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您來投票] 去廁所嘔吐... 被旅行團放鴿子

吃素的蚊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10/69/23nra.html

出國旅遊卻敗興而歸,台中一名張小姐和朋友跟團到馬來西亞遊玩,最後一天要搭機回台時,她因為身體不舒服到廁所嘔吐,沒想到出來時,飛機已經飛走了,她嚇的驚慌失措,獨自在機場痛哭,最後花了4萬多元買機票才返回台灣,張小姐大罵,旅行社放他鴿子,不過旅行社澄清當時有廣播兩次,還是找不到人,他們也沒辦法。

這一張張是張小姐到馬來西亞遊玩的照片,當時笑容燦爛,站在雕像前拍照,跟團去玩,延路看風景逛街,但如今對他來說剩下驚恐回憶,因為最後一天要搭機返台時,她因為身體不舒服,跑到廁所嘔吐,卻錯過班機。一個人被丟在人生地不熟吉隆坡機場,一團人通通離開,她只好四處拜託人帶她回台灣。想到當時嚇得眼淚再次掉下來,最後買了這張台幣四萬多的機票,才返回台灣,張小姐說她參加的是這一團,強調好吃好玩,坦承錯過班機是自己的錯,但最無法接受的是,旅行社的處理方式,而遭到指控,旅行社這麼說。旅行認為已經廣播找人,為了不耽誤其他團員返台,才會搭機離開,這樣的說詞,張小姐無法接受,已經寫信投訴旅遊保障協會,要為自己討回公道。(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004/20100410044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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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1. 領隊需要留下來等他, 既使飛機飛了. (但是領隊的4萬多元機票該誰買單阿)

2. 領隊還是需要照顧其他大多數的團員, 所以還是跟團回台.

3. 其他的方法, 請說明

請問您的意見是 ?
劈腿年代何為真愛
看到這個新聞 我想到的是:

1. 去廁所吐需要那麼久嗎?
2. 去廁所吐都沒人知道嗎? (如果是的話人緣也太差了吧)
3. 什麼機票這麼貴要到四萬多?

應該是直接買票面價,所以才這麼貴吧+o(
後來就沒有後來了
這個題目是PO出來讓大家做功課的嗎
我們可以參考國外(團體)旅遊契約書第二十九條

第 二十九 條:(出發後旅客任意終止契約)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後中途離隊退出旅遊活動時,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但乙方因甲方退出旅遊活動後,應可節省或無須支付之費用,應退還甲方。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後,未能及時參加排定之旅遊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飛機、車、船等交通工具時,視為自願放棄其權利,不得向乙方要求退費或任何補償。

只要領隊每個環節都有注意告知的義務
發生這樣的事情都適用這一條契約內容
其中敘述的:最後一天要搭機返台時,她因為身體不舒服,跑到廁所嘔吐,卻錯過班機。我覺得是煙霧彈
接下來的敘述:一個人被丟在人生地不熟吉隆坡機場,一團人通通離開,她只好四處拜託人帶她回台灣。想到當時嚇得眼淚再次掉下來,最後買了這張台幣四萬多的機票,才返回台灣。我認為是誤導
重點在於:張小姐說她參加的是這一團,強調好吃好玩,坦承錯過班機是自己的錯,但最無法接受的是,旅行社的處理方式。這就是重點了
因為旅客所發生的狀況屬於自發性疾病(因為嘔吐並非意外傷害),並非外來性意外,所以可以判定是自願放棄權利
所以領隊是在不可得知而不得不放棄等待的情況下帶領團員登機。因此領隊並非故意或疏失而造成張小姐的不便。

那會有人問,若是領隊知道這樣的狀況該怎麼辦呢
甲社團員是因為自發性疾病無法登機,而領隊已經知道旅客目前的狀況,那麼應該主動協助旅客
因為當時已經在機場了,所以最快的方式應該是請求機場或是航空公司的協助來處理

另外,以紅月所說的狀況是領隊已經知道這個狀況而留下來陪同旅客處理善後
我們可以參考國外(團體)旅遊契約書第三十四條

第 三十四 條:(協助處理義務)
甲方在旅遊中發生身體或財產上之事故時,乙方應為必要之協助及處理。
前項之事故,係因非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所致者,其所生之費用,由甲方負擔。但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協助甲方處理。

條文中的因故所產生之費用應該在處理前先告知旅客
雙方同意之後應該先簽立甲方的授權同意書(或是一般的切結書)
返國之後列明細目由乙方向甲方請求支付費用

以上是我的看法
嘴裡很享受心裡很想瘦
1.我覺得是煙霧彈
2.我認為是誤導
3.這就是重點了

其他的內文恕省,這三點.....噓~低調,低調 (H)

條文中的因故所產生之費用應該在處理前先告知旅客
雙方同意之後應該先簽立甲方的授權同意書(或是一般的切結書)
返國之後列明細目由乙方向甲方請求支付費用

肯....要客人先簽切結書,客人會說我不是這種人,再不然就是你不相信我嗎?
其實我內心很想講:對,你就是這種人;對,我不相信你!只是我不敢講出來 :-$
總有賤人想害哀家
簽切結書 是非常有力的處理方法

記得有一次出團 最後一天回機場前還有一些時間
團員錢沒花完 請導遊帶去買東西

導遊 說這不是契約訂定行程 請要去的人簽名表示自願參予
不要的人 可以隨車在車上休息 這是很好的辦法
我說的是舉例

前輩提的的做法
避免旅客事後反悔
或亂咬
(也表示對其他旅客的尊重)

不解的是 前輩的見解 是否懷疑
旅客在機場候機室 逛超過了時間
如果是的話 這滿瞎的耶
免稅店有這麼大魔力???????

不解?( 純屬臆測)
寂而不寞
選項2 +1

是成年人不是小孩
不要什麼事都怪罪在別人身上
相信領隊在機場發登機證時一定有告知客人登機時間
大家都是文明人..
領隊是人..不是神..更不是保姆
無法24小時跟著旅客
若真有什麼事也應該跟領隊或團員報備
領隊也要盡到清點人數的責任
更要有警覺心
旅客不要在旅遊途中只會嫌導遊/領隊 囉嗦
真的發生任何事情 只會怪別人
因為導遊/領隊 會不斷的講不斷的盯都是曾有發生過的案例
為了就是不讓曾經發生過的事情再度發生
當事人是否更應該自我檢討與反省???

表明身份..我是旅行業人員也是領隊
之前帶團也遇過很瞎的客人
客人客訴原因:
1.回國時領隊沒帶客人去逛免稅店...
2.客人走路不認真看路不慎滑倒受傷,怪領隊/導遊 為何沒告知他們 "走路要小心"??
請問..該怎麼帶??也太依賴了吧!!!
情深致命
之前帶團也遇過很瞎的客人
客人客訴原因:
1.回國時領隊沒帶客人去逛免稅店...
2.客人走路不認真看路不慎滑倒受傷,怪領隊/導遊 為何沒告知他們 "走路要小心"??
請問..該怎麼帶??也太依賴了吧!!!

真的有瞎到
該使用者太懶還沒想好匿稱
看了這篇文章後 我認為 如果身體真的不適 也要告知領隊 因為領隊負責帶大家平安回來 所以自己要負最大責任 而領隊在出發前也必須發給每個人一張白紙黑字遊客的規則並簽名 以防止事件發生後 雙方所承擔的責任與義務
淺時光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事情真相也不清楚,若單以新聞報導的內容來看,是旅客本身要付比較大的責任,旅行社也有盡到應負的責任,唯一欠妥的,就是當地導遊那一句....妹妹,恭喜你被留下來了!!!(如果新聞沒誇大的話),絕對是過分了,也許只是一句玩笑話,對經驗豐富的導遊也許這事沒什麼,花錢消災,對出國沒經驗的人是很大的打擊的..............其實,我覺得最糟糕的,同團的朋友竟然沒人知道他在哪?怎麼了?會不會太誇張了,就算萍水相逢也算有緣阿~~~~~

同意這位棧友的看法~
24K純天然
客人太瞎..check in後幾乎還有很長一短候機時間
居然吐到飛機都飛了.人還無恙的活著.真不簡單

這領隊..太倒楣了!! 硬是遇到瘋子客!!
你敢尋花問柳我就紅杏出牆
表明一下身份~~~我是旅遊業者,也有在帶團....
我投二....因為以前我們公司有領隊被客人”咬”過,也就是唬哢過!
中間省略

其實我覺得你講得很有理ㄝ...
雖然當我還沒看完你的文章之前我會先選1再選2

先選1是因為如果旅客有告知人不舒服,要求領隊留下等他,我是覺得領隊的確需要留下來陪伴,並把機票改成下班飛機或者是延候;因為這情況是飛回台灣的,所以其他的旅客只是送上飛機飛回台,在這中間領隊可以聯絡台灣的同仁在台灣的機場等候這群團友,並負責後面的部份。

但是若機票不能延或者是怎麼樣呢? 費用誰出? 還是在吐之前先商量誰出再去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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