立場,只能依據大家發表的內容來判定是否符合網站的規定,
若不符合規定,就有權利依據公佈說明的原則來進行,
您都自已說了"能讓華航及民航局控告我公然毀謗罪",表示是有違反原則了吧。
不好意思,我只是路過,想說再看一下後續,結果看到您連第三者的管理員都拖下水,
因此忍不住多嘴了。
笑我孤陋
老實說,除了您與華航是當事者,其他人都是無關的第三者,
因此大家只會知道您描述的情況,不會知道華航當下的狀況。
而在管理者的立場,只能依據大家發表的內容來判定是否符合網站的規定,
若不符合規定,就有權利依據公佈說明的原則來進行,
您都自已說了"能讓華航及民航局控告我公然毀謗罪",表示是有違反原則了吧。
不好意思,我只是路過,想說再看一下後續,結果看到您連第三者的管理員都拖下水,
因此忍不住多嘴了。
請您看完再做評論:
我沒將第三者的管理員拖下水,是管理員Katmai改了我的原標題。
Katmai改了我的原標題,Katmai回覆我的理由(超貼心)是: ”為了避免你被華航及民航局控告公然毀謗罪”。依照Katmai的標準。我才回覆Katmai"我寫的內容,都能讓華航及民航局控告我公然毀謗罪,不是只有我的原標題,請您改回我的原標。"
1. 我寫給Katmai:的
您是這麼急於幫華航嗎? 把我的原標題 “華航取消班機,拒賠償惡劣扭曲事實,民航局包庇華航” ,您把其改成”華航更改回程日期爭議” ,我請您立刻改回成我的原標題。
2. Katmai回覆我的:
這是為了避免你被華航及民航局控告公然毀謗罪
請參考站內發文守則
3. 我才回覆Katmai的
我寫的內容,都能讓華航及民航局控告我公然毀謗罪,不是只有我的原標題。請您改回我的原標題,
因此大家只會知道您描述的情況,不會知道華航當下的狀況。
而在管理者的立場,只能依據大家發表的內容來判定是否符合網站的規定,
若不符合規定,就有權利依據公佈說明的原則來進行,
您都自已說了"能讓華航及民航局控告我公然毀謗罪",表示是有違反原則了吧。
不好意思,我只是路過,想說再看一下後續,結果看到您連第三者的管理員都拖下水,
因此忍不住多嘴了。
請您看完再做評論:
我沒將第三者的管理員拖下水,是管理員Katmai改了我的原標題。
Katmai改了我的原標題,Katmai回覆我的理由(超貼心)是: ”為了避免你被華航及民航局控告公然毀謗罪”。依照Katmai的標準。我才回覆Katmai"我寫的內容,都能讓華航及民航局控告我公然毀謗罪,不是只有我的原標題,請您改回我的原標。"
1. 我寫給Katmai:的
您是這麼急於幫華航嗎? 把我的原標題 “華航取消班機,拒賠償惡劣扭曲事實,民航局包庇華航” ,您把其改成”華航更改回程日期爭議” ,我請您立刻改回成我的原標題。
2. Katmai回覆我的:
這是為了避免你被華航及民航局控告公然毀謗罪
請參考站內發文守則
3. 我才回覆Katmai的
我寫的內容,都能讓華航及民航局控告我公然毀謗罪,不是只有我的原標題。請您改回我的原標題,
南枝向暖北枝寒
這是為了避免你被華航及民航局控告公然毀謗罪
請參考站內發文守則
Katmai
您回覆我,您是根據“站內發文守則,為了避免我被華航及民航局控告公然毀謗罪”,才把我的原標題 “華航取消班機,拒賠償惡劣扭曲事實,民航局包庇華航” ,您把其改成”華航更改回程日期爭議” 。
現在我明確的告訴您,我說的是事實,我不怕華航及民航局控告我公然毀謗罪,我只怕華航及民航局不敢控告我公然毀謗罪,所以請您立刻改回成我的原標題。
請參考站內發文守則
Katmai
您回覆我,您是根據“站內發文守則,為了避免我被華航及民航局控告公然毀謗罪”,才把我的原標題 “華航取消班機,拒賠償惡劣扭曲事實,民航局包庇華航” ,您把其改成”華航更改回程日期爭議” 。
現在我明確的告訴您,我說的是事實,我不怕華航及民航局控告我公然毀謗罪,我只怕華航及民航局不敢控告我公然毀謗罪,所以請您立刻改回成我的原標題。
離線請留言
挺好笑的,這裡是人家的站,管理員改了就改了還要盧那麽多,不改回來你要怎樣?反正你那麽厲害乾脆自己建一個站愛怎麼寫怎麼寫啊,華航這件事好像不關大家的事,你愛怎麼告就怎麼告,跑來這裡盧管理員幹嘛?
國民女神經
而且挺納悶的,發生在「2015年2月25日」的事,現在都2017年中了,你那麽厲害怎麼什麼都沒搞定呢?呵呵呵
你不過仗著我愛你
您好,這是依據站內發文守則第7條
抱歉無法如您所願
依照發文守則,請避免在板面上討論板務
抱歉無法如您所願
依照發文守則,請避免在板面上討論板務
久居我心你卻從未交房租
挺好笑的,這裡是人家的站,管理員改了就改了還要盧那麽多,不改回來你要怎樣?反正你那麽厲害乾脆自己建一個站愛怎麼寫怎麼寫啊,華航這件事好像不關大家的事,你愛怎麼告就怎麼告,跑來這裡盧管理員幹嘛?
你才超扯的,你自己算算你說”告”說了幾次,我說”告”是回覆管理員提到的”告”。華航取消班機,當然關大家的事,你的數次說”告”好像才不關大家的事。
你說的真好,對啊! 這是人家的站,那他就自己玩吧!他愛怎樣改就怎樣改。幹嗎? 讓大家發表有關大家的事。甚麼叫做我盧管理員,我只是回覆管理員改我原標題的原因”告”是不存在的,他不改回來沒關係啊! 正好留給大家評論管理員的做法。
你才超扯的,你自己算算你說”告”說了幾次,我說”告”是回覆管理員提到的”告”。華航取消班機,當然關大家的事,你的數次說”告”好像才不關大家的事。
你說的真好,對啊! 這是人家的站,那他就自己玩吧!他愛怎樣改就怎樣改。幹嗎? 讓大家發表有關大家的事。甚麼叫做我盧管理員,我只是回覆管理員改我原標題的原因”告”是不存在的,他不改回來沒關係啊! 正好留給大家評論管理員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